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賣外援、解約主教練,風雨飄搖中的廣州恆大俱樂部,用實際行動證明,他們如今的確深陷一場嚴重的財務危機。為了挺過這個賽季,恆大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韙”,向足協索要一筆價值4億元的引援調節費。當然,相比俱樂部的巨大窟窿,這4個億,也只能解一時之圍而已。
那麼,恆大這4個億的引援調節費,究竟是怎麼來的?在中國足壇,引援調節費到底是個怎樣的存在?
引援調節費又稱“奢侈稅”,是中國足協為了限制高價引援而出臺的一項政策。2017年初,“調節費”的概念首次被提出;從當年5月開始,足協連續下發《限制高價引援的通知》《收取引援調節費用相關規定》等多道檔案,明確規定自2017賽季夏季轉會窗開始,對轉會費超過一定數額(外援4500萬元,內援2000萬元)的引援徵收高達100%的調節費。
同時,引援調節費的收取還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針對俱樂部上一年的財務報表,僅針對出現虧損狀態的俱樂部徵收調節費。換言之,有盈利的俱樂部即使超額引援,也不需要上繳調節費。當然,由於中超俱樂部基本上沒有能盈利的,因此這一政策實際上等於覆蓋了中超全部16傢俱樂部。
2018年初,針對俱樂部透過“先租後買”和“解約後自由身簽約”等方式規避調節費的行為,足協也出臺了《2018年冬季轉會註冊繼續收取引援調節費的通知》和《補充規定》,明確規定球員買斷費、解約金等,也算入引援調節費,如果有俱樂部膽敢逃避調節費,最高將被扣除15個聯賽積分。
2019年底,足協再次下發檔案,將引援調節費從“等額補繳”改為“差額補繳”,即各俱樂部如引進內外援引援費超出標準,引援調節費僅繳納超出部分即可。這是截至目前調節費政策的最後一次“升級”。
按照足協的說法,俱樂部上繳引援調節費,將納入“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用於支援中國足球青訓等領域的發展。
據媒體統計,自引援調節費政策實施以來,廣州恆大、山東魯能、大連人、天津天海、深圳fc、北京國安等俱樂部繳納過調節費,共涉及金額十多億元。其中,恆大曾在2018年為保利尼奧(5000萬歐元)、塔利斯卡(2500萬歐元)上繳等額調節費,這也是恆大4億元調節費的由來。
但從一開始,這項政策就伴隨著巨大的爭議。首先,調節費的存在大大限制了轉會市場的流動性,造成強者恆強、弱者恆弱,聯賽懸念減少,對版權方和贊助商並無利好可言;其次,調節費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公平”問題,例如上海海港,就一直未給外援阿瑙托維奇繳納調節費。
最為重要的,是調節費政策本身存在巨大的合法性問題。對於中國足協來說,該部門的收費標準須按照行政事業單位管理條例、逐級申報到相關部門審批後方能制定。但引援調節費涉及的數額實在太大,足協一直無法取得合法的收費審批,甚至面臨“非法收費、非法籌集資金”的違紀風險。
事實上,足協無法給上繳調節費的俱樂部開出單據和發票,多達十幾億的調節費也沒有按當初承諾的納入中國足球發展基金,而是一直存在銀行,本身就是調節費政策的一個尷尬寫照。
甚至連足協一把手陳戌源都支援取消調節費。在領導足協之初,陳戌源認為,既然足協不能給俱樂部開出發票,那麼調節費便沒有存在的合理性。在這樣的情況下,恆大以如今的“生存危機”為理由,向足協索要這筆救命錢,也就被很多人視為合情合理,得到了不少的支援。
理論上,既然足協能收這筆錢,當然也能退,但問題沒有這麼簡單。一旦足協退錢給恆大,等於宣告調節費政策的失敗與消亡,足協或更高層的面子或許會掛不住;另一方面,如果不退錢,恆大很可能以此為由甩手不幹,這將是繼蘇寧解散後中超面臨的又一場嚴重危機。無論足協做怎樣的抉擇,自誕生以來就飽受爭議的“調節費”,都將成為陳戌源的一塊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