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式為“一釐”式,錢背穿右以一單漢字標示鑄局,穿左書寫“一釐”二字。鑄行時間為順治十年至十四年(1653~1657),停用時間為康熙二年(1663)。根據順治十年(1653)九月當時的戶部尚書車克題:“進驗新式樣錢並請旨頒發”事本中記載:“遵照新式背鑄一釐貳字樣錢萬文,理合進驗,如果合式,以便頒發各省鎮照式鑄造。查在京有戶、工兩局,臣部經管者,錢背鑄壹戶字,工部鑄工字,如江寧寧字,浙江浙字,武昌昌字,福建福字,山東東字,河南河字,陝西陝字,太原原字,陽和陽字,宣府宣字,薊鎮薊字,臨清臨字,所以辯精粗,而分殿最也。”順治“一釐”式錢共發現十七種,分別為:“戶一釐”、“工一釐”、“宣一釐”、“同一釐”、“薊一釐”、“原一釐”、“陽一釐”、“河一釐”、“浙一釐”、“東一釐”、“寧一釐”、“昌一釐”、“福一釐”、“陝一釐”、“江一釐”、“雲一釐”。唯獨雲南鑄“雲一釐”為順治十六年至順治十八年(1659~1661)。該式為“權銀錢”;“一釐”二字為折銀一釐(十釐折銀一分,十分折銀一錢,十錢折銀一兩)。
sponsored links
順治通寶鑄造史(三)
分類: 收藏
時間: 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