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時代,最火的是微信,這一點大概不會有異議。我曾開玩笑說。30歲以下的年輕人,如果至今仍未使用微信,那他多半是(古時代)穿越過米的,如果他沒聽說過微信,那就得查一查他是不是偷渡進中國的。至於微信的商業化運用,特別是怎樣進入電商,各種文章論述討論甚多,反倒騰訊自己似乎不著急,除了微支付環節有些動作外,用微信拉生首賣東西,至今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僅有那麼幾百家公眾賬號或銀行介面的商家植入,也做得零零碎碎,大有一副皇上不急太監急的樣子。
經歷了PC端電商平臺幾次並不成功的嘗試以後,騰訊對於自身平臺的開發性運用,顯得十分保守。近些年的動作,更多是利用自身的流量優勢和資金力量,做投資性的佈局,包括團購、易迅、點評等等。騰訊是一家的優秀網際網路公司,長於開發,弱於商務化運營。在我看來,他們用投資加流量輸出的方式佈局電商及移動生活領域,以這樣的方法構建企鵝帝國的生態圈,十分符合騰訊基因,也體現了網際網路的協同精神。
電子商務大家爭奪最多的無非是入口和出口。在PC端時代,淘寶和天貓是最大的交易入口,支付寶則是以擔保買賣的形式建造了流量出口。後來誕生了美麗說、蘑菇街這一類的導購型網站,試圖在淘寶之上再架設一道流量入口,我稱之為網路的購物班車(線下賣場、百貨公司很常見)。
這本身是電商模式的一大創新,但是動了淘寶的乳酪,在淘寶平臺位居PC端電商絕對統治地位的情況下,導來導去,基本上還是依賴淘寶生態生存,導購網站難以形成持續的商業價值。假如電商的分佈不是這麼集中,那麼導購網站的話語權一定大大加重。出口方面,美國谷歌做購物車,其實就是出口流量的生意,在中國,由於有了絕對統治地位的支付寶,即使搜尋引擎做流量出口,也沒有太大的市場發展空間。
從零售交易流程上看,做生產不如做買賣,做買賣不如做服務,做服務不如做流量,這似乎已經成了中國電商行業的一個規律,所以大家都試圖在流量的入口和出口兩大環節上拼搶。
如今進入移動時代,移動電商的運用,微信和微支付,毫無疑問是移動端入口和出口的戰略佈局。就好比開發一片新區,要先做好“三通一平”,鋪設好水電煤,地段因此升值,你的獲利最大。
但移動端要拓展到電商生態圈,需要很多具體操作運營環節的梳理和系統性建設,而不是僅僅停留於流量擴張。有流量沒有針對流量的導引和Mapping(使用者地理位置定位),很可能變成自生自滅的“盲流”,從而嚴重削弱流量價值。在這方面,至今騰訊或者藉助微信的各方開發,依然沒有突破性進展。移動端現在看來更多的是基於人與人之間的紐帶,這一點和PC端更多是人機(人和產品)之間的連線鏈條明顯不同。移動的APP需要讓人下載、開啟,微信的好友、粉絲需要對方新增、記載,從商務邏輯看,基於人之間的運用較之基於人與機器的運用更具有可信度,更長於分享互動,活躍性和成交潛力也更高。
有人因此認為微信的銷售將是以朋友圈為主的框架,例如我有一款好的運動鞋,透過微信釋出,朋友圈知根知底,購買一定踴躍。這個判斷我並不認同。
首先銷售是件技術活、專業活,玩票開心可以,但是要以此為職業,需要採購、進貨、成本、銷售策劃等一系列操作,這不是人人喝著咖啡就
可以幹好的輕鬆事。
其次絕大多數使用者並不希望在好友圈裡攙和太多的商業色彩。微信上的公共賬號已經證明,你可以有很多粉絲,大家喜歡看你的新貼,跟進你的分享。但如果你持續在上面灌水發廣告,則人群一下作鳥獸散。我本人曾經在微信平臺上嘗試賣進口牛肉,叫好的很多,叫座的很少。大家覺得聽說你要賣牛肉很好奇很鼓勵,但未必找你進貨。從消費者心理上看,對方不知道你是否專業。再說如果有售後服務或投訴,他又不好意思開口,朋友歸朋友,買賣歸買賣,這是一個常理。
