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
最近天氣不好,一直有雨。
孩子這學期上小學四年級,他的班主任老師在群裡發信息說“這幾天天氣不好,家長可以接送孩子上、下學,也可以給孩子買雨衣,但是禁止學生打傘到校”。
為什麼學校有這樣的通知,下雨天禁止學生帶傘到校?學校如此“神操作”為哪般?
學校在怕什麼?
下雨的時候,你見過小孩子拿著傘在雨中快速轉動傘柄嗎?
學校為什麼禁止小學生下雨天帶傘到學校?
最主要還是害怕出現安全問題。
小學生愛動、淘氣,孩子們都帶傘,如果學校稍不留意、管理不到位,因為帶傘造成安全事故,學校的責任肯定逃脫不了。
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乾脆就禁止學生帶傘,這樣做真的對嗎?學校為什麼那麼怕學生在學校發生安全問題?
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案例:
某中學體育課上,體育老師讓孩子們在這節課的最後幾分鐘自由活動,幾個男生打籃球時,藍球從籃板上反彈過來後砸到了球場附近的一個女生,於是學校的麻煩就來了。
這名女生開始說自己頭痛,醫院檢查不出任何問題,但是女生家長仍不依不饒,最後到省城的醫院也檢查了多次,仍然是檢查不出任何問題,但是該女生卻說自己一直頭痛,學校不願再花過多的醫花費,並且建議該學生家長走法律渠道維權。
女生家長卻根本不走法律渠道,先後多次到教育局“鬧”,給學校帶來了“不良影響”,最後迫於各方壓力,學校賠償近4萬元。
這件事以後,學校規定任何學生任何時間不準打籃球。
不知道從何時起,學校成了“無限責任公司”,凡是學生在學校發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必定有責任。甚至暑假期間,學生在家發生溺水事故後,教育局的領導還要追究相關學校和老師的責任,於是暑假裡,老師們巡河、巡塘這種怪現象就出現了。
家長應對學校多一些理解,學校也不能“因噎廢食”
“不到規定時間禁止進入學校!”你肯定見過這樣的規定。
只要有學生在學校,學校就必須有老師,並且必須有老師在值班,目的只有一個,確保學生安全。
如果學校早早開門,而老師們還沒有到,學生打鬧發生安全事故,學校需要負的管理責任肯定跑不了。
不是學校不近人情,而是學校被嚇怕了。
因為害怕打籃球出安全問題,就禁止學生們打籃球,學校有太多無奈,但是這種操作真的是家長願意看到的嗎?
對於學生安全,學校有教育、監管、救治和告知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學校盡到了教育和監管職責,即便學生在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只要第一時間進行救治,並且告知家長,學校是不應該承擔責任的。
家長應該對學校多一些理解,而不是苛責,學校不能變成“無限責任公司”。
作為學校也不能害怕出現安全問題而“因噎廢食”。打籃球出現安全問題就禁止打籃球,下雨天禁止學生帶傘,學校更應該思考,如何精細化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而不是“一禁了之”。
寫在最後
不管是家長還是老師,都不願意學生髮生任何安全事故。現在學校為每位學生都購買的有校方責任險,也建議家長給孩子購買人身意外險,如果非人為原因,學生髮生了安全事故,最好還是走保險程式,別再什麼事都追究學校的責任了!
當學校畏手畏腳,你以為最終受損失的是學校嗎?
下雨天禁止學生帶傘到校,如此“神操作”背後,誰更應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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