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罹患重病或者疑難雜症,想要去省會城市,或者北上廣大城市的好醫院,進行異地就醫,醫保報銷的前提是需要進行異地就醫備案,異地備案的必要條件是需要有醫保所在地醫院開具的轉診證明。
很多小城市,尤其是北方城市,醫院和醫生並不願給病人開具轉診證明。你覺得寫轉診證明就是寫幾個字的事兒,實際上不是那麼簡單的。寫轉診證明其實就是:拿寫轉診證明這個醫院的錢,去別的醫院看病。
為什麼醫院和醫生不願意開轉診證明呢?
首先是官方的正面的回答,國家鼓勵分級治療,國家認為看病就應該從縣級醫院到地級醫院一步步往上走,解決不了的問題再去省會或者北上的大醫院治療,具體的說就是生病了國家認為你既然用醫保也就是說用國家資源來看病,那如果地方醫院有看的能力,所以你應該去地方醫院看,一層一層向上看。
再給你私人的陰暗的回答。轉診證明的作用,針對患者來說的作用其實就是醫保報銷的比例會高一點,舉例來說,你不開轉院,你能報銷1000,那你開了轉院可能能報銷3000,所以你要開轉診證明,那你知道你多報銷的2000哪裡來呢?是給你開轉診證明的醫院出。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你不在我的醫院看病,我要給你出這2000塊錢呢?
有些人認為,反正這個錢是醫保中心,國家的錢,那你們就錯了,醫保中心是按照醫保住院患者來給的,而且,他不是說你醫保用了多少,我就給醫院多少錢,他是按照病種算的,一個人比如骨折了,你有十處骨折我給你看了,醫保只按照你的某一處骨折的醫保的規定份額給你,不管你住院醫保報銷的部分是1000還是1000000,我只給你1000塊,而且醫保還是每年一算,而且每年每個醫院都有份額,我給你的份額是200萬,那你就算按照醫保的傻瓜邏輯算出來有500萬,我也只給你200萬,剩下來的300萬,醫院自己掏,醫院從哪裡來,就是從病人自費的那部分去除成本來的,那這部分錢從誰那裡扣,從醫生和護士的獎金里扣。
所以,有些醫院強制規定醫生不允許開轉診,開了的話,會影響醫生的績效和獎金。所以實際上,就算你找關係花錢託人,都不一定能開出轉診證明,畢竟醫生也不願意因此影響自己的績效。
那麼,開不出轉診證明怎麼辦?
1、繼續開轉診證明:
第一,找人託關係,反正醫院每年倒貼醫保的錢很多,也不差你一個,中國本來就不是法制社會,是人治社會,也就是人情社會。第二,就是認認真真的感謝你想給你開轉院證明的醫生,不要一種理所當然的態度,也不要一種你故意為難我的語氣,中國大部分醫生其實能幫助你的也會幫助你的,但是這不是應該的,多去拜託幾次,說一下家裡困難的情況,也許就說得通了。第三,多在當地換幾個醫院,換幾個醫生,總有可能找到願意幫你開具轉診證明的醫生。
2、走其他異地就醫備案途徑
異地就醫的醫保報銷,除了轉診這一條路,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辦理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人群有:異地安置人員、異地轉診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轉診人員只是其中之一,可以嘗試走其他幾條路線。比如想去廣州就醫,可以把病人『偽裝』成廣州常駐人員,只需要提供一些證明資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