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我國曆史上的真實人物,包拯一生經歷了北宋真宗、北宋仁宗兩朝,歷經宦海沉浮二十四載。
不管為官何處,包拯都公正廉明,以天下為己任。史書有記載,“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
包拯性情嚴肅正直,厭惡貪官頑吏。雖然嫉惡如仇,但為人寬厚,忠恕待人。包拯為官後,地位雖然顯貴,但是衣服、器用、飲食與當百姓時一樣。
為官期間,包拯力求造福於民,更是用自己的行動踐行了忠孝廉潔,成為了後世稱讚的楷模。古人有言,“好人有好報”。包拯作為老百姓心中的“好人”卻年至六十無後,一直到兒媳抱出了一個嬰兒,包家才得以延續香火。
包拯
一、公正廉明包青天,為民造福巧斷案
公元999年,包拯出生於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文集鄉包村。包村是包拯的故居,離村不遠處有一座鳳凰山,山上有一座高高的墳頭,那便是“包公祖墳”。
然而,包村一邊靠山,一邊靠丘陵,土地瘦薄,十年九旱,百姓的艱苦生活深深烙印在包公的幼小心靈裡。包拯的父親包令儀,是個進士,當過縣令和虞部員外郎。辭官歸鄉後,為了使包拯能夠接受更好的教育,包令儀舉家搬遷到合肥城內。
包令儀
包拯從小便注重德行修養。包拯所就讀的私塾,在一座大廟裡,往返需要經過一條長長的小巷。巷子裡住著一位富人,每逢包拯和其他書生經過,富人總是笑臉相迎,請他們進屋吃酒。有的書生要去吃酒,而包拯卻堅持不去。
包拯說,“他是富人,我們素不相識,無親無故,俗話說‘吃了餅子,套住頸子’,今天隨便吃了人家的酒,將來假如有了一官半職,人家找你辦這辦那,怎麼應付?還是不去的好。”
長大後,二十九歲的包拯考中了進士,他憑藉智慧巧妙斷案。
他在天長縣任縣令時,有農民到公庭投訴,“牛舌被人割了”。包拯叫他不要聲張,先把牛殺掉,一部分留給自己吃,然後一部分賣掉。同時,包拯派人到集市上張貼布告:“有檢舉揭發私殺耕牛者有賞”。
果然,很快有人向包拯揭發,準備領賞。不料,包拯喝到,“大膽歹徒!割了人家牛舌,又來告發人家,快快從實招來!”歹徒做賊心虛,連忙招供。
包拯執法如山,還一心為民。包拯在端州擔任知府時,端州出產硯臺。但他發現端州每年進貢給朝廷的端硯數量雖然有限,但是往屆知府都會在定額之外勒索幾倍、甚至幾十倍的硯臺,來賄賂上司,企圖升官,工匠和百姓不堪重負。
包拯到任後,規定只能按照定額交納,任何官員不得貪汙、加碼,一掃往日貪風。
包拯三年知府任期滿後,端州的百姓共同送他一方非常精美的端州硯臺,作為送行之禮。但是包拯堅決不受。上船後,包拯發現硯臺被隨從收下了,於是拿過端硯當即投入江中,包拯“不持一硯歸”因此聞名。
包拯嫉惡貪官贓賊,把貪官視為“民賊”,他說,“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
慶曆三年(1043年)冬季,包拯剛剛從外調任回來,正趕上京師發生火災,城內著名的道觀上清宮被燒燬。宋仁宗非常信奉道教,由於擔心惹怒神仙,便不顧朝廷財政緊張,而藉口安放宋真宗遺像,準備大興土木重建上清宮。
包拯得知後,不忍百姓徒增勞役賦稅,便上奏摺說道,
