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銅法典”(亻朕)匜
說到中國最早的法律判決書,大家腦海裡呈現的可能是一片刻著甲骨文的龜片,也可能是一張寫著楷書的泛黃紙頁。其實,它是一件刻著銘文的青銅器——(亻朕)[zhèn]匜[yí],被譽為“青銅法典”。
(亻朕)匜。記者 師念 攝
(亻朕)匜
年齡:2800歲
職稱:國家一級文物
戶籍登記年齡:1975年
出生時間:西周
現住址:岐山縣博物館
(亻朕)匜的由來
在1975年2月極為普通的一天,陝西省寶雞市岐山縣董家村一位名叫董宏哲的農民,和同村幾位村民一起平整土地。挖土過程中,他們意外地發現了古老的青銅器物。
董宏哲雖然不知道這文物叫什麼,但他知道這肯定很重要。於是,董宏哲讓人把現場看好,自己急忙回村裡上報給相關部門。文物部門在得知訊息後,立刻派專業考古隊趕到現場。
經過一系列挖掘工作,考古人員最終挖出了37件大小不一的青銅器。這些青銅器儲存的完整度讓人驚歎,其中30件鑄有銘文,字數有2000多字,具有極高的歷史價值。(亻朕)匜便是其中一件。
(亻朕)匜前端。記者 師念 攝
匜是中國古代貴族舉行禮儀活動時澆水的用具,出現在西周時期。匜,前有流水口,後有握手,一般有四足。古文記載“奉匜沃盥”,是指用匜澆水,然後用流水洗手洗臉。沃盥之禮,是中國古代重要的禮儀之一,凡是宴請賓客、祭祀、婚禮的時候都需要行沃盥之禮。
(亻朕)匜文創產品。記者 師念 攝
(亻朕)是器物主人的名字。(亻朕)匜看起來像一個茶壺,有四足,口沿處飾竊曲紋一週,通高20.5釐米,腹寬17.5釐米,重3.85公斤,給人以獰厲威嚴之貌。(亻朕)匜的珍貴之處在於它內底和蓋上鑄有銘文157字,器銘和蓋銘連讀,是我國目前發現最早、最完整的訴訟判決書。
據講解員史琳介紹,(亻朕)匜銘文的大概意思為:西周某年一天,一個叫牧牛的人為爭5個奴隸狀告他的上司(亻朕)。判官伯揚父認為牧牛以下犯上,需要鞭打他1000下,並在臉上刺字施以墨刑,但最終改判鞭打牧牛500下,罰銅三百鋝[lüè],不再施墨刑,並讓牧牛當場立誓永不再告。牧牛起了誓,捱了打,受了罰,在有關官吏的參與下了結此案。(亻朕)打贏了這場官司,得到了銅,為彰顯勝訴,便用此銅鑄造了這個匜。
(亻朕)匜背後的法律制度
禮與刑是西周法律體系中不可分割的兩個部分,共同構成了當時西周完整的法律體系。其中,禮是一種積極的規範,而刑則處於一種被動的地位,二者相輔相成。
相傳,周公在輔政期間,致力於各種典章制度的制定,這就是後世所謂的“周公制禮”。周公對以往的宗法傳統習慣進行了整理、補充,形成一整套維護宗法等級製為核心的行為規範以及相應的典章制度、禮節儀式。
西周的禮制內容非常龐雜,上至國家的立法、行政、各級貴族和官吏,下至衣食住行、婚嫁喪葬、送往迎來,幾乎無所不包。
西周的刑法,以夏商刑法為藍本,罪名和刑名更加細化,除墨、劓[yì]、刖[yuè]、宮、大辟五大刑外,還增加了四種——流、鞭、撲、贖。流是流放,鞭是鞭笞,撲是用木杖打,贖是用銅贖刑。牧牛就用罰銅代替了墨刑,不同的罪責都可以用數量不等的罰銅來頂罪。
(亻朕)匜銘文拓片。記者 師念 攝
西周的訴訟制度區分民事為“訟”,刑事為“獄”,以當事人或受害人自訴為主,限制子告父、卑下告尊長,牧牛一案就觸犯了這一條。同時,西周重視盟誓證據,在(亻朕)匜157字的銘文中,“誓”字反覆出現,也證實了誓言在當時的突出地位。
