專項附加扣除熱點問答系列(二)
上一期我們get到子女教育和繼續教育這兩項“教育”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熱點問答,不知道有沒有暖到貓粉的心呢?
這一期我們來研習下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這兩項“住房”相關專項附加扣除,對了,這裡還有份“平安果”味的餐前小甜點,一起學習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的計算過程吧!
專項附加扣除還有7天就要過生日啦!
近期貓貓收到了許多貓粉的私信,例如“我有專項附加扣除為什麼不能退稅/我有三個專項附加扣除,年底能給我退多少稅”這樣與“個稅紅利”相關問題,這裡給大家簡單解釋一下:
其實呢,“專項附加扣除”確實是年度彙算中的“重要一員”,但需要注意的是,年度彙算由一個“大公式”構成,只有最後的結果是“負數”,才是可以申請退稅的喲!
依據稅法規定,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需要彙總全年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全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全年已預繳稅額
因此,根據上述公式計算得出應補稅額大於0,說明您應補繳稅款;應退稅額小於0,則您可以申請退稅。
綜上所述
“專項附加扣除”僅是判定能否退稅的其中一個扣除項而已,並非您符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條件,就一定能申請退稅。
住房貸款利息
一、我知道住房貸款利息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但怎麼確定是首套住房貸款?
答: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辦法中所稱的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您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本貓提示:如果您仍不確定您是否符合首套住房貸款條件,可以諮詢所貸款的銀行。
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怎麼填寫證書編號?
答:如果還沒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但有房屋買賣合同、房屋預售合同的,填寫合同上的編號。
三、夫妻雙方婚前都有住房貸款,婚後怎麼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答: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
四、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時享受嗎?
答:不可以。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五、我和我的兒子共同買了一套住房,“房產證”和貸款合同均登記為我和我的兒子,那我們該如何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答:不能既由您扣除,又由您兒子扣除,應該由主貸款人扣除。如果主貸款人是您的兒子,由您兒子享受扣除;如果主貸款人是您或者您的愛人,可以由雙方任一方享受扣除。
六、我貸款買了一套房,由於工作需要將該房屋貸款還清後置換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貸銀行依舊給我的是首套房貸款利率,第一套房時我沒享受過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那麼第二套房貸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政策嗎?
答:可以。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如果您沒有申報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那麼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七、丈夫婚前購買的首套住房,婚後由丈夫還貸,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答: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因此,並非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也可以扣除,但只能選擇夫妻中的一方進行100%扣除,且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住房租金
一、填報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答:條件有三。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貸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該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過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二、納稅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納稅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賃扣除的起始時間為租賃合同約定起租的當月,截止日期是租約結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的當月。
三、合租住房可以分別享受扣除政策嗎?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個人(非夫妻關係),若都與出租方簽署了規範租房合同,可根據定額標準各自扣除。
四、員工宿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嗎?
答:如果個人不付租金,不得享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了租金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扣除。
五、夫妻雙方無住房,兩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無住房,可以分別扣除。
六、某些行業員工流動性比較大,一年換幾個城市租賃住房,或者當年一直外派並在當地租房,如何申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答:如果單位為外派員工解決住宿問題,則個人不應再扣除住房租金。對於外派員工自行解決租房問題的,一年內多次變換工作地點的,個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更新專項附加扣除相關資訊,允許一年內按照更換工作地點的情況分別進行扣除。但本貓提示大家在填寫租賃日期時應當避免日期有交叉。
七、員工無房產,目前長包酒店房間居住,每月金額自負,這種情況是否可視為租房?
答:可以視為租賃住房,但請納稅人保留部分相關票據,用以證明相關事實。
看完問答內容是不是清晰了許多呢?
啊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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