“皇上要重修上清宮,我是道聽途說,不辨虛實,但非常擔心。如今天下多事,賦稅太多,貨幣不穩,邊境未寧,怎麼可以做本末倒置的事呢?何況宮觀興起於唐代,又不是古代的禮制。真要供奉先帝真容,宏偉的景靈宮、會靈觀也可以呀。”
宋仁宗採納了包拯的進言,於是把上清宮舊址改為軍營。
慶曆七年(1047年),包拯被任命為陝西轉運使,按照慣例應該更換“章服”,以示尊榮。然而,宋仁宗沒有賜給他,包拯毫不介意,穿著原來的衣服就去上任了。幾天之後,另一個升任轉運使的人卻主動向宋仁宗提出更換“章服”的請求。
兩相對比,宋仁宗對包拯更為讚賞,於是命人快馬加鞭追趕包拯,一直追到華陰,才把三品“章服”授給他。
宋仁宗
二、先喪愛子後失孫,包勸兒媳早改嫁
世人皆知包拯清廉,斷案公正,卻很少了解他的家庭。
事實上,包拯一生有二妻一妾。最早娶進門的妻子是張氏,然而張氏婚後不到一年便去世了,沒有為包拯誕下子嗣。
於是,包拯迎娶了第二任妻子董氏,董氏出身官宦人家,其曾祖父是董希顏居地洛陽,曾隨宋朝開國皇帝趙匡胤南征北伐,以軍功累升至寧州刺史(是身份較高的武臣,並非實職)。董氏父親是董浩,曾在鄂州擔任武昌令。
董氏舉止端莊,生活儉樸,不好聲色犬馬,愛看佛經,是包拯的賢內助。當包拯擢升為樞密副使,參與國政時,她也由仁壽郡君晉封為永康郡夫人。
按照慣例,董氏要前往朝廷拜見皇后。皇后遠遠望見董氏穿的仍是普通百姓的衣服,便深有感慨地說:“看包夫人那般衣著,就知道包拯是一個不謀私利的人啊!”
董氏比包拯小三歲,兩人長期生活在一起,育有一兒二女。兒子名叫包繶,朝廷加恩封為太常寺太祝。
包繶在二十二歲時,迎娶了十九歲的淮陽崔氏為妻。崔氏也是家族顯赫,崔氏母親呂氏是三度任宰相的呂蒙正之女,崔氏就是呂蒙正的外孫女。包繶與崔氏生有一子,叫包文輔。
然而,不幸的是,包繶在與崔氏結婚第二年就病故了。
包繶
家中只剩下了兒子的媳婦崔氏和孫子包文輔。這時的包拯,已經五十五歲,在古代儼然高齡,白髮人送黑髮人,包拯的內心十分悲痛。
崔氏喪夫時才二十一歲,剛剛新婚兩年,仍屬年少,可見其心情悲痛。包拯與董氏不忍心她一輩子守寡,但又擔心她情緒不穩定,於是便派人主動“詢其意”,表示願意將她“還宗”,及回到孃家之後就可以另覓良緣,再尋夫婿。
根據《崔氏墓誌銘》記載,崔氏得知包拯與董氏的想法之後,卻“蓬垢涕泣出堂下”,面對包拯發誓說:“翁(指的是包拯),天下名公也。婦得齒賤獲,執浣滌之事幸矣,況敢薦家乎!生為包婦,死為包鬼,誓無他也。”
崔氏說自己生是包家人,死是包家鬼,誓死不嫁,一心侍奉二老,撫育幼子包文輔。
然而,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包拯的孫子包文輔,也在5歲時夭折。短短几年之間,包拯先是喪失了愛子,然後痛失孫子。
崔氏悲痛萬分,但仍不改嫁。崔氏母親呂氏前來探望女兒,勸其改嫁。
她對崔氏說,“今荊州吾兄龍圖之子,年三十,為信州幕(一種低階幕職官),其人足依也。吾已許以汝為婦,必往無疑。”此時崔氏已經三十歲,呂氏早已決定把女兒許配給了一個同是三十歲的男人,硬性要求她改嫁。
崔氏不願,回答說,“母不諒乎!倘欲嫁者,不俟今也!”她表示,如果自己想改嫁的話,不必等到今日,責難母親呂氏不理解她。
母親呂氏又反駁崔氏說,“夫死守子,子死何待?”
崔氏堅持不從。母親呂氏頓時大怒,逼女兒服從,並說:“吾老,數千裡而來,使我獨歸乎?”
