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過兩次黃山,一次是1984年,一次是2009年。但是我都沒上黃山。這次,接待我的人對於我兩次到黃山而不上山表示詫異。我說我不上黃山是由於黃山太矮。對方問我上過多高的山。我說珠穆朗瑪峰,而且登頂過200餘次。對方不信,我說我有隱形翅膀,能助我飛躍珠峰。
世界上有兩種山,一種是自然界的山,一種是人生的山。我偏愛爬人生的山。我的書已經銷售出1.5億本,按每本1.5釐米的厚度計算,將它們疊置,相當於200餘座珠穆朗瑪峰。這兩天,《人民日報》一位記者採訪我,她對於我一個人寫《童話大王》半月刊寫了24年感到不可思議,我說這源於我有隱形的翅膀。
其實,所有人出生時,都擁有隱形翅膀——想象力,但是隨著年齡和知識的增加,絕大多數人的隱形翅膀會和主人分道揚鑣。沒有想象力這雙隱形翅膀,人就不能飛躍事業的巔峰,一生只能重複前人發明的知識,不能進行創造性勞動。
我的隱形翅膀是我的小學老師趙俐給我保留住的。記得二年級一次上課時,趙老師推薦我們看一本童話書,它的作者是張天翼。當時我正處於急於擺脫胡思亂想也就是想象力的年齡段,那時我回家對弟弟妹妹說得最多的話是“幼稚”。如果你對別人經常說“幼稚”兩個字,這就是你的想象力即將離開你的危險訊號。換句話說,你已經到了人生最危急的關頭:當能進行創造性勞動的人還是當終生重複前人知識的人。我看了張天翼的這本童話,我覺得他比我還胡思亂想,而且他還把自己的胡思亂想出書了!從此,我的想象力再也沒有離開過我,使得我終生擁有了隱形的翅膀。好的童話就像一把鎖,能鎖住孩子想象力的隱形翅膀。
愛因斯坦說,想象力比知識更重要。
我慶幸自己擁有想象力的隱形翅膀,她幫助我一個人寫一本名叫《童話大王》的半月刊長達24年,她幫助我創造了皮皮魯、魯西西、舒克和貝塔。最有魅力的往往是肉眼看不見的東西,比如想象力。想象力給你插上隱形的翅膀,使你成為能進行創造性勞動的人,飛躍人生事業的巔峰,一覽眾山小。
他們一家有時比賽穿衣服,有時比賽穿鞋子……作者的爸爸總結了很多節約時間的好辦法:扣扣子從面開始扣;衣服、襪子、帽子都放在固定的地方;把鞋帶系松一點……作者向爸爸學習,在週五晚上就安排好週六週日的工作。笫二天,按時間有條理地做事,省下來的時間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所以作者成績很好,而且第二課堂又特別出色,真讓我羨慕不已! 這篇文章告訴我,做任何事都要講效率,拖拖拉拉就會失敗。回想我以前寫作文,總不專心,寫一篇文章寫幾句,就和別人聊幾句,一篇文章下來,用去兩個小時有多。而且時間用去了,可作文卻沒寫好,有時還要被老師罰我重新寫一遍呢。 媽媽經常批評我做事不講效率,但我卻是“意見接受,行動照舊”。所以總不見我有什麼事是成功的,就拿這次的數算比賽來說吧,比賽前還跟同學誇下海口,說一定會贏他。比賽時,我發現他早就口算完,在仔細複查了,我卻還有很多題沒寫完呢。成績出來後,跟那個同學一比,真是望塵莫及啊,羞愧得我真想找個洞鑽進出呢!嗨,都是拖沓這傢伙拖後腿,我必須扔掉它! 記得周老師常鼓勵我說:“快!快!快!不要像個老太太!”她講課時還說,現在的社會是個講求效率的社會,快人一步,理想達到。她不批准我參加學校的籃球訓練是因為我做事拖沓,連作業也不能按時完成,要是我能合理安排時間,學會快速把事情辦好,就一定能擠出時間去參加學校的訓練。我聽了,就像加滿油的車子,充滿了動力。我想,既然文中的小作者能學習訓練兩不誤,為什麼我就不行呢?我也能行!我就向他學習,事事講求效率,一定能跟我的摯愛——籃球天天在操場上並肩作戰的。每個孤獨的人,都渴望被需要。韓愈有言:“不知言之人,烏可與言;知言之人,默焉而其意已傳。”於是,非常神往“默焉而其意已傳”的“知言之人”的境界。 然而,談何容易! 波蘭作家雅-伊瓦什凱維奇說“誰若真想探究肖邦音樂的精神,理解肖邦音樂跟波蘭有著何等密切的聯絡,誰就應悉心體會歐根·德拉克洛瓦所謂的蔚藍的色調,它是波蘭景色和在這大平原上誕生的藝術家的音樂的共同色調”,有幾人真正領會得?王熙鳳的“天下真有這樣標緻的人物,我今兒才算見了!況且這通身的氣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孫女兒,竟是個嫡親的孫女”的八面玲瓏又有幾人做得到?舒婷表述了“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的愛情觀,同時她又明白“但沒有人聽懂我們的言語”。魏徵之所以能夠讓唐太宗一再納諫,燭之武之所以能夠“退秦師”,藺相如之所以能夠完璧歸趙並且在澠池之會上爭勝,與他們都是擁有三寸不爛之舌的“知言之人”大有關係! 這些音樂語言、文學語言、政治語言、外交語言,還都在人類語言的範疇,即使不能一目瞭然,反覆揣摩總能得之。 