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編號:
合同編號:
辦公樓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XX辦公樓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施工地點:。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
1.3 工程戶型: 以裝飾專業施工圖紙為準。
1.4 施工內容及做法
1.4.1施工內容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⑴室內精裝飾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分項工程;
⑵建築給排水安裝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衛生潔具、龍頭、自動感應器及配件安裝工程。
⑶建築電氣安裝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室內所有電氣安裝除錯相關內容。
1.5 工程承包方式,經商定採取下列第 (1) 種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發包人提供其餘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為:XX元整(XX元),詳見附件一:《施工圖預算書》。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第二條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1 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 50096-1999《住宅設計規範》、GB 50327-2001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 裝修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 50325-2001《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第三條 發包人責任
3.1 開工前3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並進行現場交底。在現場交底前還應向發包人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4份,其餘工程所需標準與規範由承包人自備。
3.2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接駁口,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水電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文等手續並承擔應當由發包人支付的相關費用。
3.3 發包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管道設施。
(5)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施工的其它行為。
3.4 凡涉及3.3款所列內容的,發包人應請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核算並出具相應的設計變更檔案。
第四條 承包人責任
4.1 根據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報監理單位和發包人審定。
4.2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範和環境保護規定。
4.3積極配合發包人代表開展正常工作。配合發包人委託的監理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階段性工程驗收。配合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4.4 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理設施。
(2)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舊廠區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承包人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3)負責工程成品、裝置的保護;
(4)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5)負責將裝修垃圾裝袋,及時清運到指定位置,並承擔外運費用。
4.5 自備施工工具,並充分利用輔材和主材,減少材料浪費。
4.6在施工專案不變更的情況下,工程的結算價格與預算價格誤差不超過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各方代表
5.1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任命 為發包人代表。
5.2 總監理工程師
監理單位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需要報發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項:工程變更;工期順延及費用索賠的認可或確認;停復工指令;對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無法繼續施工的處置;工程竣工驗收及分項驗收的確認;工程最終造價的確認;發包人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決定;撤換專案經理;其餘按本工程合同執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 為專案經理。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 合同簽定後,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有權增加或減少工程專案,雙方協商一致後,調整相應費用。
6.2施工中,如果發生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不認可。
(1)設計變更由業主代表確認後蓋章下發給監理單位和承包人;
(2)現場簽證報告由承包人在現場簽證事件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向監理單位遞交,監理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審定,並報發包人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
6.3工程變更導致綜合單價調整的方法
6.3.1因發包人原因或設計變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下列原則確定:
(1)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的,按施工圖預算書中分項工程綜合單價進行確定;
(2)施工圖預算書中無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但該分項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價格的,按施工圖預算書中的材料單價確定該分項工程的材料價格,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計算,報監理單位稽核,發包人審定。
(3)施工圖預算書中無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且該分項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圖預算書中沒有相應價格的,由承包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報價,報監理單位稽核,發包人審定。
6.3.2因發包人原因或設計變更減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施工圖預算書中相應的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進行確定。
6.3.3施工圖預算書中遺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下列原則確定:
(1)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實際工程量與預算工程量比較存在偏差,該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保持不變;
(2)施工圖預算書中遺漏的分項工程,其綜合單價按6.3.2條款的原則確定。
6.3.4因設計變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項導致措施專案費調整的方法:按實際發生工程量進行結算。
6.3.5本合同執行的計價檔案和計價依據如下:
(1)浙江省建築工程計價定額;
(2) 浙江省裝飾工程計價定額;
(3) 浙江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
(4) 浙江省建築工程費用定額;
(5)湖州上輻電線電纜高技術有限公司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施工圖。
第七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發包人與承包人須協商一致,共同簽署工程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單是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7.1 發包人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
7.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7.3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4 因設計變更或非發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工期,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擔該責任。
第八條 關於工程質量、驗收和保修約定
8.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包括水、電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3)竣工驗收(包括室內環境質量驗收);