崔氏以死相逼,說:“苟不如志,即以屍還包氏。”隨後,崔氏便返還了包家,說明情況,親友們皆為她孝義行為所動,也不再相逼改嫁。董氏頗有感慨,將其事蹟上報官府,朝廷授封崔氏為壽安縣君,知廬州事張田還特意撰寫了《崔節婦傳》。
三、滿庭賀壽嘆無後,兒媳抱嬰言有繼
嘉祐三年(1058年),包拯在家中過六十大壽。許多親朋好友送來壽禮和祝賀。
但包拯立下了不收重禮、不見來人的規矩,並令人守在衙門口,拒絕壽禮。可誰知,第一個來送壽禮的竟然是當朝天子,派來送禮的是司禮老太監。這可難住了守門人,當今天子的禮不收,那就是抗旨不遵。
但是,包拯的命令亦不可違背。無奈,只好請老太監將送禮寫在一張紙上,呈現給包拯。老太監大筆一揮,在紅紙上寫下了一首詩:“德高望重一品卿,日夜操勞似魏微。今日皇上把禮送,拒禮門外理不通。”
這四句詩被拿到衙內呈現給包拯,不一會兒,紅紙又被送了出來,只見原來的四句詩下面又添了四句:“鐵面無私丹心忠,做官最怕叨唸功。操勞為官分內事,拒禮為開廉潔風。”司禮老太監看完之後,半晌無語,只好帶著禮物和紅紙回宮交差去了。
沒多久,又有一位老人送來壽禮。只見那老人說,“今日,相爺六十大壽,大家推舉我送來‘小妾’,給相爺祝壽。”守門人一聽,氣不打一處來,責備老人無禮,想破壞包拯的晚節,隨後便要打發他走。
老人沒有離去,當場吟詩一首,“月月花開天地間,香飄四季令人嘆。但願相爺長健在,勤為百姓除贓官。”
此時,包拯從屏風後面踱步出來,對老者頻頻長揖,還意外深長地吟出了四句詩來:“趙錢孫李送二妹,黎民情誼不可昧。一日三餐撫心問,滿腔熱血比花紅。”
包拯收下了這份禮物。原來,這壽禮是一種鮮花,名為“紅二妹”。
隨後,幾位農民高高興興抬來兩大盆枝繁葉茂、嬌嫩欲滴的月月紅和串串紅。這意外的禮物,使包府上下一片歡騰。
看著滿堂賀壽,包拯在高興之餘,也不時感嘆——自己相繼痛失愛子、孫子,包家恐將無後!
令包拯沒想到的是,兒媳婦崔氏突然抱來了一個一歲的男嬰,下跪說,您其實還有一個兒子,表示包家後繼有人,並讓包拯給起名字。
原來,這個男嬰是包拯的媵妾孫氏所生。在古代,媵妾就是妻子帶來的陪嫁丫鬟,陪嫁丫鬟做了媵妾,地位會比妾高一點。
孫氏由於脾氣不好,經常與包拯有口角之爭,便被包拯打發回孃家了。誰曾想,孫氏此時已經有了身孕,回家後不久便誕下了包拯的第二個兒子包綖(後改名為包綬)。
但是,孫氏想到與包拯不和,也怕以後會影響孩子,就沒有把生孩子這件事告訴包拯。
崔氏對孫氏十分關懷照顧,孫氏誕下男嬰後,崔氏便抱回自家房裡,精心撫養,就像養育自己的親兒子一樣。於是,崔氏在包拯六十大壽時,趁包拯心情大好,便將包綖抱到了跟前。
包拯晚年得子,十分高興。而包綖也給包拯的晚年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安慰。在天倫之樂中,包拯度過了祥和安樂的四年生活,最終於公元1062年去世,享年六十四歲。
四、崔氏養綬如己子,子守父訓居官清
包拯去世時,長子媳婦才三十歲,二兒子包綖才五歲。宋仁宗駕幸包家吊暗,見包綏五歲而孤,心生憐憫,曉諭隨從大臣好生看顧,並封包緩為將仕郎、太常寺太祝。
崔氏孃家雖然曾經勸慰她改嫁,但崔氏說,“舅(包拯)喪姑(董氏)老,有小郎(包綬),如兒子,其門戶待我而立。”(古代有將公公稱呼為“舅”,婆婆稱呼為“姑”的習慣)
崔氏早已下定決心,慈養包綬如己子。