面對非人類的語言,你能否做個“知言之人”呢? 竺可楨的《大自然的語言》熟悉嗎?“幾千年來,勞動人民注意了草木榮枯、候鳥去來等自然現象同氣候的關係,據以安排農事。杏花開了,就好像大自然在傳語要趕快耕地;桃花開了,又好像在暗示要趕快種穀子。布穀鳥開始唱歌,勞動人民懂得它在唱什麼……花香鳥語,草長鶯飛,都是大自然的語言。”你若“知言”,可以未雨綢繆。 劉亮程的《今生今世的證據》熟悉嗎?“如果沒有那些舊房子和路,沒有揚起又落下的塵土,沒有與我一同長大仍舊活在村裡的人、牲畜,沒有還在吹颳著的那一場一場的風,誰會證實以往的生活?”村裡的這些,都會說話,你若“知言”,那村莊就還是你的村莊。 勞倫斯《鳥啼》熟悉嗎?“當大地還散落著厚厚的一層鳥的屍體的時候”,鴿子、斑鳩、畫眉紛紛開始了它們的啼叫。作者明白:“無論人們情願與否,月桂樹總要飄出花香,綿羊總要站立舞蹈,白屈菜總要遍地閃爍,那就是新的天堂和新的大地。”這些鳥兒都是“向死而生”的主兒。你若“知言”,你對生活的感悟力就會不同尋常。 周曉楓的《斑紋》熟悉嗎?蛇因為誘惑夏娃偷食禁果而被上帝懲罰,沒有聲帶,沒有聽力,沒有好的視力,沒有四肢而只能用肚子行走。當他們的鱗環疊合在一起時,振動起來就像響板——這是一種罪惡的音樂,因為常常是發出攻擊的前奏。如果你不“知言”,會有性命之憂。 其實,只要有心,有識,你就可以由“不知言”而“知言”。 做個“知言之人”,真好! 我一直相信,人在極端環境下所爆發出來的求生欲,往往不是來源於「我還沒活夠」,而是來於「還有人在等著我去照顧」。 看完《南極之戀》,我更加相信了這個道理。 一個傻兮兮的沒有戶外生存經驗的土豪,憑什麼能在南極經歷過各種磨難還能生存下來? 就憑他有喜歡的人,就憑他被需要。 你也許覺得這是在開玩笑,那就當開玩笑吧,反正命運跟我們開過的玩笑也不少。 如果你也曾孤獨過,你就會明白,「被需要」的感覺是有多好。 在無數個深夜,你曾拿起手機,想找喜歡的人說話,但你拿了又放,寫了又刪,傳送又撤回,因為你怕。 你怕一廂情願。 你怕你需要對方,但對方不需要你。 你是如此的怕打擾,以至於就連發一句“打擾了”,也覺得這句話本身也是一種打擾。 你是一根蠟燭,願意用生命為她燃燒。 聽起來很美。 但不湊巧的是,她的生活燈火通明,根本不需要被你這點微弱的燭光。 孤獨,是燭光無處安放;相愛,是彼此燃燒照亮。 每個孤獨的人,都渴望「被需要」。 在《無問西東》裡,黃曉明抱著毀容的章子怡說了一大段情話,很多人被那段話所打動。 但我印象更深的卻是黃曉明的另一句臺詞:「我有需要照顧的人」。 對一個人表達愛意,當然可以用千言萬語,但如果僅用這一句「我有需要照顧的人」,也足夠了。 《南極之戀》裡也有很多戳動人心的臺詞,這些臺詞也在詮釋什麼是「被需要」。 比如男主富春對女主如意說的那句:「如意,我回來了」。 這句話太平淡,平淡到像櫻桃小丸子的那句「我回來了」。 但正是這句話,給人一種回家的感覺,家是很暖的地方,而在南極,恰巧需要這份暖。 他每天出門尋找希望,後來才發現,屋子裡的她才是希望。 所謂彼此牽掛,無非是外面的他想回家,裡面的人在等他。 又比如「我怕風停,因為風停了就沒聲音了;但我又怕起風,風一起,身後的腳印就沒了」。 這句臺詞把孤獨和無助詮釋得淋漓盡致。 在不見人煙的南極,你能聽到的幾乎只有風聲,於是你希望有風作伴。 但是風一起,你又怕腳印消失而找不到回去的路。 這是一個矛盾。 所有的孤獨患者都有這樣的矛盾,他們的精神世界就像南極一樣荒蕪冰冷。 你渴望找一個人去化解孤獨,但又怕找錯了人,反而會更加孤獨。 男女主角就是在這樣一個孤獨的環境裡互相取暖,他們因為求生而走到一起,又因為走到一起而堅定了求生。 這部電影很暖,因為詮釋了相濡以沫。 這部電影又很冷,因為相濡以沫的人最終還是要面臨一個選擇:要不要相忘於江湖? 世間最殘忍的事,不是讓你失望,而是先給你希望。 去看這部電影吧,如果你此刻幸福,看完你會更加珍惜。如果你此刻孤獨,看完你會嚮往幸福。 願你早日找到需要照顧的人,也願你能早日被人照顧,更願你從此不再望
記住了:這10項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說到結婚,無論是結婚之前,還是結婚之後,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還是要弄明白,降低因為財產互撕的可能性...…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不是?看完下文就心中有數了。
記住了:這10項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記住了:這10項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住房公積金
