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講到了1950年時美軍一個團屬重迫擊炮連的編制和武器情況。
這一個190人的重迫擊炮連即裝備有12門化學迫擊炮、6挺重機槍、4具超級巴祖卡火箭筒,此外還有24支手槍、62支加蘭德步槍、104支卡賓槍。
當時我們也有團屬重迫擊炮連,但只裝備3到4門重迫擊炮,全連除這幾門炮外,只有少量自衛武器,遠到不了像美軍那樣“武裝到牙齒”的程度。
我軍炮兵連之所以如此配備,首先是受任務及武器裝備的限制,但更主要的還是運力方面的不足。畢竟當時我們主要靠騾馬和人力來輸送,光是把炮照顧好,並帶一定數量的炮彈就很不容易了。至於給炮兵連人員全員配槍,那是不太可能的。
美軍的這個重迫擊炮連卻並不主要依賴騾馬或人力,而是以車輛機動為主的。
其共計裝備有10輛0.25噸吉普車及10輛0.25噸拖車、16輛(0.75噸)武器運輸車、4輛2.5噸卡車及20輛1噸拖車。
也就是說這190人編制的重迫擊炮連即有30輛自動車和30輛拖車,全部人員和武器裝備都可以透過車輛輸送,而且還可攜帶大量炮彈、子彈和補給物資,具有很強的機動性和可持續作戰能力。
正式得益於大量車輛的配備,美軍重迫擊炮連可以省掉大量人力,同時還可以為炮兵人員實現全員配槍,讓炮兵也具備有相當強的自衛能力。
美軍的炮兵連是如此,那麼其他部隊又會如何呢?
以美軍一個步兵團來說,全團編制人數為3774人,但卻裝備了0.25噸吉普車186輛、0.25噸拖車119輛;0.75噸武器運輸車45輛、2.5噸卡車82輛、1噸拖車104輛。此外還有坦克22輛、裝甲車1輛、坦克搶修車1輛。
坦克自然是美軍步兵團威力最大的裝備了,美軍當時裝備的還都是M26潘興、M4謝爾曼坦克之類,每輛除一門坦克炮外,均還有1挺12.7毫米機槍和2挺7.62毫米機槍,這些三四十噸重的大傢伙本身就是移動的“鋼鐵堡壘”。
而因為有大量車輛的列編,美軍步兵團中的其他單位也都可以實現“重武裝化”,以至於其裝備的武器數量竟然比全團兵力數量還要多。
美軍步兵團僅加蘭德步槍和卡賓槍的裝備量就超過了3000支(423個槍榴彈發射器)、手槍530支、衝鋒槍34支、勃朗寧自動步槍135支、7.62毫米機槍51挺、12.7毫米重機槍47挺(不含坦克上裝載的機槍)。
在基本實現人手一槍的同時,美軍步兵團還裝備這些玩意:
83具巴祖卡或超級巴祖卡火箭筒、60毫米迫擊炮27門、81毫米迫擊炮12門、107毫米迫擊炮12門、57毫米無後坐力炮27門、75毫米無後坐力炮12門。
所以表面上看美軍一個步兵團也就不到3800人,只不過比當時我軍的步兵團多了幾百號人罷了,但實際上裝備的武器卻是極度飽和化。
大家簡單想想,一輛M26潘興坦克如果出動,得需要多少輕步兵去對付它?
美軍重迫擊炮連直接就是12門化學迫擊炮,我們一個步兵師裝備的重迫擊炮也不過是這個數而已。
而美軍一個步兵團裝備的巴祖卡火箭筒、無後坐力炮等裝備,比我們一個軍裝備的同類武器都多。
另外美軍步兵人手一支加蘭德半自動步槍、勤務兵人手一支卡賓槍、技術兵人手一把M1911,這些裝備的火力是很猛的,畢竟當時志願軍手裡主要還是三八式步槍。
美軍的步兵團在當時能夠實現上述配置,首先是美軍有這麼多的武器儲備,它可以拿出來實現一人一槍。
但是人的體力畢竟是有限的,各種武器也需要消耗,油料、彈藥等無不是如此。美軍能夠讓這麼重灌化的部隊動起來,關鍵還是得靠那些車輛的支撐。
否則大家設想一下,如果沒有大量機動車和拖車,美軍就是人背肩扛,能搞得動那麼些武器裝備嗎?這還不說是否能保證相應的彈藥消耗了。
所以美軍當時對道路的控制非常重視,因為有道路車輛才能行使,有車輛才能維繫美軍重灌化部隊的存在和戰鬥力。
有朋友可能會說了,就上面步兵團的那些家當似乎還談不上重灌化吧?我們不妨再往上提一級,看看美軍步兵師都是什麼家當。
按照美軍步兵師的編制,一個師有將近19000人,上述三個步兵團的編制數不過才11000餘人,其餘近8000人都是幹啥的?