(4)其他約定的專案驗收。
8.2 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向監理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由監理單位組織發包人驗收。監理單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內組織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發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內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發包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驗收、移交,需及時通知承包人。但發包人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承包人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發包人提前入住,視為驗收合格,發包人應自行承擔工程有關的質量問題,但承包人仍應承擔合同的保修責任。
8.3監理單位與承包人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若發包人要求複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辦理複驗。如複驗合格,發包人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影響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8.4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及材料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8.5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2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5年,電路工程的保修期限為2 年。
第九條 關於備料預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約定
9.1備料預付款
9.1.1備料預付款支付時間與金額
備料預付款在簽訂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約保函並進場施工後15天內 / 撥付,備料預付款的金額為人民幣(小寫) : / ,其支付辦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條有關規定確定。
9.1.2備料預付款抵扣方式
當工程款(含備料預付款)達到合同價的 / 時開始對備料預付款進行抵扣,每次扣除當月進度款的 / ,直至全部備料預付款扣完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費
9.2.1 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內容、範圍和金額的約定:以現行浙江省統一計價依據規定為準。
9.3 進度款
9.3.1 支付期間:以月為單位,以形象進度為準,具體為:
按監理單位、發包人審定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相應的進度款的80%每月撥款;工程竣工驗收後付至已完工工程預算價的90%;竣工結算完成審查核定且竣工資料提交招標人後支付至該工程結算審定造價的95%;
9.4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後,承包人應開具統一發票交於發包人。
9.5 在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提出工程量確認及撥款要求後,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量稽核和確認,並在確認後7個工作日內出具同意撥款的書面證明材料,撥付工程進度款。
第十條、關於質量保證金的約定
10.1 質量保證金的金額及扣留
10.1.1質量保證金的金額:為結算審定造價的5%。
10.1.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結算審定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保留期限為1年。
10.1.3`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時間:如無出現其他問題,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後,14天內付清。
第十一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1.1 本工程使用的建築裝飾材料,應為符合工程設計要求和《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系列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並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證書或檢驗報告。
11.2 發包人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並與乙方辦理好交接手續。凡約定由承包人提貨的,發包人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承包人,由發包人承擔運輸費用。承包人發現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發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供應的材料,經組織檢測驗收後交承包人保管。由於承包人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11.3 發包人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室內裝修,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發包人。
11.4 承包人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經組織驗收後,由發包人確認備案,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第十二條 有關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約定
12.1 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要求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12.2 承包人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12.3 由於承包人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及獎勵約定
13.1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3.2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3.3 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同意劃撥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向承包人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2.4 由於承包人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最多不超過8萬元。
第十四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調解不成時,選擇以下第(1)種解決方式:
(1)提請湖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15.1 施工期間,若發包人和監理單位發現承包人違規施工或有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時,有權要求承包人暫時停工,與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應補救措施,情節嚴重時,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施工期間,發包人無正當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絕按約定支付工程款項,經承包人交涉無果時,承包人有權中止合同。
15.2 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交付發包人使用後,發包人在保修期後使用過程中再發生任何質量的問題,承包人不再承擔質量責任;但承包人可優先為發包人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除保修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在工程驗收、交接完畢,甲方支付相應款項後自動終止;保修期滿,甲方支付保修對應尾款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合同文字一式六份,合同正本 二 份,雙方各執 二一 份,合同副本 二份,雙方各執 二 份。
15.2 本合同簽定後工程不得轉包。
15.3本合同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⑴.本合同
⑵.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⑶.施工圖紙;
⑷.施工圖預算書;
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檔案;
⑹.發包人和(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⑺.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資料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附件一:施工圖預算書
附件二:《質量保證承諾》。
附件三:《工程質量保修書》。
附件四:《安全生產承諾書》。
附件五: 《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附件一: XX有限公司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圖預算書