關鍵在於婚前還是婚後
每月拿到的住房公積金,積累幾年也是一筆不小的錢。在離婚案件中具體處理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問題時,關鍵在於婚前還是婚後。離婚時分割的只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也就是說,要計算出兩個人婚姻關係中的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的總額,再進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積金因某些原因無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據其擁有的公積金及住房補貼的差額來給對方補償。
記住了:這10項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記住了:這10項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
根據保險的種類,情況不同!
保險業內給客戶介紹的保險各項好處時,總會伴隨著一句“保險屬於您的個人財產,如將來發生經濟糾紛,您的先生/太太無權拿走您的保單強行取走保險金,就算是離婚,這筆錢也還是您的”。
那保險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由於我國法律對於當事人自行出資購買的商業保險所產生的保險利益卻並未涉及,所以一般情況下要具體情況具體看。
比如,具有理財性質的分紅型保險和養老保險,該類保險在購買時,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義作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後也以夫妻共同財產定期繳納保費,目的則是為了將家庭財產達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如果認定為個人財產,對另一方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將該類保險的保單現金價值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再比如,人身險(含意外、健康等險種)以共同財產所繳納的個人保險費,這是較有爭議的一點。有案例顯示,某男士因患病獲得了公司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綜合險賠付的保險金,在離婚時被判為了個人財產。
所以,保險財產分割的關鍵點主要和婚前婚後投保,是否是共同財產投保,保險的險種等各個因素有關。具體分割一般要看具體情況。
記住了:這10項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記住了:這10項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房產
婚後父母出資也未必是共同財產!
房產基本是財產分配的大頭。婚前個人購買的房產當然是歸屬於個人的。但一般情況下,現在很多年輕人買房,是由父母出資一起幫忙買的,這種情況該如何分配呢?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
1.父母出全資未登記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發生在其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資金應根據條例規定認定為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受贈一方子女可以獲得該債權轉化物——不動產的所有權。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發生在其子女結婚後,則根據條例規定將該出資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子女。相應的,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全資已登記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贈與。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