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化妝、代體驗、防踩坑……靠譜的美妝博主是不少愛美人士的心頭好。然而,這股美妝風過早刮向了孩子。社交媒體平臺上出現了一批打著“全網最小美妝博主”“跟著萌娃學化妝”等噱頭的少兒“網紅”。
事實上,多數少兒美妝博主是由成年人策劃製作內容,再交由少兒“網紅”表演,是以吸睛為目的,獲取流量、為商家做廣告,進而賺取利益,純粹記錄生活的博主少之又少。背後的成年人賺得盆滿缽滿,表演和觀看的未成年人卻可能因此沉迷其中,滋生攀比心理。由此帶來的化妝品使用低齡化、泛化傾向,以及部分影片傳遞出的容貌焦慮等問題,可能對青少年造成影響。
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不得利用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10週歲以下兒童代言美妝產品涉嫌違法。因此,對兒童美妝博主之風不能掉以輕心。
一方面,平臺需加強自律與監管。有關平臺應儘快下架違法影片,整改相關板塊,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家長、審查不嚴的平臺依法追責和教育。相關平臺當加強自律,不得釋出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廣告等。當網路平臺盡到應盡的社會責任及法律責任時,此類現象會在很大程度上消弭。
另一方面,家長應盡到監護責任。家長應認識到,過早地讓孩子接觸化妝,對孩子建立美的正確認識並無幫助。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路資訊。對於家長來講,應該對孩子身心健康成長負起責任。
此外,還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治理。比如,有專家建議,加強對監護人的宣傳教育,改進學校美育工作;幼兒園和學校也應重視美育,培養青少年鑑賞美、創造美的能力。 楊玉龍
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