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點,施豔拖著疲憊的身子,剛剛回道自己的出租屋,就收到了親媽發給她的微信。在微信裡,親媽寫了十分簡單的一句話:趕緊給你弟打5000生活費,要不然,我就去北京,親手掐死你這條白眼狼!放下手機,施豔趴在床上痛哭失聲。此時的她,一口飯還沒吃,一口水也沒喝,出租屋裡只有一隻可愛的貓咪,一直靜靜地陪伴著她。
其實在弟弟出生之前,施豔父母對他們這個可愛的女兒,還是非常喜歡和重視的。尤其是施豔的父親,他不但把女兒當公主一樣的寵著,而且為了讓女兒將來有個好前途,他還把女兒送去了當地最好的學校。可以這樣說,在弟弟出生之前,施豔一直都在父母的寵愛當中,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然而自從弟弟出生之後,施豔就被父母打進了地獄,他們不但收回了給她的所有寵愛,同時她還成為了弟弟的免費保姆,每天除了哄弟弟開心,就是要照顧弟弟的衣食起居。如果哪一日沒把弟弟照顧好,父母就會對她一頓毒打,而且飯也不允許她吃。直到在她的精心照顧下,弟弟開開心心地笑起來,父母才會撤去對她的懲罰。
施豔11歲那年,她4歲的弟弟突然丟了,其實這件事和她沒任何關係,她弟弟之所以會丟失,是因為她奶奶為了出去打麻將,而只把她弟弟一個人留在家裡。在那段時間裡,施豔正在學校上學,她根本不可能把弟弟弄丟。可是她父母根本不管這些,她奶奶為了逃脫責任,只不過哭著說了幾句謊話,她父母就鐵了心的認定,她弟弟是被她弄丟的。
經過全家人的多方尋找,施豔的弟弟後來總算是找回來了,然而就在弟弟丟失的兩天時間裡,施豔不但被父母打得遍體鱗傷,她甚至連一口飯都沒吃上,一口水也沒喝上。每當回憶起那兩天的經歷,施豔都會充滿恐懼地對朋友說:幸好弟弟找回來了,如果找不回來,或許我也早就被活活餓死了。
原本按照施豔的學習成績,她是完全可以考上一所好大學,有著光明而美好的前途的。可是為了把上學的機會留給弟弟,她剛讀完初中,她父母就不允許她上學了。哪怕她痛哭哀求,哪怕她尋死覓活,她也只能無奈地離開學校,去外面打工賺錢養活自己。在林出家門的時候,施豔的父母只給了施豔300塊錢,施豔本想再多要一些,可是她父母根本不給她開口的機會,就狠心地把她關在了門外。
施豔找第一份工作的時候,施非常不順利的,由於她當時年齡尚小,許多地方都不敢聘用她。有一次,她路過一家足浴店門口,足浴店老闆突然對她說:你來我這上班,我給你比外面多出三倍的工資,如果你服務的讓客人滿意,還會有小費可以賺。面對足浴店老闆的主動邀請,當時已經身無分文的施豔動心了,於是她連考慮都沒有考慮,便高興地答應下來。
一開始,施豔在足浴店還只是做一些正常工作,她所服務的也都是一些還算正常的客人。可是有一天晚上,當老闆讓她去給客人做特殊服務,她才明白,自己這是被拉進了狼窩。當時她真的害怕極了,可是不管多害怕,她都必須想辦法救自己。否則的話,她是賺到錢了,可是她這輩子也毀了,她不想為了錢,出賣自己的靈魂,她更不想為了錢,出賣自己白璧無瑕的身體。
施豔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一起工作的小姐妹,那個女孩當時雖然已經墮落,但她還算善良,不但主動接過了施豔的客人,而且還答應幫她逃出狼窩。於是在這位小姐妹的幫助下,施豔成功保住了自己,並且很快就從狼窩裡逃了出來。逃出狼窩的施豔,後來走投無路之下,去投奔了她的一位男同學。當男同學和他父母,知道了施豔的遭遇後,不但對她充滿了同情和憐惜,而且也很痛快地收留了她。
有了男同學一家的幫助,施豔很快找到了一份輕鬆的工作,去給一家花店當店員,這家花店也是男同學的親戚開的。上班賺得第一份工資,施豔本想先買一些禮物,感謝男同學一家,然後再買幾套衣服給自己,她身上穿的衣服,都已經許久沒換了。然而不知是誰告訴了她父母,發下來的工資在她手裡還沒捂熱,就被她父母搶走了。她媽甚至還對她說:以後賺了錢,必須給我們,不給就弄死你!又過了兩年,男同學去國外留學了,施豔也離開了家鄉,一個人去北京打拼了。在臨走之前,男同學對施豔說:等我回來,我一定娶你。
來到北京打拼之後,施豔為了提高自己,一邊工作,一邊參加了高自考。經過幾年的努力,她不但順利拿到了大學文憑,而且還找到了一份非常體面的工作。就在施豔以為,自己的生活可以走向正軌,也可以有精力為自己找男朋友的時候,她媽告訴了她一個訊息,她弟弟也考上大學了。兒子從她弟弟考上大學之後,所有的學費和生活費,便全都落在了她的身上。那一刻,施豔感覺自己的天都黑了,心更是冷到了極點。可是她沒有辦法,為了讓自己安全地活下去,她只能按照父母所說的去做。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裡,她除了給自己留下房租費和生活費,其餘大半的工資,全都打給了她的弟弟。
施豔本以為,自己作為姐姐,為弟弟付出的已經足夠多。然而她還是低估了弟弟的貪婪,也低估了父母的冷血。面對她付出的一切,父母和弟弟不但毫無感恩之心,而且要錢的時候,竟然越來越肆無忌憚。這些人作為她的血親,絲毫不擔心她會怎樣生活,也根本不在乎她會怎樣存活。面對父母年復一年的索取,面對弟弟日復一日的貪婪,施豔在思慮過後,終於收回了自己的善良。她要反抗,向父母的冷血反抗,向弟弟的貪婪反抗。
於是就在媽媽最後一次要完錢,施豔將5000塊錢打給弟弟後,她便拉黑了全家所有人的聯絡方式。沒過多久,她在男同學的幫助下,也去了國外,去了一個父母和弟弟,永遠都找不到她的地方。有人說她忘恩負義,也有人說她太過冷血,不過她並不在乎這些。因為她作為女兒,作為姐姐,已經付出了全部的心血和金錢,她問心無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