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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眼查顯示,20121年12月20日,“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如圖二,以下簡稱“造幣公司”)更名為“中國印鈔造幣集團有限公司”(如圖一,以下簡稱“造幣集團”)。
針對這個新聞,有人以為造幣的國企改了性質,對此憤憤不平。不過這可以理解,產生這種情緒可能是受了聯想輿情的影響。那現在我們就來看看造幣的國企是否改了性質。
首先,要明白一個概念,評判一個企業是不是國有企業,不能只看名字,要看股東和持股比例。
什麼叫做“國企”?
首先,國企分兩種,一種是“國有企業”,一種是“國資企業”。廣義的“國企”指的是所有有國家資本參與的企業;狹義的“國企”指的是國家資本持有並控制的企業。這裡注意“參與”和“控制”的區別。
狹義的國企,是指由國家資本持有並控制的企業。國企的“國”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它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什麼呢?是“政府”。
政府分為兩大級,即中央人民政府和各級地方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就是今天的國務院;“地方政府”就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下屬的地市縣鄉鎮等各級人民政府。
所以,顧名思義,由中央或地方各級政府控制的企業就叫做“國企”。
國務院控制的企業就叫做中央國企,簡稱“央企”;
各級地方政府控制的企業就叫做“地方國企。”
當然,有一些企業不是政府持有,而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科院之類的管理機構和特殊機構持有的,這類也叫做國企。因為這些機構都是國務院或各級地方政府下屬的單位。他們控制的企業也是國企。
“國有企業”和“國資企業”的區別
前面說過,國企分兩種,一種是“國有企業”,一種是“國資企業”。二者如何區分呢?答案就是:看股份比例。
眾所周知,一個企業具有100%的股份。
根據公司法規定:
公司重大事項須經2/3多數表決透過;
公司一般事項須經1/2多數表決透過,但無法透過公司重大事項。
因此,佔據公司2/3以上股份的股東既可以表決透過重大事項,又可以表決透過一般事項。
所以,佔據一家公司2/3以上股份的稱之為“絕對控股”,佔據1/2以上股份的稱之為“相對控股”。佔據一家公司100%股份的就叫“全資控股”。
而達不到2/3或者1/2股份這兩個指標的就只能叫一般持股了。
像中國人民銀行持有“造幣集團”100%的股份,這就叫全資控股了。
所以,凡是國資佔股51%以上的企業,都叫做“國有企業”。
反之,如果一家企業國資佔股不超過50%,國資沒有該企業的控制權,那麼這種只有國家資本參與,沒有權力參與的企業就只能叫做“國資企業”,聯想就是這種情況。
關於聯想,雖然中科院持有聯想的股份,但由於中科院當前持有的股份達不到51%以上的比例,因此沒有聯想的控制權,所以該企業算不得是真正意義上的“國有企業”,只能叫做“國資企業”。
造幣集團還是不是國企?
如圖一顯示,雖然“造幣公司”改名字了,改成了“造幣集團”,但是所有權和業務性質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股東依然是中國人民銀行100%控股,企業性質依然屬於生產單位。
因此,改名後的“中國印鈔造幣集團有限公司”跟私企沒有一分錢關係,一如既往是100%的國企,不但是國企,還是正宗的“央企”。
央行和造幣集團的上下級關係
有人說,既然什麼都沒有變,那不是多此一舉嗎?
答案:並不是。
要知道,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是國家金融貨幣管理機構,而造幣集團是一般生產單位。
中國的貨幣發行權在央行手裡,它說發行多少貨幣就發行多少貨幣(當然不是濫發)。這裡注意,發行不等於製造,發行是“動嘴”,造幣是“動手”。
由於貨幣是國家信用背書的經濟商品交易工具,所以“動手”製造貨幣這件事,只能由國家的“專用生產單位”來承接。那造幣這件事找誰呢?
