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手機、智慧電視、智慧盒子,這類智慧裝置,消費者最反感的是什麼?答案當然就是“源源不斷的廣告”、“一輩子不會用到的預裝”、“多數時候終生無意義的推送資訊”……
更有一部分老人,被“廣告、預裝、推送”搞的根本用不好產品。一段時間之後,系統被各種APP拖的慢慢的。特別是電視的智慧廣告,開機廣告,經常被說:我買了電視、花了錢,還要被迫看廣告,這簡直是綁架!
對此,大屏君也不止一次說過:很多消費者其實就是想要一個大尺寸彩電性顯示器——音箱有專用的,訊號有機頂盒。即增加功能的創新固然是創新,但是精簡下來的創新也是創新。只不過,今天的行業規則,讓消費者這種簡單的原始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但是,最近有一家企業似乎想挑戰一下這一規則:訊息稱,魅族18系列以“三零”手機作為一大賣點。所謂三零,就是指手機0廣告、0推送、0預裝,即系統自帶應用無任何廣告;不含任何運營推送;不預裝任何第三方應用。此前魅族強調,將一直堅持產品大於商業的產品理念,為消費者提供真正的純淨硬體、純淨系統。——且不要說這產品到底品質如何,至少這也是“歸還消費者選擇權”。
然而,僅僅幾天之後,魅族科技官方微博刪除了所有有關“三零手機”的宣傳,海報內容也沒了“三零”,官網Flyme 9與魅族18系列產品描述中,也沒有“三零手機”相關內容。
智慧裝置“三零”究竟有多難
對於魅族為啥刪除“三零”表述,大屏君覺得,從底線思維看,OS真的不可能做到“三零”。即,廣告可以“原生”性的沒有,但是做不到以後裝了別人的APP之後,這些後安裝的APP “廣告和推送”魅族沒法控制。此外,魅族至少也要推送自己的OS更新資訊吧!
同時,OS系統要執行,必然需要一些“預裝”程式。而不能僅僅是基礎功能核心。這樣,魅族手機預裝了一個輸入法,是不是就違背“三零”表述呢?而且這個輸入法會不會用到第三方技術,或者直接使用第三方輸入法呢?如果打官司,顯然這就是頂虛假宣傳,或者是錯誤誘導消費者的綠帽子。即從法律和技術性角度看,完全的零預裝不可能實現。不過這不妨礙,手機企業可以做“最小預裝”。
即便魅族進一步解釋“三零”概念是指,系統自帶應用無任何廣告;不含任何運營推送;不預裝任何第三方應用。但是, 有時候消費者討厭的不一定是第三方應用,不一定是運營類推送。
例如,大屏君瞭解到,很多手機品牌、彩電品牌有一個自己的“錢包”系統,甚至是擁有牌照的支付系統。但是,實際上除了個別專業領域外,移動支付主要是支付寶、微信支付、手機銀行等三個板塊,基本沒有智慧裝置廠商的相似功能可以抗衡支付寶等的市場實力。那麼,所謂智慧終端品牌的錢包類APP就是為了萬一有人用,而要讓所與人被迫預裝的東東。
類似於這類官方APP完全可以不預裝。進而就可以有“最簡預裝”智慧裝置:所以,大屏君給行業出一個主意,不要說“三零”,而是要說“極簡”:“極簡預裝、零非系統類推送、零原生廣告”——即“三零”不能實現,但是加一些限制條件,滿足“解放全體被綁架的消費者”還是可以在技術上實現、在法律上沒有缺陷的。
有一個詞叫做“行業性壟斷”
一臺智慧電視,預裝了很多品牌的某某影片播放器:這算不算捆綁銷售呢?大屏君當然認為,這是捆綁銷售。不過,彩電企業卻可以宣傳成自己的平臺內容多麼豐富!
對此,大屏君在此要“冒天下大不韙”,打破這層“光鮮的偽裝”,揭露一下智慧行業企業的“心理”:那就是,能多賣東西,就不少賣東西。
甚至,前兩年出現了一種新PC顯示器。叫做什麼智慧顯示器。這種產品,可以自己上網,不用電腦主機,就可以看網路大片——其實就是一種小尺寸智慧電視嘛!這個功能看似很厲害,但是仔細思考:我一個電腦顯示器,本身是電腦這個智慧裝置的外設,為啥需要自己高度智慧化呢?增加一部分功能,自然要“多花一份成本”!當然,這種雞肋設計,最終是不會被市場接受的。
這個極端例子,其實是智慧行業的“潛規則”:即能夠多裝硬體功能、軟體功能,就不少裝。更多的功能不僅是營銷的賣點,也更是企業提升銷售額和利潤的法寶。在這一點上,彩電企業、智慧手機企業的想法都是一樣的,沒啥差別。因為企業的第一追求就是“利潤”。
所以,大屏君認為魅族“三零”事件背後,存在一個智慧硬體產業的“行業性壟斷”行為。即很多消費者反饋的,我有智慧盒子了,不想要智慧電視,但是卻不行;我們家老人,不會用智慧功能,就是想買一個5G版本的非智慧機,也不行……整個智慧硬體行業,將市場和消費者繫結在“必須做很多無意義的裝置效能和功能加法”的所謂創新上。
既然這件事本質是“資本的目標就是利潤”,是行業性的權剝奪選擇權和產品壟斷,那麼顯然如果一家企業挑戰之一規則,就有可能被“群起攻之”。而且,“減法創新”雖然是規則重塑,卻沒有技術含量。這樣的玩法,也很難為企業打出一片新天地,或者重造一個新品牌:因為,如果真的有“三零”賣得好,其他競爭企業可以迅速推出同類產品,對第一個“三零”品牌進行“紅海式的絞殺”。
競爭格局、資本目標等,都不支援類似‘三零’概念智慧產品走紅。”大屏君覺得,在“行業性、規律性壟斷下”,要想智慧電視沒有預裝、沒有廣告、沒有推送,真的很難!
讓產品真的從好用出發,考驗的是企業“品德”
什麼樣的APP需要預裝?當然是多數人要用的!反之,只有少數人會偶然用到的,則不需要所有人的產品都預裝。”這個常識,大屏君覺得很容易在業內達成共識。
至於廣告,尤其是智慧電視開機廣告問題,大屏君覺得,消費者既然“全價”購買了硬體,那麼就不能在“強硬的加推開機廣告”。消費者不僅要有關閉權,更需要有選擇“完全不接受開機廣告的權利”。或者,智慧裝置企業要明確標識,消費者不是“完全購買”、因而“有義務看廣告”。
推送內容問題,這個也需要確保消費選擇權。即非明確授權,不能推送。特別是在第三方APP上,需要格外注重這一“推送”問題。同時,應當確保“不同版本的APP、OS”非安全性因素外,有足夠長的可用期和技術支援期,不能讓APP升級,或者OS升級成為“強迫行為”!
以上等等方面,大屏君覺得“三零”很難,但是智慧裝置企業卻完全能比今天做的更好——企業不能只想著開機廣告多賺三瓜兩棗,也應該有基本的“社會公德”,擁有基本的對消費者的敬畏和服務意識。
綜上所述,魅族“三零”概念,其實反饋的是消費者對現有很多智慧裝置“功能泡沫化膨脹”和因此帶來的“應用不便”的不滿。大屏君認為,如何做出更令消費者滿足的產品,而不是“一堆廣告、推送、強制預裝”的“填鴨式”創新,是智慧消費硬體進入“成熟市場階段”之後,品牌企業需要高度關注的競爭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