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24日報道,美國明尼蘇達州一個陪審團在週四裁定前警官金伯利·波特(Kimberly Potter )犯有過失殺人罪。她在一次路上攔截行動中誤用手槍而不是泰瑟槍,導致槍殺了黑人男子達恩特·賴特(Daunte Wright)。
一個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4月11日49歲的波特在明尼阿波利斯郊區布魯克林中心用手槍擊中了20歲的賴特的胸部導致其死亡,其一級和二級過失殺人罪成立。上週,當波特在證人席上對槍擊事件表示懊悔時,她情緒失控。但週四當法官宣讀判決並讓陪審團表決時,她幾乎沒有流露出任何情緒。
法官拒絕了波特律師提出的讓她和家人一起過聖誕節的請求,稱“我將要求拘留她,不得保釋。我不能將這個案件與其他任何案件區別對待”。據悉,這名前警察因一級過失殺人罪可面臨最高15年刑期,其量刑將在明年2月18日公佈。
報道稱,當時波特槍殺黑人男子賴特後,布魯克林中心附近連續多個晚上爆發激烈的抗議活動。據瞭解,此次槍擊事件地點距離黑人男子喬治·弗洛伊德遭白人警察跪壓死亡的地點僅有幾英里遠。
波特隨身攜帶的執法記錄儀拍到了整個執法過程,事發經過很大程度上是沒有爭議的。檢察官和辯護律師都認為波特錯誤地拔出了錯誤的武器,並且從未打算殺死賴特。庭審爭論的焦點是陪審團會選擇認定她的行為違反了該州的過失殺人法規,還是將這一事件歸咎於一個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悲劇性錯誤。
陪審團在週二就較輕的指控達成了一致,在兩天後又裁定一級過失殺人罪成立。這與一些法律專家的預期相反,他們預測,波特將被判無罪,或此案陷入僵局,導致審判無效。
據瞭解,在4月11日事發當天,波特和另一名警察讓賴特靠邊停車,因為他的後視鏡上非法掛著空氣清新劑,而且他的車輛牌照也過期了。隨後,他們獲悉了一份針對賴特的逮捕令,罪名是攜帶武器輕罪,並試圖逮捕他。賴特反抗,從第二名警察手中掙脫出來。在賴特試圖駕車離開時,波特拔出武器大喊:“我會對你使用泰瑟槍!我會對你使用泰瑟槍!泰瑟槍!泰瑟槍!泰瑟槍!”隨後,波特向賴特的車開了一槍,可以聽到她之後說,“天啊,我打中他了。”波特在作證時說,她擔心第三名警察的生命安全,這名警察從副駕駛一側進入汽車駕駛室中,試圖讓汽車停下來。
根據此前報道,賴特遭槍擊後,他駕駛的汽車在駛過幾個街區並撞上了一輛汽車才停下來,雖然警方和應急人員在現場試圖對其採取急救措施,但這名黑人男子還是被當場宣佈死亡。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檢察官強調波特有26年從警經歷,這使她的犯錯說法站不住腳。波特在證詞中說,她對殺害賴特深感抱歉,稱她以前在執法時從未開過槍。波特的律師在為她爭取保釋時對法官說,“她對這一事件深感懊悔。”(編輯:H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