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山城郊外的山村裡,有戶姓常的人家,母女兩人,相依為命。這戶人家的姑娘,名叫常媚,才十七歲。她一年到頭採茶、打柴、種田、狩獵,養活自己和母親。她日曬雨打、脾氣倔強,但生得很好看,鄉親們喜愛地稱她是“野姑娘”。
這天,常媚姑娘在砍柴,一隻山雞在山坳飛過,常媚眼急手快,隨手拿起身旁的弓箭,“嗖”的一箭射去,山雞應聲落下。正在這個時候,山坳裡也有一支箭飛來,射中了那隻山雞。當常媚趕去取山雞時,樹叢裡衝出幾個大漢,搶上來也要取這隻山雞。常媚姑娘哪裡肯依,於是雙方就爭執起來。這時候,後面走來一個少爺,一見常媚姑娘,便眉開眼笑地說:“姑娘,不必爭這山雞了。看,它身上是你一箭,我一箭,這是天賜良緣,你就嫁給我好了。”
常媚姑娘聽了,斥罵道:“滾開,快滾開!”可是那少爺卻死皮賴臉地說:“不走,不走。牡丹、芍藥見過多多多少,今朝我就是喜歡你這山茶花。——來呀!”一聲吆喝,幾個大漢就張牙舞爪來搶常媚。常媚奮力抵抗,但終因赤手空拳,寡不敵眾,被搶走了。
那麼這少爺是誰呢?他叫沈虎。仗他父親在京城做官,便在山城裡胡作非為,成了小霸王。他搶了常媚,便把她關在花樓上,派人在樓下日夜看管著,天天逼她成親。常媚想:母親在家死活不知,自己一個人在這裡也是凶多吉少,總得想個辦法逃出這牢籠啊!
這日見沈虎又來逼婚,就告訴沈虎,如果天天這樣關著,她是永遠也不從的。只要從今天起,讓她能自由自在地走動,到花園去散散心,爽爽神,等她高興了,才可成親。沈虎就答應給她閒逛三天。
就這樣,常媚姑娘來到花園裡。她兜了兩圈,一不看花木,二不賞景緻,而是看圍牆有多高。可是難啊!花園的牆,像城牆;花園的後門,像鐵壁。她憂憂鬱鬱地在花園裡踱來踱去,碰巧看見馬棚的柱子上掛著一串刺蝟的皮,這是沈虎打獵打來的刺蝟剝下來的。她看了看,想了想,就伸手去把刺蝟皮取下來,拿到樓上去。
第四天一早,沈府掛燈結綵,忙著辦喜事。到晚上,沈虎喝得半醉,送走客人,闖進了洞房。常媚姑娘把房門一關。“呼”的一下,吹滅了龍鳳花燭。沈虎如餓鷹撲小雞,一把抱住常媚姑娘,可是這一抱非同小可,沈虎哭喊著把手放開了。原來常媚姑娘披著一件刺蝟皮,刺得沈虎哇哇直叫。就在這時候,常媚姑娘擺脫了沈虎,奔下樓,衝出大門。
沈虎被刺蝟的刺針刺得身上、手上都是血。這一刺,他酒也醒了。他惡狠狠地帶著歹徒們,提燈拿刀,去追常媚姑娘。常媚姑娘逃呀逃呀,天上沒有星星,沒有月亮,黑咕隆咚的,她心慌意亂,不小心撞在山岩上,死了。
等沈虎趕到,一見常媚姑娘的屍體,氣啊,剛要舉刀砍去,常媚姑娘的屍體忽然不見了,山岩下卻長出一株苗壯的無名花來。那嬌豔的花朵,就象是常媚姑娘的鮮血染成的。沈虎見了,惡狠狠地說:“好啊! 你就是變成花,我也不讓你活著!”說著,把花梗一把捏住,要把它連根拔起來甩掉。誰知那沈虎又像殺豬一樣地嘶叫起來,連忙把手放開了。啥?原來那花梗上也有刺,刺得他手心鮮血淋常的。沈虎越想越恨,就用刀亂砍亂劈,把這株花劈死,才哭喪著臉回去。
但是這株無名花劈不光,砍不盡!天一亮,長得更茂盛了。花兒越開越多,株條越發越旺,蔓生了一大片。鄉親們說,這是常媚姑娘的化身,她死了也要長刺,用刺來刺那種壞人。可是,就是有刺,鄉親們也喜歡它,把它移栽到家裡去。因為常媚姑娘可憐地死了,變成了花草,鄉親們就把這種花叫做“薔薇花”,也叫“野薔薇”和“刺薔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