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和愛人在一個單位工作,後來我買斷下崗了,下崗之後我曾經後悔過的。
我和愛人,從談戀愛到婚後感情一直都很好的,我們常年在外地工作(那時在內蒙),每年過年之前能回家,待到初五就得離開,回單位上班。
我們結婚兩年後有了我的兒子,虎頭虎腦的,小身子軟軟的,可愛極了。三個多月我們就抱著他去內蒙,我當時也是個新手媽媽,對照顧孩子也是照著書本或者問當時的鄰居們。
到了內蒙的家沒幾天,單位就通知上班,這下麻煩了,沒人看孩子怎麼能辦呀,給我們夫妻兩急得夠嗆。
同事的父母都幫著想辦法,幫著找看孩子的人,那天來我家四個老太太,站了一排。我抱著兒子站她們對面,我兒子居然只對其中一個老太太咧開嘴笑,別人要抱他不肯,熊孩子從小就挑人。
找到人看孩子,第二天,我就去報道上班了,從這天起我就成了陀螺。
我們單位上班時間早上7.30,看孩子的阿姨7.25到我家,我都快要崩潰了,每天上班我幾乎是一路跑去的,還是遲到的。幸虧那時的我年輕,要是現在我就死定了。
開完早會去現場工作,工作不到兩個小時就開始往家返,給孩子送奶。
想想那時候,孩子沒照顧好,工作也沒幹好,啥啥都不行。
後來我小叔子給我婆婆打電話,我婆婆來把孩子報回老家照顧。婆婆把孩子抱走那天我哭了半宿,那時感覺生命中缺失了很多東西。
過年了,單位放假我們回家,孩子不在和我親,用陌生的眼神看著我,那時我的心拔涼拔涼的。過完年回到內蒙,我幾乎每天晚上都睡不著,想孩子,想的自己偷偷落淚。
1999年,國家提倡買斷下崗再就業,我毅然決然的買斷了,回家陪孩子。當時我只是想孩子幼年期我沒有陪在身邊,他以後的成長不能再缺少我。
買斷的時候我表姐就曾問過我:“你買斷不怕你婆婆不樂意嗎?”我對此表示不可能,這是我們自己的事情,和她有什麼關係呢?結果,被我表姐說重了;我買斷回家後,一開始婆婆沒說啥,過了一段日子,婆婆就提起我沒了工作,就不怕我老公不要我了嗎?
這時我才正式買斷這件事,我母親也因為我買斷為我提著心,就怕有一天婚姻出現問題,我怎麼生活。
我每天在家陪孩子,不在和老公去外地工作了,時間久了我發現我們之間再也沒有共同話題了,有時感覺對方很陌生,我有點慌了。
我決定從新出去工作,把孩子帶在身邊,累一點也無所謂,就這樣我又回到了單位(臨時工)。我後來認識了一些人,改變了我的生活方向,我開始學習網上銷售,現在又開始學習新媒體。我文化低,可我不放棄自己,努力向上攀登,孩子也被我感染,也在不斷進取,今年考研,希望他如願以償。
我在這裡以過來人經驗建議你,不要放棄工作,女人要有自己的財權,在家在孩子的心目中,你都是不一樣的。你努力奮鬥也會給孩子做個榜樣,孩子特別願意把父女當成他一生奮鬥的目標。
希望我的經歷,能給你借鑑。
你覺得我說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