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需,明英宗正統間知霸州,為人有才幹。他早先為鄖州州佐。鄖州,是今湖北安陸;州佐,明朝州郡一級的副職和佐吏的泛稱,就是說,他還沒到鄖州一把手的位置。
張需善長民事管理。鄖州的灌溉用渠長年裡淤積不通,周圍的水田幾十年裡澆不上水而撂荒。這件事要是幹成就是大功一件,但多任太守都無法辦到。張需到任後,太守向他講了這個難題,可太守只想當平安無事的父母官,不想動員民力去疏渠。張需要幹事的,他就親自到渠上去看,在實地瞭解了灌渠的淤積情況後,回來報告給太守:“只要召集3000個勞力,3天就可以把渠中淤泥疏通。”太守以為他剛來,講大話。但有個人幹事,對自己沒壞處,他就批准了張需疏渠的方案。張需徵集到3000勞力,讓他們自帶工具上渠,分量尺數,實行包工,每天完成包工任務得銀若干,幹得多拿得多,結果民工爭效其力,3日內就完成了通渠任務,幾十年裡認為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幾天就變成了現實,使周圍荒棄了的水田仍復從前,而花費卻不大。史料上說:“守大驚,以為神助。”
後來,張需從鄖州州佐升遷到霸州太守。到任後他發現,這裡不事生產的遊民甚多,這可不是個好現象,一方面遊民與正常民眾爭生活資源,一方面會造成當地社會不安定。瞭解情況後,張需就採取了按裡登記遊民的辦法,讓每一個遊民戶登記自家男女大小口數。“裡”是當時鄉村裡最基本的管理單元,相當於現在的生產組。然後由官府向他們每家分派生產任務,房前屋後種多少棵桑樹棗樹,種多少小麥小米,養多少隻雞和幾頭豬,備多少件紡織工具,要各戶認領後出榜佈告,讓四鄰八鄉都知道。然後隔上一段時間,張需就帶隊下鄉到每戶去一一查驗,沒按要求做到的,就由官府對他懲罰。於是,遊民戶家家勤力勞動,不敢偷懶耍滑。沒有兩年,家家日子就開始興旺了,也不到處“遊”了。
史料上對結果的描述極為動人,說遊民“不二年,俱有恆產,生理日滋”。這張需的管理水平,擱到今天也不落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