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秉持的發展理念是“城市帶動農村”。遵循著這個發展準則,我國城市,特別是東部地區的沿海城市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像廣州、深圳這樣的小漁村,似乎在一夜之間就成為了傲立於城市經濟發展這座“金字塔”頂端的存在。
城市得到發展了,自然要發揮其輻射作用。進入新時代,我國開始進一步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將城市發展帶來的經濟效益大範圍輻射到農村,打造專屬於中國的現代化新型農村。農村發展是一個涅槃重生的過程,從打碎到重組,從亦步亦趨到因地制宜,這整個環節都需要國家政府和農村人民積極參與。
縮小城鄉差距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必須跨過的一道坎。我國農村的範圍非常廣泛,城市建設用地僅僅佔到了全國的一小部分,但是農村的GDP甚至不足城鎮的一半,農村人均收入和支出更是少得可憐。一般來說,傳統農村都是依靠種地為生,收入並不是很高,而且風險也是比較大的,加上各種成本支出,每年到手的錢只少不多。
因此,為了實現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國家政府將轉變農村單一的經濟發展模式,實現農村發展模式的多元化和產業化,增加農民的收入渠道,從根本上實現農村創收。農村發展的多元化是一種趨勢,對構建城鄉一體化建設有著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
除此之外,網際網路的普及也帶動了農村發展模式的多元化,像農村帶貨直播、鄉村題材短影片等等都是人們挖掘農村資源,實現資源利用多樣化、可持續化的表現。誠然,這些做法確實讓農民的收入得到了提高,但是針對農村地區所收繳的費用也讓不少農民“叫苦”。畢竟一年到頭地賺的錢不多,除了要供孩子上學以外,這一部分支出也是家庭支出的大頭。
因此,為了減輕農村百姓的生活壓力,國家規定了以下四項費用不用再收取或者說適當降低收繳費用,以後遇到村幹部再來收取此類費用的,一定要詢問清楚。
首先就是農業稅和糧食稅費。從前,我國農村收取的糧食稅是比較高的,農民一年到頭下來賺到的錢可能還不夠養家餬口,更不要說遇上了天災人禍。如此一來,農民們紛紛放下手中的鋤頭來到大城市打工,導致農村土地荒廢,進而影響國家糧食安全。因此,近些年國家也在逐步下調糧食收稅的標準,保障農村種地人民的生活,並給予種地者相應的補貼,鼓勵更多的農民留在農村種地或者回鄉種地。
其次就是道路修建的費用。這一點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筆者所在的農村也收取過此類費用,主要是為了改造村上的土路。如今,國家富強了,農村修路也不用再收取百姓的錢了,一條條柏油路替代了原先的泥濘小路,越來越多的小汽車也進到了各家各戶。因此,以後假如之後有人來向自己收取道路修建費用,便可以直接拒絕他。
除此之外就是農村貧困人民的新農合費用。雖然在之前城鄉社保就已經合併了,但是不少農村的貧困戶依然在使用新農合。國家規定,農村貧困戶的新農合費用是不需要自己繳納的,而是政府墊付,享受的福利也和其他人沒有區別。因此,再來收取此類費用的行為是不合理,農村居民也能夠直接拒絕。
最後一項就是建造房屋的申請費用。以前,國家對於農村建房並沒有做出強制性的要求,地方政府管理也不到位,百姓建房只要交了申請費便能夠隨意而為。而如今,為了保障農村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國家規定,農村建房需要在規定的宅基地上建造,違反規定的不僅享受不到政策優惠,而且可能會面臨強制拆除。當然,這個申請費自然是不用再交的了。
以上只是新規中惠及農村百姓的一部分,想要了解更多具體的內容,還是需要時時關注國家政策,以便不損失相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