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京城的平遠縣上任了一位好縣令,他不僅為人正直,而且非常機敏。幾年時間,他便將平遠縣治理得井井有條。
有一天,縣令正在家中吃午飯,忽然有捕頭來報,說在城東嶽王廟發現一具男屍!縣令聽了,心裡一驚,趕緊放下碗筷,向出事地點趕去。
一行人趕到廟裡,掉落在地的牌匾上寫著“嶽王廟”三個大字,廟的正中央是威武的岳飛雕像,雕像的前方有一根柱子,死者就側靠在柱子旁邊,一把刀插在了他的胸口。
縣令上前,小心翻過屍體,待看清面容時,他為之一顫,死者竟是八旗子弟納蘭德。這納蘭德此人名聲不好,常年混跡於京城之中,是個出了名的紈絝子弟。
他怎麼會死在這裡?
縣令倍感壓力,一來是因為納蘭德顯赫的家世,二來則是平遠縣極少發生命案。
縣令先是命手下人勿要伸張,又讓衙役們在周圍搜捕可疑人物。
突然,從廟外突然走進來一個和尚,一見到地上的屍體,他竟然害怕得渾身顫抖起來。
衙役們上前一通盤問,這和尚說他自幼出家,法號元虛,於兵荒馬亂之時,來到這廟裡隱居。在廟的後面,他還開闢出了一塊菜地。平時一般他上午出去化緣,下午便回到廟中煮飯燒菜,萬萬沒想到今日會遇到這種場面。
聽說和尚種了菜,縣令便到廟後進行實地檢視,菜地裡確如和尚所說,種了一些青菜和韭菜,另外還種了一些蔥蒜。
到底是誰殺了這納蘭德呢?和尚似乎沒有嫌疑,但他為何進門後又如此慌張?
正在這時,廟外突然傳來一陣吵鬧聲,兩個衙役帶著一名中年漢子走了進來,和尚見到那漢子,似乎更加慌亂了。縣令將這一切都看了在眼裡。
這個中年漢子名叫陳三。聽衙役們說,他們當時正在四周搜捕,這陳三鬼鬼祟祟的,盤問他時又閃爍其詞,於是他們便把他帶進來了。
陳三好像有些害怕,支吾著說不出話來。縣令忙命一干人等退至廟外,和氣地對陳三說:“現在只有你我二人,你不用害怕,你知道什麼,就儘管說出來,本官自會為你做主。”
陳三聽了,神情漸漸放鬆下來,斷斷續續地答道:“大人,小人曾親眼……目睹……兇案發生的過程。”
縣令忙讓他陳述經過。
陳三答道:“昨晚小人喝醉了,醉倒在這廟的角落邊。今晨卯時,小人被一個人給吵醒了,睜眼一看,原來是那遇害的納蘭公子。他當時正跪拜在嶽王像前,口中不住唸叨著保佑祈福之類的話……突然,有個蒙面人從他身後出現,趁納蘭公子不注意,一刀刺入了他的胸口……”
縣令忙問道:“你可看清那蒙面人的長相?”
陳三聽了,欲言又止。
縣令又追問了一遍,陳三這才支吾著說:“小人當時沒有見到兇手面容,兇手當時蒙著面,但小人隱約好像見到是個光頭。”
頓了一下,陳三又支吾道:“住在這廟裡的元虛,我與他是同鄉。他曾經有個相好,三年前被這死去的納蘭公子買去做了小妾,之後他便出了家。”
縣令突然恍然大悟道:“這麼說,兇手就是這元虛?”
陳三忙道:“大人明鑑,小人只是據實稟報,不敢妄下定論。小人目睹此事,害怕地跑走了,但後來又靜心想了想,覺得還是將此事說出來,或許能幫上您一些小忙。還請大人原諒小人知情不報之罪!”