附件二:質量保證承諾
致: 有限公司
為切實做好XX辦公樓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確保本工程的施工質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標準等要求,結合雙方已簽定的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諾如下:
一、工程質量目標:
(一)滿足施工圖紙要求;
(二)滿足並不低於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工程施工標準及驗收規範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三)滿足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四)總體目標:工程合格率100%;
二、為保證工程質量,專案將實施先進、科學、可行的組織及管理措施:
(一)專案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符合ISO9002系列標準要求;
(二)專案所有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的工作技能符合本工程的作業需要,管理人員及特殊工種100%持證上崗;
(三)用於本工程的機械裝置、機具等效能良好、可靠,能夠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四)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材料、裝置均按照招標檔案及合同要求的參考品牌進行採購;如一些材料、裝置沒有規定具體的參考品牌,我公司也將選擇國內知名品牌,嚴格按照設計要求的規格、型號執行,絕不以次充好、以舊充新,更不使用其它工程的剩餘材料,未經許可絕不隨意進行材料代用。
(五)專案制定先進、可行、完整、具體的施工方案和質量保證措施,並嚴格執行;
(六)嚴格“三按”施工(按規範、按圖紙、按施組),施工過程嚴格執行“三檢”(自檢、互檢、專檢)制度;
(七)無條件接受業主、監理單位及湖州當地監檢機構的質量檢查、監督;
(八)因我方原因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我方無償負責整改直至合格。
XX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三: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XX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XX
為保證XX辦公樓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按第一部分協議書中規定工程承包範圍內的分項內容。
二、 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以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後簽訂的竣工驗收報告確定的時間為準。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 裝修工程為兩年;
2、 防水、防腐工程為五年
3、 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兩年;
4、 裝置安裝工程為兩年;
5、 其他約定:竣工驗收交付後,由承包人負責免費服務保修1年。保修期內,承包人應及時提供服務,並保證在18小時內到達。
三、 質量保修責任
1、 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2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 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 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主體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脩金為工程結算價款的 5 %。
五、 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1年後14天內,將剩餘保脩金無息返還承包人。
六、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無。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安全生產承諾書
XX有限公司:
為切實防範和杜絕XX有限公司專案工程建設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我司特作如下承諾:
一、在施工現場進出口醒目處設立安全(警示)規則與標識;
二、設立
說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工程建設專案專職安二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和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工程建設專案專職安全員,並認真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三、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四、所有工程建設施工作業人員都要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須有相應的技術資質證書,並在使用有效期內做到持證上崗;
五、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的重點場所、地點部位、有關設施裝置和危險品處都要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遇動火作業、限制空間、高空作業等危險作業時應採取安全措施,並辦理作業票證;
六、建築施工中需要的各種輔助材料(裝置)要有產品合格證書,輔助裝置的安裝、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施工器具及配件,必須取得專業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並安排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八、確保安全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包括農民工)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保證從業人員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九、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標準、規範的要求,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和防範措施,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對施工專案的危險部位實施有效監控,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保障各環節符合安全要求。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範措施;
十、對所有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專案負責人和貴司,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十一、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
十二、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震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十三、嚴格遵守國家與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所要求的其它事項;
十四、我公司願意接受貴司、監理及社會各界對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的監督,工程建設施工期間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我公司願承擔一切責任。
公司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聯絡電話:
專職安全員(簽字):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附件五: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
致:XX有限公司:
為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本人 XX 以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資格,鄭重承諾:
本單位在實施貴公司專案工程施工中,如果需要使用農民工時,將保證做到:
1、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僱傭和使用農民工,工資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
2、我單位分包單位僱傭農民工的,將要求分包單位按照第1條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並負責督促其按照合同規定及時結付農民工工資。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約定與分包單位結清工程款,致使後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將由我公司先行墊付欠款。我公司對分包單位清償拖欠農民工工資負總責。
3、我公司承諾: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農民工工資的其他有關規定。
4、如果發生違反規定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造成農民工上訪,本單位願意無條件接受業主採取的經濟等處罰,同時願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的其它處罰決定。
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被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