再說零售通常都有二八法則,或一九法則。少量商品構成交易的絕大比重。即使要透過人人開店的方式營銷,做做長尾沒有問題,但熱銷商品一定需要專業化的團隊、口碑和流程運作。淘寶宣稱有三百萬活躍賣家,這是一個巨大的數字,但相比於全國的零售企業,這是一個零頭。
我看到的數字,國內現有各種線下實體零售服務業,包括我們在街頭巷尾、社群底商隨處可見的各式攤鋪,總數約5000~6000萬家。這還不包括個體戶,例如北京動物園服裝批發市場就有幾千戶攤主,各地批發市場的售貨眾多個體經營戶。
對於數量幾千萬以上的線下零售實體和生活服務業提供商,PC平臺的經營門檻其實不低:要懂得網路運營,要時時上網盯著,要懂得拍照、旺旺等。我們的確看到了類似電腦城、小商品批發市場有很多人同時開網店兼營,但路邊賣羊肉串的,服裝城裡擺攤賣衣服的,透過電腦開店顯然不那麼容易。而手機移動平臺的便利性和低使用門檻的特性更加符合這個群體的工作習慣。照片拍攝、上傳,簡單兩行字的描述不用特意花太多功夫。時時線上的移動功能,更加符合他們同時要忙碌實體店面或攤位的實際工作特點。當然移動電商的運用,APP 後端的開發依然需要,包括下單流程、API藉口和庫存更新、付款確認、售後服務等等。
以餐飲業移動端的運用為例。現在各個APP功能,大多還侷限於餐廳地址、電話、食客分享等等,這只是移動版的社群或廣告模式。手機餐飲服務的更多發展前景在於,利用APP 定位、訂餐、點餐,例如準備中午12:20 到某某餐廳,提前就把選單點好要求幾時上菜,預付全款(可以有折扣)或定金,客人到場,直接入座就餐。既節省了使用者等待時間,又大大提高了廚房出菜計劃。我一位朋友 Frank在北京 CBD從事辦公室員工午間快餐手機訂購服務,以此節省很多人午間叫外賣時間,我建議這項業務應當更進一步,設計成網上直接勾選下單,商家按時送達(否則免單)的移動訂餐交易。在這樣的場景裡,客人的時間緊迫性需求很突出,高峰期的處理能力是餐廳能否獲得更多交易的核心,移動運用能夠為雙方提供價值。
移動端的電商運用由於阿里騰訊的交惡,在客觀上大大延緩了這一程序。本來微信有流量有使用者黏性,淘寶有商品有成熟的購物流,是一件可以兩全其美的互補。只可惜阿里一心想著自己的那塊地盤,找一個藉口封鎖了微信端的導引介面,而騰訊的電商平臺又一直不見起色。只好大家都
以半空中吊著,一自不能形成繁榮的生態鏈。阿里也曾經試圖自我擔治。一個來往,不出半年就無果而終。這也再次證實了我在(我看電造)書中總結的那個現象:
網際網路行業,一家中國公司複製一家外國公司的模式在國內微,成功機率較大,因為有地利、人和、國情優勢,例如百度之於谷歌,淘寶之於eBay,可是如果是一家國內網際網路公司試圖複製另一家已經成功的國內企業,基本都不成功,例如PC端的拍拍之於淘寶,百度之於天貓,來往之於微信。除非是前者在後者還沒有真正構成行業壟斷的時候及早切入。例如蘑菇街之於美麗說,還有更早時候的藝龍之於攜程。
移動端的電商發展有一個環節至今仍不明朗,那就是中介的作用。
線下零售的中介(購物商城)和PC端的電商平臺,都以流量提供和交易促成的角色,佔據利潤的顯要地位。移動端以使用者(個人)為單位,加上唯一性和實名制特點,本身可以自發布自交易自運營(當然需要統一的流程),這樣的大背景下,中間流量提供方的作用是否表現得更為隱性並退居次席,這個尚有待實踐。我們都知道流量的重要性,但PC端電商那種平臺為王,平臺運營方不斷提升交易收入(廣告,服務費,扣點等等)從而擠壓賣家生存空間的做法,並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