縣令立刻讓衙役押著元虛前來對質。元虛和尚走了進來,一口咬定他並不認識陳三,和他也並不是同鄉,又說自己年幼便已出家。然後便口唸經文,不再答話。
這時,一名家丁突然跑進來,對縣令說知府大人要見他。
縣令命衙役將元虛等人押回縣衙,他自己便向知府家裡趕去。
知府與縣令是私交很好的朋友,今天如此著急地要見縣令,是要告訴他朝廷剛剛下達的一項命令:儘快修復因戰亂而荒廢的廟宇。
知府見縣令有些心不在焉,便正色道:“此事朝廷非常重視,務必要儘快實施,另外將嶽王廟改為關帝廟!”
縣令聽到嶽王廟改為關帝廟,有些不解,忙問道:“這一帶的百姓歷來是拜岳王的,很少有人是拜關公,為何要改為關帝廟啊?”
知府不甚在意地說:“上頭交代的,我們只管照做,管他嶽王廟還是關帝廟,不都是英雄豪傑嗎?”
正在說話間,一個丫環端來一碗素面,知府雙手小心翼翼地接過。
縣令見了,好奇地問道:“大人為何如此小心?這碗麵也不是什麼山珍海味,上頭怎麼連顆蔥花也沒有?”
知府聽了,哈哈大笑道:“你有所不知呀,這是我母親的齋飯,須得我親自給她送去。蔥乃五燻之首,她一個吃齋唸佛的人如何吃得了這個呢?”
縣令聽了心中大驚,腦海裡立刻閃現元虛菜園裡的蔥蒜。
元虛自幼便已出家,怎會不知這條戒律?
縣令立刻跟知府道別,向衙門趕去。回到縣衙,他第一時間提審了元虛和尚。
在縣令的厲聲質問下,元虛和尚說出了實情。原來,元虛確與那陳三是老鄉,納蘭德也的確搶走了他心愛之人。但他又堅持說自己沒殺納蘭德,當時撒謊,只是不想別人聯想到他與死者的恩怨,被誤認為是兇手。
如此說來,這元虛並不是殺害納蘭德的兇手。縣令只好將元虛和尚暫時收押。
這天,到了夜深人靜,縣令仍然在書房一堆古籍中翻閱,忽然,他“啪”地一聲,一隻手掌重重地拍在書上,胸有成竹地大喊一聲:“升堂!”
公堂之上,燭火通明,但被帶到堂上之人卻並不是元虛和尚,而是陳三!
縣令一拍堂木,厲聲問道:“陳三,你可知罪?”
陳三低頭答道:“小人不知……”
縣令又問:“當時,你說在嶽王廟,納蘭德跪拜在地,蒙面兇手從背後偷襲納蘭德,是不是?”
陳三眼珠子亂轉,都不知道到底是哪裡出了紕漏,不敢輕易作答。
“倘若果真如此的話,那兇手若想不被人認出,為什麼只矇住臉,不矇住光頭?”縣令又厲聲問道,“既然是從背後偷襲,本應刺中納蘭德的後背,但為何又刺中的卻是他的胸口?”
陳三仍想狡辯,縣令下令衙役用刑,陳三見狀,害怕地交代了殺人的經過。
原來,陳三是個小偷,那天深夜,他見到身穿一身錦衣,招搖過市的納蘭德,頓生貪戀,於是便悄悄尾隨,並趁機偷走了他的錢袋,卻一不小心被納蘭德發現了,他大聲急呼。
情急之下,陳三用刀刺中了納蘭德的胸口,見四下無人,便將他的屍體背到嶽王廟,想要嫁禍給元虛和尚。後來衙役搜捕嫌疑人時,陳三便故意出現在衙役眼中,一番言語,從而達到誣陷的目的!
縣令雖然成功破案,但捕快們衙役們心頭卻有些不服,覺得縣令此次斷案過於武斷了。
縣令也知道大家的想法,但他也只能搖頭苦笑。
如今的朝廷,對嶽王廟有所忌諱,所以才秘密地要將嶽王廟改為關帝廟,而身為八旗子弟的納蘭德,是絕不可能到嶽王廟來跪拜的,所以陳三說的理由便不攻自破了。
編後語:
陳三,一向喜歡偷盜,妄想不勞而獲,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因為貪戀他終闖下大禍。
但他知道自己犯了罪,卻不知悔改,嫁禍給同鄉的和尚,可見他的心思十分歹毒。最後的下場,只能說是自食惡果,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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