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截至2020年,我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了63.89%,自2010年以來,有16436萬鄉村人走進城市,變成城鎮人口。與發達國家80%的水平相比,僅相差16.11%,而20年前,這個差距接近30%。根據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院長劉俏表示,根據光華思想力課題組測算,到2035年,中國城鎮化率將達75%至80%,新增近4億城鎮居民,達到發達國家同等水平。
住建部部長王蒙徽在前不久舉辦的“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新聞釋出會上表示,2020年我國城市數量達687個,城市建成區面積達6.1萬平方公里,我國城市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創造了世界城市發展史上的奇蹟。用短短20年的時間,完成了許多發達國家40年才能走完的歷程,正如外媒評價我國城鎮發展一樣:過去30年間,中國建造了數不盡流光溢彩的城市,其建造速度讓許多發達國家都望塵莫及。
可以說,城鎮化率能夠發展到今天這個水平,少不了每年數千萬流入到城市的農民工與農村人口做出的貢獻,實現了勞動力從第一產業向第二、第三、第四產業的轉移,改善了地區產業結構,提高了工業生產的效率,促進了科學進步與文化交流。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在2002年的時候,按照聯合國的估測我國城鎮化率到2050年才能夠突破70%,如今至少加快了20年。不過,在稱讚取得的卓越成就之時,我們也需要注意到兩個比較現實的問題:
第一,隨著城市房價不斷提升,流入到城市的人口買房租房難度不斷加大,城鄉壁壘逐漸形成,導致許多人面臨“城市無法立足,農村難以回去”的困境。除了城鎮化率達到近64%之外,我們還需要注意到這樣一個數據:2020年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僅為45.4%,慢於城鎮化率的增長,但流動人口卻大幅增加,截至2020年末,流動人口達到了3.76億,同比2021年增長了70.1%,“人戶分離”人口更是高達4.9億人,同比2021年增長了88.52%。“人戶分離”指的是戶口本上的地址與居住地的地址不一致,也就是說,接近5億人是漂泊在城市裡的。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城市房價變化過快,資料顯示2000年我國平均房價每平米不到兩千元,但2020年已經漲到接近萬元,隨著房價上漲,租房的成本也在不斷增加,當前熱點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普遍達到10以上,相當於緊靠收入需要不吃不喝10年才能買得起一套房。正因如此,越來越多的流入人口發現,即使進入了城市找到了工作,但對於過高的房價還是望而卻步,難以在城市中立足。
第二,隨著越來越多人口流入城市,農村土地閒置情況增加,土地資源浪費,很多農村甚至出現了“十室九空”的狀況。根據中國科學院的調研測算,當前全國宅基地總共約有2.8億畝,其中空置的宅基地達到了1.14億畝,佔比超過40%。而如此數量巨大的“無用”宅基地,不僅是對土地資源的巨大浪費,也讓漂泊在城市當中的流動人口無法在城裡安心落戶。
對於上述兩個問題,國家早已注意到了,近些年也一直不斷出臺新政策來幫助農村發展,解決農村土地一系列的問題。比如去年釋出的《土地管理法》明確提到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去年7月自然資源部回答宅基地確權的問答時也明確表示,當宅基地確權以後,農民可以將自己閒置的宅基地入市賺取分紅。
再比如今年1月,北京市釋出《關於設立“公共戶”的工作意見(意見徵求稿)》,今年6月份正式落地:北京市公安局出臺“公共戶”落戶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戶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戶工作規定(試行)》於2021年6月7日起執行,共有6類人可以落戶。全市每個戶籍派出所,原則上只設立一個非農業“公共戶”,接受暫不具備市內遷移條件的本轄區非農業戶口人員落戶。
如果說土地確權解決了農村宅基地閒置問題並且為農民帶來新收入的話,那麼北京市出臺的“公共戶”則是解決了戶口問題。舉個簡單的例子,為了方便小孩上學,許多父母會選擇一套二手學區房,由於房東的戶口在這套房子名下,並且在其他地方購買了期房,但由於期房剛開始預售施工,導致房東戶口遷出時間成了未知數,並且房東不願意退款也不願意遷移戶口的話,那麼小孩上學就成了問題。這個時候,“公共戶”就能夠解決問題了,按照規定,夫妻戶口無地方遷,就可以遷到公共戶裡。
“確權”已全面結束?
