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對深化相關領域考試招生改革作出部署。
“兩項考試招生改革透過進一步加強統考統測、嚴格選拔標準,引導高校不再盲目組織校考,減輕學生和家長的考試負擔和經濟負擔,為有藝術體育特長的孩子創造公平發展的機會。”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為選拔藝術、體育人才,我國自1952年開始“藝考”、自1987年啟動高水平運動隊建設試點。多年來,兩類考試招生取得明顯效果,但距離新時代新要求仍存在差距,部分考生和家長甚至錯將其作為“升學捷徑”,功利性報考。
根據意見,將推動高校進一步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最佳化藝術學科專業佈局,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對於不具備相關師資、裝置、場地等組隊條件,退隊率超過20%的高校,和非奧運會或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專案、未設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生源嚴重不足且連續兩年錄取數為零的相關專案,不再安排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當前,由於藝考省級統考覆蓋範圍有限,全國組織校考的高校有300多所,參加校考考生約160萬人次,校考組考和規範管理面臨較大壓力。”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意見明確,到2024年,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不再跨省設定校考考點。
近年來,高水平運動隊14個招生專案中的7個已陸續納入全國統考,獲得高校、考生及家長的好評。意見明確,2024年起,高水平運動隊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全部使用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測試全部納入全國統考,由國家體育總局牽頭組織實施,高校不再組織相關校考。“全國統考既可以提升專業測試的公平性、科學性,也有助於降低學校組考成本及考生、家長多校應考的成本。”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說。
藝考、高水平運動隊招考之所以被錯當成“升學捷徑”或“敲門磚”,緣於部分高校對兩類考生文化課成績要求偏低。這既不利於學生長遠發展,也不利於高校培養高水平藝術體育人才。
部分考生和家長“重專業輕文化”,一些考生入校後甚至難以完成正常學習任務。針對這一問題,兩個意見明確:各省(區、市)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對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須達到生源省份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他高校對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須達到生源省份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與此同時,對於專業成績突出、具有特殊培養潛質的考生,允許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並接受嚴格監督。
根據意見,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報名條件,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者方可以報考高水平運動隊。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報名條件,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且近三年在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性比賽中獲得前八名者方可以報考高水平運動隊。意見還一改以前高水平運動員招生不限專業的做法,規定從2024年起,高考文化課成績較高、文化基礎較好的考生可報考普通類專業,其他考生限定在相關的體育學類專業就讀。
“不再把藝考、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作為進名校的‘跳板’,這對於引導基礎教育在美育、體育中重視培養學生的藝體興趣,不再圍繞功利的升學打造特長極為重要。”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說。
“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中,凡在規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關係或有親屬關係及其他利害關係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按要求進行申報,並嚴格執行迴避制度。高校領導幹部子女或其他親屬報考本校的,須向學校報備並在校內公示,相關領導幹部要全程迴避。”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兩項考試招生改革都強調了“迴避制度”,對於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考評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參與高校考試招生工作。
在新生入校後,則要嚴格組織入學複查。意見明確,對於審查或專業複測不合格、入學前後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對於透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錄取資格的學生以及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為解決一些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在校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意見明確,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學生入學時應與高校簽訂協議,認真履行參加訓練和比賽的義務。高校要把學生在運動隊的考核,包括參加訓練學時和表現、比賽成績和突出貢獻等情況另設為必修課進行管理,並計算必修學分納入總學分。對入學後擅自不參加訓練和比賽的高水平運動員,高校要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或者退學處理。
9月24日,教育部召開全國高校藝術類專業和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改革工作視訊會議。會議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認識推進兩項改革的艱鉅性和複雜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改革任務,深入細緻開展政策培訓,嚴格考試招生規範管理,確保兩項改革落地見效。
記者 張 爍
來源: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