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使用現有/新型的治療藥物、生活方式或代謝手術干預,我們會發現,一些典型的T2DM患者有時可以恢復到正常或接近正常的血糖水平。
但這種代謝性改善的維持時間、發生頻率及其對後續糖尿病治療的影響目前尚不清楚。為了促進臨床決策、資料收集,以及對相關結局進行研究,需要更清晰的術語來描述這種代謝性改善的狀態。
因此,2021年8月30日,由美國糖尿病協會(ADA)召集歐洲糖尿病研究協會(EASD)、英國糖尿病協會(Diabetes UK)、內分泌學會(Endocrine Society)和糖尿病外科峰會(Diabetes Surgery Summit)共同成立的國際多學科專家組,透過Diabetes Care,The Journal of Clinical Endocrinology & Metabolism,Diabetologia,Diabetic Medicine 四大期刊聯合釋出了《共識報告:2型糖尿病緩解的定義及詮釋》[1]。
法律援助流程
01用於描述T2DM持續代謝改善至接近正常水平的術語應該是:糖尿病緩解。
02緩解應定義為:自發或經干預後 HbA1c 恢復至 < 6.5% (<48 mmol/mol),且在沒有常規降糖藥物治療的情況下持續至少 3 個月。
03HbA1c的替代指標:如果HbA1c 結果不可靠,根據 CGM 值計算的 FPG < 126 mg/dL (<7.0 mmol/L) 或 eA1C (估計的 HbA1c)< 6.5% 可用作替代標準。
04監測HbA1c以記錄緩解情況應在干預前、干預開始至少3個月後和停止任何降糖藥物治療3 個月後進行。
05後續監測:達到糖尿病緩解後,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能夠確認糖尿病緩解長期維持的檢查,同時進行針對糖尿病潛在併發症常規推薦的檢查。
06基於本共識中的術語和定義,未來需要進行更多研究,以確定使用干預措施達到T2DM緩解的頻率、持續時間和對短期和長期醫療結果的影響。
為什麼選擇了“緩解(Remission)”這個術語?
T2DM中,“消退”、“逆轉”、“緩解”和“治癒”等術語都曾被用來描述干預措施導致無病狀態的的有利結果。
釋出共識的國際多學科專家組在 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9 月期間會面了3次,並透過網路等方式進行了交流。該專家組得出結論:在所有術語中,糖尿病緩解是最合適的術語。緩解是一個廣泛用於腫瘤學領域的術語,定義為癌症體徵和症狀的減少或消失。
專家組認為,“緩解”這個詞顯示了比較恰當的平衡——糖尿病可能並不總是處在活躍狀態和進行性的,同時意味著顯著徹底的改善也可能不是永久性的。這與患者可能需要持續的多方面支援以預防復發的觀點是一致的——患者需要定期監測,如果高血糖復發,則以干預。
另有一個常見的趨勢是將緩解等同於“沒有疾病的證據”。然而,糖尿病是由連續存在的高血糖症定義的,T2DM的病理生理學,包括胰島素缺乏和胰島素抵抗,以及其他異常,很少能透過干預完全正常化。共識小組因此得出結論,“沒有糖尿病的證據”不是T2DM的合適術語。
此外,儘管之前有共識宣告[2]建議將糖尿病緩解分為部分和完全類別,使用不同的血糖閾值,但這種區分可能會導致模糊或影響與保險費、報銷和醫療就診編碼相關的政策決策。先前宣告建議的長期緩解定義為緩解超過 5 年,並沒有客觀依據,該小組懷疑這種區分是否有助於臨床決策或過程,至少在獲得關於長期緩解頻率和與之相關的醫療結果的更客觀資訊之前無法確定。因此,基於血糖測量值的單一緩解定義被認為更有幫助。
診斷T2DM緩解的血糖標準
血糖的檢測指標有很多,但專家組傾向於將標準定為:不繼續使用常用的抗高血糖藥物,HbA1c 低於6.5% (48 mmol/mol)(用於糖尿病診斷的界值),並保持該水平至少 3 個月。用於測量 HbA1c 的方法必須有嚴格的質量保證,並且檢測必須按照與國際參考值一致的標準進行標準化。
然而許多因素會影響 HbA1c結果,包括血紅蛋白變異、不同的糖化率或在各種疾病狀態下紅細胞存活率發生改變。因此在某些人中,實際葡萄糖升高,可能存在正常的 HbA1c 值,或者當平均葡萄糖正常時,HbA1c 可能會很高。
在 HbA1c 可能不可靠的情況下,專家組建議透過CGM測量24小時平均葡萄糖濃度作為替代方案。透過 CGM 計算出的糖化血紅蛋白值與觀察到的平均葡萄糖等效,被稱為估計的 HbA1c (eA1C)。
在某些情況下,FPG低於126 mg/dL (7.0 mmol/L) 也可用作緩解的替代標準。這種方法的缺點是需要在空腹時檢測,並且重複測量之間可能存在顯著差異。OGTT 2hPG似乎不是一個理想的選擇,部分原因是獲得它的複雜性以及重複測量之間的高度可變性;此外,代謝手術干預可能改變對口服葡萄糖的血糖反應。
使用降糖藥物時可否診斷為緩解?
