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時服務已經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全面推開,對於廣大家長來說,從根本上解決了孩子放學早,家長由於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接送孩子的難題。從這點來說,應該屬於惠民政策,深受家長們的歡迎。
然而,在延時服務實施的過程中會時不時暴露出一些問題,如有些家長片面認為延時服務就是為保障孩子在學校寫作業的,更何況有老師輔導,孩子用不著把作業帶回家。如有些家長從網上看到不同地區學校,一個月延時服務收費從幾百到幾千不等,便產生疑惑,怎麼差距這麼大呢?
由於篇幅關係,今天只能探討一個主題,那就是延時服務與學生寫課外作業的責任區分。
一、一家長向教育局投訴學校,不能保證孩子在延時服務期間完成課外作業。
就在昨天發生一起讓人啼笑皆非的事,在江蘇連雲港海州區一小學家長向區教育局投訴,說自己給孩子交了延時服務費,但是孩子卻在學校寫不完作業,對於學校不負責的行為,家長感覺非常氣憤,請教育局管管這種事。
教育局接到家長的投訴後馬上了解情況,很快就給轄區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發了通知,其中有一句是這樣寫的:“學生在校延時服務期間作業完不成的,老師不得強迫……”
接到學校通知後,有一位老師這樣在家長群告知家長:“接教育局通知精神,孩子作業完不成的,老師不得強迫,所以請家長看孩子是否自願完成。”
訊息一發到群裡,那位向教育局投訴學校的家長立刻傻了眼,現在把矛盾轉移到自己這來了,本來孩子在家就不願意寫作業,自己打也打了罵也罵了,為孩子寫作業的事都成了心病,好不容易有學校延時服務,想把這個小刺蝟交給學校老師來管寫作業之事,可現在教育局已經講的很清楚了,學生在延時服務期間是否願意寫作業,或者說能否寫完作業,取決於孩子的個人意願,老師不得強迫。
於是這位倔強的家長又放言,你們想推脫責任,那不行,我要繼續往上面投訴,看有沒有人管這事。
二、面對家長的投訴,老師也犯了難,如何完成上級檢查老師批改學生作業任務?
面對家長向教育局投訴,以及後續教育局給學校發的通知,老師就犯難了,有些孩子在延時服務期間就是不願意寫作業,該教育也教育了,可是根本不起作用。現在家長反過來又強調不能讓孩子把作業帶回家,上級在檢查教師批改學生作業時,面對學生沒有完成的作業,責任算誰的?
現在輪到學校老師困惑不解了,上級在檢查教師批改學生作業時,如果發現有個別學生沒有把課外作業全部完成,就會以當事教師工作不盡責,追究老師的責任。可這個責任該老師們擔嗎?既然是課外作業就應該讓家長來負責監督與管理,老師只是次日將學生作業收上來進行批改,現在家長卻拿延時服務來拒絕履行自己監督孩子寫課外作業的責任,對此教育局卻沒辦法去追究家長不履職的責任。
面對這一新的問題,老師們便如實反映給學校,希望學校能夠把矛盾做化解,一是向教育局把情況說明,看教育局是否可以區別對待部分在延時服務期間不願意寫作業,而家長又不願意讓孩子把作業帶回家的學生。二是能否專門給家長們發份通知,把延時服務具體內容告知家長,讓他們不至於做出一些不理性的行為。
到目前為止,學校方面還沒有給老師們做出答覆,看來這個矛盾的解決需要花一定的時間。
三、延時服務只單純安排學生寫課外作業,結果給部分家長產生了錯誤的認知,這是矛盾產生的根本原因。
原本延時服務這項政策的提出,是解決廣大家長因為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接孩子放學的,結果惠民政策一出來,教育系統從上到下只是告知家長們學校提供延時服務,孩子可以放學後在學校裡寫課外作業。除此之外,學校還會組織多種興趣學習,孩子如果願意參加,家長可以給孩子報名。
對於絕大多數家長來說,都會綜合考慮孩子在校寫作業和興趣選擇,如果兩者都選的話,孩子在延時服務期間肯定不能把課外作業全部完成,必然會帶回家繼續寫。但是對於部分家長來說,他們認為孩子參加延時服務只需要完成課外作業,這樣一來,接回家後,家長不需要再為孩子寫作業的事操心,不必在輔導孩子寫作業時生氣上火,甚至不必為陪寫作業拖到很晚才休息。
透過對比不難發現,凡是單純地認為孩子參加學校延時服務只是為寫完課外作業的家長,往往都不具備輔導孩子學習的能力,這樣一來,在免為其難的事情上面,家長當然得想辦法推脫責任,結果就借延時服務為藉口,把燙手的山芋扔給了學校。
面對有些家長的錯誤認知,誰去矯正呢?如果不解決,今後肯定會不斷產生家校矛盾,只要家長抓住機會,就會把本屬於他們的責任推給學校。
四、延時服務只是讓學生完成部分課外作業,學校不能全部負責,家長需清楚自己在家應該培養孩子哪些好的學習習慣。
就拿連雲港一家長投訴學校這件事,很多網友可能會認為家長太沒道理,甚至根本不為孩子設身處地著想,你這樣鬧,對孩子有什麼好處呢?
大家的想法都是對的,但凡明事理的家長都清楚一個道理:家庭教育的責任主體是家長,家長對孩子的品德與行為習慣培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此說來,就需要有人給不重視或者根本不知道家庭教育存在的家長普及一些基本認知啊,誰來做這件事呢?恐怕只有學校老師才能做,如利用家長會的時機,利用家長群給大家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明確學校和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與具體內容。
也只有這樣,才能讓家長清楚,教育孩子不能光靠學校,學校只能教孩子課本知識,還有品行教育,而真正讓孩子把良好的品行從生活中體現出來,要靠家長平時的言傳身教,以及家規的約束與引導。至於輔導孩子寫課外作業這件事,需應歸屬於家長培養孩子學習習慣範疇。
學習習慣培養有哪些呢?大致可以分為:一是學習興趣培養;二是端正學習態度(與生活態度培養有密切關聯);三是學習方法的掌握(與生活中教孩子有步驟有方法做事類似);四是解題思維的訓練(培養孩子做事技能,學會後放手鼓勵孩子去做,做事過程中本身孩子就會愛動腦思考);五是專注力和自控力的訓練(有好的家規約束和監督,獎懲機制的合理運用,親子陪伴中融入專注力練習);六是獨立學習能力的培養(孩子獨立做事能力越強,獨立學習能力自然也就越好)等。
如果家長有心的話,可以有針對性去查詢文章資料,相信你一搜就會發現一片新天地——老天,家庭教育有那麼多需要學習的內容。一點也不錯,家庭教育包涵的內容非常多,如果家長不靠自覺或拜師求教的話,你根本入不了門。
結束語:透過連雲港一家長投訴學校這件事,再透過深入分析後,我們不難發現,之所以家長敢那麼理直氣壯叫板學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懂如何教育和培養孩子,這恰是家庭教育極度缺失的最好例證。無知者無畏,好多荒唐可笑的事就是這樣發生的。在這裡規勸家長朋友們,平時多學習點家庭教育知識吧,你的育兒綜合素質越優秀,你會越敬畏老師,你會越知道自己該學習什麼,該如何正確教育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