對於(亻朕)匜上所刻的銘文以及所代表的那段歷史,有很多專家進行過深入的研究。牧牛犯的是什麼罪?有專家認為從伯揚父最後認定的罪名看,是違背誓言,“敢以乃師訟”,意思就是說他竟敢同自己的長官爭訟。
同自己的長官爭訟,之所以被視為犯罪並予以懲治,是與西周奴隸制國家實行奴隸主貴族等級特權統治分不開的。
“禮不下庶人”與“刑不上大夫”是西周禮治的基本特徵。這種禮、刑分野,充分說明西周實行的是一種公開不平等的特權法,即奴隸主貴族享有特權的奴隸制法。任何下對上、賤對貴的反抗行為,都被視為對整個統治秩序的破壞,對整個奴隸主階級的叛逆。
法律是社會變動的鏡子
周禮的思想植根於宗法制度。西周的宗法制度是根據與天子的血緣關係親疏來確定尊卑等級的制度。因此,在西周宗法制度的前提下,“國”的政治組織與“家”的社會結構完全一致,周天子既是國家元首也是周族家長。“禮治”思想所要求的“親親”“尊尊”“長長”是宗法制度的原則所在。
牧牛在此案件中就違背了“尊尊”這一原則,將自己的上司告上了法庭。所謂“尊尊”,就是要尊敬服從身份、地位高於自己的人,即要求下級對上級、小宗對大宗、臣民對君長絕對服從與尊敬,嚴格遵守社會等級秩序,尤其要服從國君。在這一原則下,“不忠”也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所以,“尊尊”實際上是一條以忠為核心的等級差別原則,旨在維護整個國家的君主貴賤秩序。
西周的禮樂制度是建立在穩定的政權,周天子分封土地以及當時的經濟基礎井田制的基礎之上的。當這三者出現問題,那麼禮樂制度就不復存在了。
在物質層面,土地私有化與井田制的矛盾,使得周天子所能呼叫的物質基礎逐漸減少。
西周中晚期一系列的動亂,使得禮樂制度賴以生存的井田制、宗法制和分封制先後遭到破壞。禮樂制度的土壤和根基被連根拔除,即便東周建立禮樂制度也只成為一種禮儀制度。
(亻朕)匜銘文是中國發現最早的一份法律判決書,說明西周存在著成文的法律和系統的刑法。(亻朕)匜銘文具有極高價值,無愧於“青銅法典”之稱。
記者手記
法史長河中的“青銅法典”
中華文明源遠流長,從國家形態形成之初就有了法治理念。西周時期,法律制度有了新的發展,最能體現西周法律制度的實證是1975年出土於寶雞市岐山縣董家村的(亻朕)匜。
(亻朕)匜上鑄刻的銘文完整記敘了一篇距今2800年的審判文書,是目前我國發現最早、最完整的訴訟判決書。157字“牧牛案”的判決,涵蓋著十分豐富的法律內容,顯示了當時西周已有了完整的審判、質證、和解、宣判、減刑、執行、罰金繳納、檔案管理等司法程式。
牧牛因同自己的長官爭訟,而被視為犯罪並予以懲治,這與西周奴隸制國家實行奴隸主貴族等級特權統治密切相關。為了使這樣的等級制度得以建立和維持,西周統治者制定了禮與法。任何下對上、賤對貴的反抗行為,都被視為對整個統治秩序的破壞,對整個奴隸主階級的叛逆。所以,即使像牧牛這樣的奴隸主階級的成員,僅僅是因為與其上司爭訟,也要嚴懲不貸。
(亻朕)匜作為目前我國發現的最早的法律訴訟文書,對於研究西周時期的法律政策和刑罰制度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亻朕)匜因此被譽為“青銅法典”。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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