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是物理學的重要而且基本的概念。對於力的定義,事關物理學的基本走向。
之所以牛頓三大力學定律和萬有引力定律備受推崇,在於力的物理是物理學的基礎。
但是,人們沒有意識到,牛頓對於力的認識存在不夠深刻的問題,對於力的解讀還有感性化的侷限。這導致後來在此基礎上的理論發展,出現了背離客觀實際的錯誤。在愛因斯坦相對論表現的尤為突出。
牛頓力的概念的自相矛盾沒有被注意到,被不當的運用,歧化。這產生很大的問題,導致物理學不能自洽。當出現和實際觀察相悖的時候,總是被無理搪塞。
力和重力的理論認識,今天有了實質性的發展:力不是和加速度對應的,而是和能量變化對應的,這是力符合實際的概念。重力加速度的不變性,不是和重力的不變性關聯的,而是和重力的變化性關聯的。
f≠ma(g) f =ma(g)v
物體動能和物體運動速度不是線性關係,和加速度也不是線性關係。等量的加速度對應不同的動能。把力和加速度線性關聯,力是無法自洽的。牛頓定義的力在概念上失去了邏輯上的可比性。1公斤作用力,無法確定其具體意義。在理論上無法形成有效的邏輯關係。
一公斤力要有確切的意義,只能和能量關聯。重力的變化性隱
匿不顯,迷惑了人們的認識。牛頓在理論研究上沒有認識到位。人們一直也沒有發覺到力的概念存在實質性的問題。現在應當予以糾正了。力的概念從有歧義的狀態到首尾一貫是極其必要的,也是符合客觀實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