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報告
【業務概述】
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報告,是指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按照政策的規定,可以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按規定由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向主管機關報送相關資料進行報告。具體可分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備案、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備案、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備案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延期納稅備案。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18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2018修訂版));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0號);
6.《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
7.《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獎勵和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0號);
8.《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
9.《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2號);
10.《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8〕164號)。
【減免優惠】
無
【計稅方法】
無
【報送材料】
序號 |
資料名稱 |
報送條件 |
原件 |
影印件 |
1 |
A06653《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備案表》 |
納稅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於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之日的次月15日內,自行制定繳稅計劃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或納稅人分期繳稅期間提出變更原分期繳稅計劃的 |
√ |
— |
2 |
A06726《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備案表(股權獎勵)》 |
獲得股權獎勵的企業技術人員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由企業於發生股權獎勵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稅備案手續 |
√ |
— |
3 |
A06727《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備案表(轉增股本)》 |
辦理轉增股本分期繳稅 |
√ |
— |
4 |
A06776《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延期納稅備案表》、股權激勵計劃和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 |
納稅人選擇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扣繳義務人應在實際認購股票等有價證券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備案手續 |
√ |
— |
5 |
A01053《個人所得稅基礎資訊表(B表)》 |
初次辦理涉稅事宜 |
√ |
— |
6 |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
納稅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於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之日的次月15日內,自行制定繳稅計劃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
√ |
1 |
7 |
投資協議 |
納稅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於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之日的次月15日內,自行制定繳稅計劃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
√ |
— |
8 |
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價格證明材料 |
納稅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於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之日的次月15日內,自行制定繳稅計劃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
√ |
— |
9 |
非貨幣性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的相關證明資料 |
納稅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於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之日的次月15日內,自行制定繳稅計劃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 |
√ |
— |
10 |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
獲得股權獎勵的企業技術人員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由企業於發生股權獎勵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稅備案手續或辦理轉增股本分期繳稅 |
√ |
1 |
11 |
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 |
獲得股權獎勵的企業技術人員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由企業於發生股權獎勵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稅備案手續或辦理轉增股本分期繳稅 |
√ |
1 |
12 |
相關技術人員參與技術活動的說明材料 |
獲得股權獎勵的企業技術人員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由企業於發生股權獎勵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稅備案手續 |
√ |
1 |
13 |
企業股權獎勵計劃 |
獲得股權獎勵的企業技術人員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由企業於發生股權獎勵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稅備案手續 |
√ |
1 |
14 |
能夠證明股權或股票價格的有關材料 |
獲得股權獎勵的企業技術人員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由企業於發生股權獎勵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稅備案手續 |
√ |
1 |
15 |
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的說明 |
獲得股權獎勵的企業技術人員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由企業於發生股權獎勵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稅備案手續 |
√ |
1 |
16 |
企業財務報表 |
獲得股權獎勵的企業技術人員需要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由企業於發生股權獎勵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分期繳稅備案手續或辦理轉增股本分期繳稅 |
√ |
1 |
17 |
轉增股本有關情況說明 |
辦理轉增股本分期繳稅 |
√ |
1 |
【辦理渠道】
辦稅服務廳、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辦理標記】
網上辦理:是
同城通辦:否
【辦理時限】
本事項即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