糖尿病緩解可以透過改變生活方式、其他內科或外科干預措施來實現。在做出緩解診斷之前是否需要停止治療取決於干預措施。
生活方式的改變和減重手術涉及營養、身體活動,其對健康的影響遠遠超出了與糖尿病相關的影響。患者選擇做出這些改變的動力往往不僅是實現糖尿病緩解而是改善總體的健康狀況。而且這些改變一旦發生,往往不容易逆轉,因此可以在術後和正在進行生活方式干預的情況下診斷緩解。
而在持續藥物治療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診斷緩解是一個更復雜的問題。在某些情況下,短期使用一種或多種降糖藥物可以恢復良好的血糖控制,即使在停用這些藥物後,血糖水平仍接近正常水平。但如果繼續使用抗高血糖藥物治療,則無法辨別是否發生了非藥物依賴性緩解。只有在所有降糖藥停藥一段時間後才能做出緩解的診斷,且該時間間隔要足以使藥物的作用減弱,然後檢測不使用藥物時的HbA1c。
值得注意的是,二甲雙胍可用於維持體重、改善心血管疾病或癌症的風險標誌物或多囊卵巢綜合徵;GLP-1 受體激動劑可能有利於控制體重或降低心血管事件的風險;鈉-葡萄糖協同轉運蛋白抑制劑(SGLTi)可用於治療心力衰竭或腎臟保護。如果出於這些治療考慮不能停止使用這些藥物,那麼即使維持接近正常的血糖水平,也無法診斷緩解。
關於診斷緩解的時間
當透過藥物治療或手術干預T2DM時,開始時間很容易確定,臨床效果很快就會顯現。當透過改變生活方式進行干預時,獲益的開始可能會更慢,並且可能需要長達 6 個月的時間才能穩定效果。
另一個時間因素是有效干預需要大約 3 個月的時間才能完全反映在 HbA1c 的變化上——HbA1c 反映了幾個月內的平均血糖。
考慮到這些因素,開始生活方式干預後至少需要間隔6個月,相對更快速有效的手術干預後至少需要間隔 3 個月,然後HbA1c的檢查結果才能被用於評估治療反應。當干預是藥物治療時,或者生活方式或代謝手術聯合之前的藥物治療方案時,需要在停止任何降糖藥物後至少間隔 3 個月,再評估HbA1c的檢測結果。
對於所有可能達到緩解的干預措施,建議隨後測量 HbA1c 的頻率不超過每 3 個月一次,同時不低於每年一次,以確認緩解的持續性。
關於藥物治療、生活方式或代謝手術干預後緩解的生理學考慮
如果在短期使用降糖藥後出現緩解,藥物治療的直接作用不會持續,不良的代謝狀態對胰島素分泌和作用的不利影響可能會被抑制,但其他潛在的異常可能會持續存在,且緩解的持續時間差異很大。
相比之下,當生活方式的持續改變導致緩解時,食物攝入量的改變、身體活動以及壓力和環境因素的管理可以長期地改善胰島素的分泌和作用。在這種情況下,長期緩解是可能的,但也無法保證。
代謝手術的影響更深遠,通常更持久。胃腸道的結構變化可以形成一種新的激素環境。這包括進食後血液中GLP-1濃度增加,GLP-1透過與大腦相關區域的相互作用可能會降低食慾和食物攝入量,並另外改變外周代謝。
因為解剖學和生理學的變化基本上是永久性,所以透過這些機制重建葡萄糖穩態通常會持續更長時間。但即便如此,這種理想中的影響也可能不會無限期地持續下去。體重可能會部分恢復,而胰島β 細胞功能或數量的持續下降會導致葡萄糖水平逐漸升高。
進一步的問題和未滿足的需求
共識指出,這些討論主要基於專家意見。它無意就如何或何時尋求符合緩解條件的血糖控制提供指導,相反,它提出了術語和結構,以促進將來進行研究和資訊收集,以支援未來的臨床指南。
共識的最後,專家組也提出了一些需要進一步研究的領域,比如使用HbA1c<6.5%作為定義的驗證、血糖測量時間的驗證、緩解後二甲雙胍等藥物的療效評價、緩解期間非血糖指標的評估、緩解持續時間的研究、緩解後長期結果的記錄、為衛生保健專業人員和患者開發教育材料等。
更多關於糖尿病緩解的研究和探索,值得期待。
文/Lily
責編/Jane
參考文獻:
[1] Riddle MC, Cefalu WT, Evans PH, Gerstein HC, Nauck MA, Oh WK, Rothberg AE, le Roux CW, Rubino F, Schauer P, Taylor R, Twenefour D. Consensus Report: Defin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Remission in Type 2 Diabetes. Diabetes Care. 2021 Aug 30
[2] Buse JB, Caprio S, Cefalu WT, et al. How do we define cure of diabetes? Diabetes Care. 2009;32(11):2133-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