土地確權登記工作開始於2013年1月31日,如今已開展了8年有餘,2020年6月,自然資源部下發的檔案《關於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了“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整個註冊工作已經接近尾聲”。正基於此,近期許多媒體也在發文表示“確權”已經在2020年全面結束,導致一些老家還有宅基地但並沒有確權完成的人過來諮詢真偽,事實真是如此嗎?答案是否定的,有兩點作為證明:
第一,根據自然資源部下發的檔案來看,其中明確提到了工作截止時間是2020年底,但由於2020年情況比較特殊,因此很多地方宅基地確權工作並沒有能夠有效開展,因此相關工作會在2021年繼續展開。第二,上文提到的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關於宅基地確權的問答中也表示:2020年之前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率需要達到80%以上。也就是說,2020年已經完成大部分土地的確權,剩餘部分將在2021年收尾。因此對於老家有地的人來說,需要時刻關注老家宅基地的確權進度。
許多人也在關注,北京市出臺的“公共戶”落戶政策是否會全面普及。對此業內普遍認為大機率將會全面普及,原因很簡單,該政策能夠解決落戶問題,讓4億多居無定所的流動人口“紮根”,享受公平的社會資源,同時也實現了戶籍與房產的“脫鉤”,也是住房去金融化的重要一環。除了北京之外,上海近年也出臺了類似政策,2018年上海釋出了一個《常住人口管理規定》,其中提到:只需實有人口系統中有登記資訊,即可辦理社群公共戶。如果連落戶難度最高的北京上海都能解決落戶問題的話,那麼其他城市自然也不必多說。
農村有房的需留意,9月1日,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正式生效,農村房屋宅基地統統按3大“新規”處理:
1、明確了宅基地申請程式
第四節第三十四條規定: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應當以戶為單位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沒有設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應當向所在的村民小組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宅基地申請依法經農村村民集體討論透過並在本集體範圍內公示後,報鄉(鎮)人民政府稽核批准。
上文已經提到過,為了避免土地進一步流失,因此開啟了土地確權登記工作,也就意味著宅基地的申請難度要比以前大。一般來說,土地分為住宅用地和農耕用地,農民要想建房得建在住宅用地上,有三點需要注意。1、我國實行的是“一戶一宅”制度,因此一戶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2、宅基地的面積不能超過相關標準,也不能超過生態紅線;3、宅基地經過出售、出租後,不可再次申請。
2、農村宅基地迎來4項“新禁令”,村村涉及,老家有房需留意
第四節“宅基地管理”第三十六條明確提到“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農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受法律保護”,並提出了四項禁令:禁止違背農村村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禁止違法收回農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條件,禁止強迫農村村民搬遷退出宅基地。
對於農民來說,宅基地是其最重要的財富,因此需要保障農村房屋的合法權益。而近些年實際宅基地流轉過程中,卻出現了強迫農村居民轉讓流轉宅基地等問題,在合村並鎮以及村莊規劃改革中,也出現了強迫農民退出宅基地等問題,甚至以落戶為條件要求農村村民退出宅基地,這些都是禁止的。
3、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可以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許多人都有這樣一個問題:自己在城市落戶了,還能夠順利繼承老家的房子嗎?答案是可以的,根據年初生效的新規規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私有財產,因此無論是城市戶口還是農村戶口都可以繼承房產。不僅如此,9月生效的新規還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可以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這樣規定的好處在於能夠避免農村宅基地空置的情況,避免流動人口在城市工作的同時還要擔心老家空置的宅基地,不僅避免了土地資源浪費,還能夠給進城人口帶來一定的收益。
因此,對於老家還有房屋土地的人來說,應該時刻關注自己老家的確權進度,同時對於新規也要有一定的瞭解。事實上,透過這一系列出臺的新規政策來看,足以證明我國在大力推動城鎮化發展建設的時候,也沒有忘記農村的發展,出臺了各種新規保障農民的權益。隨著“城鄉壁壘”逐漸消除,未來農村發展同樣會迎來飛速發展時期,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守護好自己的房屋土地,然後靜靜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