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於開展“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選派工作的通知》,拓展“組團式”援疆領域,開展“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選派工作,以緊缺學科教師為主、兼顧其他學科,受援學段涵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含中職)四個學段。
教育部遵循“合理、可實現、可持續、可評價”原則,按照對口支援關係,定期從對口援疆省市組團選派一批優秀教育人才支援新疆。每個援疆團隊由10名左右教育管理人員和專任教師組成,組團支援1所學校。根據受援地需求,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可適當增加援疆教育人才人數。原則上以緊缺學科教師為主、兼顧其他學科。受援學段涵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含中職)四個學段。首批共選派“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2000餘名,援助新疆200餘所學校,今年秋季學期已經基本選派到位。
原則上從教育教學管理水平較高的中小學校選派“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確保選派質量。每批在疆時間一般為一年半左右,期滿輪換。“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在疆工作期間,由派出單位與新疆共同管理,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審、考核評定、表彰獎勵等方面按照援疆幹部和人才政策同等對待,確保待遇上優保障、使用上促成長、管理上重關懷。
教育部等四部門將結合職能分工,做好指導協調和跟蹤督查工作,共同組織實施“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選派工作。對口援疆省市和新疆結合職能分工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做好人員選派工作,完善派出單位和受援地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落實相關經費和激勵保障政策。受援地區、受援單位負責把“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作為受援地區、受援單位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援、生活上熱情關心、管理上嚴格要求,確保“組團式”援疆教育人才在合適崗位發揮骨幹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