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近百年,但仍值得一讀。
對於如何做一個合格的教師,陶行知有許多論述。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點:
第一,要有遠大理想和獻身精神。
1931年,陶行知為《師範生》月刊創刊號撰文說:教育的本質是教人變。教人變好的是好教育,教人變壞的是壞教育,教學生變成先生的是師範教育。他希望師範生要像孫悟空一樣,首先要做一個“有目的,有遠慮,有理想”的人。
陶行知有一句名言:“捧著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他深信:“如果全國教師對於兒童教育都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決心,必能為我們民族創造一個偉大的新生命。”
第二,要改變傳統觀念。
早在1919年,陶行知就在《教學合一》中指出,許多人以為教師的職責在於教書,即教學生讀書。這樣做的結果,只能把活潑的孩子當成“書架子”、“紙簍子”。
因此他提出教師的責任不在於只是“教”書,而在於教學生如何學習。這樣一來,學生就會由被動地死記硬背變成主動活潑地學習。
他提倡師生平等,反對所謂“嚴師出高徒”的陳舊觀念。
他認為,作為一個教師,只有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學生的生命裡,與學生同呼吸共命運,才算是盡了教師的天職。
第三,要熱愛學習。
陶行知說:“有些人做了幾年教師便有倦意,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的還是因為不好學,天天開留聲機,唱舊片子,所以難免覺得疲倦起來。唯獨學而不厭的人,才可以誨人不倦。要想做教師的人把崗位站得長久,必須使他們有機會一面教,一面學;教到老,學到老。……越學越快樂。”
他還說:“好學是傳染的,一人好學,可以染起許多人好學。就地位論,好學的教師最為重要。想有好學的學生,須有好學的先生。換句話說,要想學生好學,必須先生好學。唯有學而不厭的先生才能教出學而不厭的學生。”
他主張作為一個教師,只有天天學習,才能在教學中享受快樂。好的教師應該是一方面指導學生,一方面研究學問。
第四,要與孩子交朋友。
陶行知認為,一個人不懂得小孩心理、小孩困難、小孩願望、小孩脾氣和小孩問題,是不可能教好小孩的。他甚至把小孩比作唐僧,號召師範生向孫悟空學習,“拜小朋友做師傅”,在小朋友的指導下“學著做人”。
他指出:“如果你不肯向你的學生虛心請教,你便不知道他的環境,不知道他的能力,不知道他的需要;那麼,你就有天大的本事也不能教導他。”
陶行知主張,在向學生學習的過程中,應該忘掉自己的年紀,加入小孩子的隊伍,變成一個十足的小孩。
這樣,就會“有驚人的奇蹟出現:師生立刻成為朋友,學校立刻成為樂園;您立刻覺得是和小孩子一般兒大,一塊兒玩,一處兒做工……”只有在誰也不覺得您是先生的時候,您便成了真正的先生。
第五,要有不怕失敗的試驗精神。
作為杜威的學生,陶行知是主張試驗主義的。他認為試驗是發明的利器,近代一切發明創造都來自於試驗,教育也不例外。要除舊佈新、改良教育,就離不開試驗。在試驗過程中,很可能失敗。
因此他希望“教育行政當局,從中央以下直到校長,該給教員以試驗或選擇書本之自由”。但是,“現在行政方面之趨勢是太一律,太呆板。若不改弦更張,實無創造之可能”。
我曾經借用“計劃經濟”的說法,把當今的教育說成是“計劃教育”。“大一統”的計劃管理體制不僅不允許教師有選擇和試驗的自由,而且還可能把學生培養成千人一面的標準化工具。
然而時至今日,這種開始於上世紀50年代之初的計劃教育管理體制,還是沒有太大的改觀。這實在有悖於當前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
第六,要說真話不說假話。
陶行知指出:教師的職責是“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學生的職責是“千學萬學,學做真人”。
因此他主張教師的職責不應該只是教書,更重要的是要教學生做人。基於這一考慮,他要求教師一定要具備兩種素質:
第一有真知灼見,不要有偏見;第二要敢說真話,不說假話。只有這樣才算一個稱職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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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民國那些教育家》,智效民著
(有改動)
轉自 | 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