既然貨幣這東西是屬於銀行金融範疇的,那就只能找央行來解決這個問題了。但,前面說了,央行是上層管理機構,不是生產單位,也沒有造幣裝置,還不能外包給私企來製造,怎麼解決國家造幣的問題呢?沒辦法,那就只能央行自己成立下屬的生產單位。
所以央行就成立了“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這個“動手”的單位來製造中國貨幣,也就是現在的“中國印鈔造幣集團有限公司”。
敲黑板:央行是管理中國金融貨幣的國家上層管理機構;造幣集團是其下屬的生產單位。這是一對上下級關係。
到底為啥要改名字?
說了這麼多,到底為啥改名字?答案讓人意外:因為中國的造幣技術太好了。
要知道,造幣集團雖然“奉旨”承接中國的人民幣制造,但由於造幣技術優秀,這就使得它可以同時承接外國的貨幣制造。
就比如辛巴威這些國家,其國內經濟通貨膨脹嚴重,造幣的成本遠大於貨幣本身的面值,所以這類國家通常會把造幣業務外包。有些國家找歐洲,有些國家找美國,有些國找中國,找的都是有實力信用和造幣技術優秀的國家。
而承接造外幣的業務,如果以央行這種國家上層管理機構的名義去幫別人制造貨幣,大機率會落下“干涉他國內政”或者“直接干預別國經濟”的口實,因此就只能以普通的一般經濟組織的名義去承接外國業務。那麼誰是“一般經濟組織”呢?
前面說過,央行是代表國家管理金融貨幣的,具有國家特殊權力的上層管理機構,而造幣集團是央行下屬的生產單位,不是國家上層管理機構,因此這種專業的生產單位就屬於一般經濟組織。
由於它不是上層管理機構,雖然造幣是特殊行業,但性質上來說它只是生產“特殊商品”的一般經濟組織,所以,可以用它去承接外幣制造的業務。
正是由於中國的造幣技術先進,所以鑑於業務範圍的擴大而變更了名字。從“公司”改成“集團”,是因為規模大小和業務範圍發生了變化,而不是所有權發生了變化。就像,你都長到了大象那麼大,你還好意思稱自己是螞蟻?
當然,如此改變,不單單是因為規模大小和業務範圍有了變化,還有其它的專業細節方面的因素。然而,無論怎樣都不能改變它“姓國”的性質。
就像一家校內食堂做到了酒店大小的規模,名字當然要更改得大氣一點。
名字雖然改了,但所有權沒有變化,老闆還是那個老闆;業務也沒有發生變化,做餐飲還是做餐飲,只是範圍擴大了,畢竟飯菜太香了,做到國外了。
改名後會不會上市或有私人資本參與呢?
有許多人會有疑惑,這名字改成“集團”了,會不會上市或者有私人資本參與呢?答案是:不可能。
因為貨幣這東西是關乎到國家主權的,什麼主權?就是“貨幣主權”,這是涉及到生死存亡的。這種貨幣主權跟領土主權的性質是一樣的,同等級的。凡是跟主權有關的,絕不會允許有私人資本的參與。“上市”和“私人資本參與”,本質上說,這倆是一個性質的,上市其實就是等同於私人資本參與。你能想象有某個人說他擁有某個省30%的股份麼?講到這裡我自己都憋不住。
總結
“集團”是規模最大的一般經濟組織,改名是為了滿足社會的發展需要。中國的貨幣制造單位,從原來的“造幣廠”,改成“造幣總公司”,再到現在的“造幣集團”,改的不是所有制,而是專業度的提升和業務規模的變化。
衡量一個公司是私有制企業還是公有制企業,要看股東是誰,以及股東的股份比例是多少,跟名字沒有任何關係。其實,不論它叫“廠”,還是“辦事處”,也不論它是“總公司”還是“集團公司”,哪怕它叫“火星造幣集團”,只要它的最大股東是中國政府,它就永遠是中國的國企。
從“廠”到“集團”,體現的是越來越大的業務規模和越來越專業的外在形象。這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