後來,董氏病重,崔氏與包拯的小女兒一直陪在床邊護理。董氏去世後,包綬才十一歲,崔氏又將包氏族人的孤兒包永年過繼過來,一齊撫養成人。
包永年
崔氏的高風亮節被傳頌於鄉里,官府將此事報給了朝廷。朝廷又擢封崔氏為永嘉郡君,予以表彰。封賜的聖旨是北宋大文學家蘇軾起草的。
包拯為官清正廉明,治理家庭也很嚴格,教子有方。去世之前,他留有一則37字的《家訓》:
“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毅之後,不得葬於大營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
蘇軾
這37個字,字字鏗鏘,振聾發聵,給後世子孫立下了嚴格的家規——後世子孫之中,如果有貪贓枉法的,不能放歸本家,去世之後,也不能埋葬在包家墳墓之中。“如果不繼承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孫”。
包綬繼承了父親包拯的遺志,在發矇時勤奮讀書,年少時孝奉長輩。包綬對養母崔氏十分敬重,“以母禮事之”。崔氏病故時,包綬又不遠千里返回廬州,“助成喪事”。
包綬累官至少府監丞時,生母孫氏病故,即便“歸鄉居喪,杜門誨子弟,家雖貧而無一毫有幹於鄉里,至有未嘗識公之面目者”,“居喪盡孝,畢葬成禮,鄉聞為之嘆伏”
長大後,因為包拯功高爵顯,他受宰相文彥博的推薦,歷任將作監丞、國子監丞、汝州通判等職,包綬還迎娶了文彥博的女兒文氏,做了文彥博的女婿。文氏雖然是宰相的女兒,但是生活也非常儉樸——文氏時常吃素,經常救人之急,毫不吝嗇。
文彥博
文氏去世時,才三十多歲,包綬將亡故之妻先埋葬於黃州。十一年之後,運回合肥老家,將文氏合葬於包拯墓地下側,埋葬用的是土坑木棺,跟普通百姓一樣,也沒有墓誌作證。
包綬性格耿直,嚴於律己,清苦守節,廉潔奉公,與領導有不同意見時,會當面提出,不隨聲附和。他任汝州通判時,境內多盜,社會很不安寧。
他整頓吏治,安撫百姓,於是,逃亡遠地的重返家園,落草為寇的化為良民,風氣一新。包綬期滿離任時,百姓夾道相送,爭睹他的風采。
包綬
包綬最後是在去潭州任職的路上病故的,當人們開啟他的箱子時,發現除了誥命、書籍、文稿之外,沒有留下多餘的一文錢。人們只好將他生前使用的銅鏡、銅印、硯臺、殘墨、瓷燻爐等一齊收納入棺材之中,並就地埋葬在黃州,享年四十八歲。
包緩墓誌記載:“孝肅以清白勁正光於青史,公可謂能克家者,孝肅之風,至於公而益熾也。”
包綬雖壽命不長,但他已經有兒子4人:包康年、包者年、包彭年、包景年;另有女兒3人,包家也因此得以繼續延續香火。
小結:
包拯的一生,是與貪官汙吏搏鬥的一生,他與“民賊”水火不相容,要求對貪官汙吏要依法懲處,決不輕恕;縱遇大赦,也不得錄用。
包拯的一生,活了六十四歲,臨終前諄諄告誡子孫後代,不得貪贓枉法。迄今,他“不從吾志,非吾子孫”的家訓仍然影響著後人。
自古以來,中國就有很多為民請命、為民造福的人。這些人中,既有武將,也有文臣,而在後世敬仰的諸多文臣中,包拯可謂是一顆耀眼的明星。即使經過歲月的洗禮,其形象仍然光彩奪目,散發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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