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而談及農村,就一定離不開土地。對於農民來說,土地不僅僅意味著自己能否填飽肚子,提升自己的生活質量,還代表著一種對故土的一種眷戀。我國作家對鄉愁的描繪很多,對故鄉的書寫也不少,其中都有提到農民對於土地的那種執著,這不僅僅是物質上的把握,更是精神上的寄託。
土地對於農村百姓來說很重要,對於國家政府來說同樣重要。農村土地極為廣闊,蘊藏著極為豐富的自然資源,利用好每一寸農村土地對於國家發展和戰略目標來說都是非常關鍵的。而且中國本來就是傳統的農業大國,如果沒有農村的支援和犧牲,中國的現代化程序也不可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因此,農村問題從一開始就受到了黨和政府的密切關注。
建國以來,我國的土地政策歷經了兩次變革。第一次就是解放戰爭時期到新中國建立之後的土地改革運動。該運動改變了封建時代地主霸佔土地,百姓淪為奴隸的局面,“打土豪,分田地”也成為了每家每戶都熟知的口號。這一時期,由於人民公社體制的影響,百姓並非是土地的實際擁有者。
第二次土地政策便是至今都在沿用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土改相比,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讓農村的每家每戶都分到了土地,在土改的基礎上進一步惠及了農村百姓。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讓農村人民種上了土地,擺脫了從前那種無地可種的局面。
但是,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農村人民為了追求更高品質的生活,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朝著城市流動,導致農村許多土地出現了空置的現象,原先開墾出來的荒地又一次面臨著荒廢,無人耕種的土地遍地都是。
除此之外,國家分給農民土地的初衷是讓農村百姓附著在土地之上,不僅能夠保證國家糧食安全,也能夠維持自己的生活。但是,如今單靠種地根本不可能賺到大錢,養家餬口都只能停留在溫飽的水平。而且種地本來就是靠天吃飯,這種經濟收益一直都是不穩定的。除此之外,許多農民來到大城市打工掙到錢之後,可能就會回到自己在農村的土地上蓋房子,這樣做也不利於農村土地的利用。
因此,在這個大背景下,國家提出了“退出農戶承包地”的機制。與近些年國家推出的“三權分置”相同,該政策依然在鼓勵那些無法耕種或者不想耕種土地的農村百姓讓出土地,提高農村耕地的資源利用效率。
10年之前,這項政策在我國小範圍內有試點,近段時間又被拉到了檯面上來討論。從“三權分置”到“農村土地有償退出”,再到如今的“退出農戶承包地”機制,這之間也是歷經了不少的時間。
這項政策浮出水面之後自然是引起了輿論的軒然大波,那些農村百姓作為最大的利益相關者也是眾說紛紜。一般來說,退出農戶承包地機制分為直接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轉讓剩餘承包期內的土地經營權,本質上都是為了提高農村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
許多農民害怕自己經營多年的土地被收走或轉讓,也表現出了對政策的抵制情緒。但實際上,在2017年的時候國家就規定了,退出承包地是農民自由選擇的,相關政府不能夠強制要求,也不能夠設定條款來約束農民擁有土地的權利。
當然,這項政策的實施幾乎是板上釘釘,只不過是如何實施以及時間的問題。農民退出承包地自然是有補償的。在我國的一些地區,農民自願退出承包地,政府會給予相應的補償。像四川某地區的補償標準是1000元每畝地,共計30年;重慶則是每畝地直接補償14000元。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標準。
當然,上文也說了,退出承包地是自願的行為,不少農村人民自然是傾向於保留土地,畢竟對於大多數農民來說,金錢補償只是一時的,自己有土地能耕種才是一輩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