其中有相當於一個步兵團兵力數量的人員都是美軍步兵師屬炮兵。
這些炮兵的主要裝備有18門155毫米榴彈炮、54門105毫米榴彈炮、32輛雙管40毫米自行高射炮、32輛四管12.7毫米自行高機。
有些朋友可能對這些裝備沒有什麼概念,我們以解放戰爭時期的一些資料,給大家做個比較。
比如美式155毫米榴彈炮,老蔣總共只有36門,還都是老式的。這些炮都部署在東北,結果因為油料(汽車機動)、炮彈及使用上的問題,基本都沒怎麼使用就被東野繳獲了。
國軍當時使用比較多的美式重炮是105毫米榴彈炮,但是這種炮國軍裝備的也不多,新1軍這樣的主力軍也不過每個軍12門而已。
華東部隊在魯南戰役中幹掉了國軍第1快速縱隊後繳獲美式榴彈炮,隨後成立了特種兵縱隊,其核心便是美式榴炮團,但也不過36門炮而已。
美軍這邊倒好,一個步兵師便有全新的105毫米和155毫米重炮72門。至於雙管40毫米自行高炮、四管12.7毫米自行高機這些“怪物”,我們之前根本就沒見過。
如此龐大的炮兵部隊,只佔用了美軍不到3800人的編制,而且這相當於一個步兵團人數的重炮部隊,同樣不是手裡沒其他傢伙的“技術兵”。
美軍的師屬炮兵中僅僅是卡賓槍裝備量就有2930支,此外還有衝鋒槍151支、12.7毫米重機槍106挺、火箭筒193具、75毫米無後坐力炮3門。
也就是說這些美軍的師屬炮兵同樣也是幾乎人手一槍,而且還有數量多達上百挺的12.7毫米重機槍和大量火箭筒,其火力可想而知。
美軍的重炮部隊之所以能夠如此飽和武裝,而且還能實現汽車機動,自然也少不了大量車輛的裝備,而且相較於步兵團而言,炮兵部隊裝備的車輛會更多。
據統計,美軍師屬炮兵即裝備有各種自動車723輛、各種拖車421輛,合計各類車輛達1144輛。
此外美軍還有師屬坦克營、師屬工兵營、偵察連、憲兵連、軍械連、軍需連、補充連、通訊連等直屬單位,這些直屬單位中很多都並非是戰鬥單位,但同樣是飽和武裝化的,而且這些飽和武裝同樣得建立在有大量車輛的基礎之上。
比如美軍的師屬通訊連,按我們的理解一幫通訊兵配什麼武器?有幾把手槍自衛不就得了?
結果美軍給這個通訊連配了77支加蘭德步槍、207支卡賓槍、66支衝鋒槍、12.7毫米重機槍16挺、超級巴祖卡火箭筒10具。
如果我們看戰史中提到,某部與美軍通訊連發生激戰,大家肯定會想到不過是打一群非戰鬥部隊罷了,可是會否想到美軍這個通訊連一口氣就能擺出16挺“老乾媽”出來,還人手一把加蘭德、卡賓槍呢?
當然,這個通訊連能在幹主業的同時,有如此裝備自然離不開車輛,而這一個連編配的各種車就達到了127輛。
根據我軍當時得到的美軍情報,其一個步兵師裝備的各類車輛(含拖車)總數就達到了3800輛,其中光是步兵和炮兵部隊裝備的自動車就超過了1600輛。
如此大量的吉普車、卡車和拖車,能夠確保美軍得以攜帶大量輕重武器以及攜帶足量的補給和彈藥。使得當時的美軍在重灌化的同時,還能實現一人一槍。而且車輛上還大量裝載12.7毫米口徑重機槍,使得美軍的各項火力都達到了極強的程度。
請注意,在強化美軍火力的同時,大量車輛的應用本身是省掉了巨大人力的。畢竟一輛2.5噸卡車的運力,得頂多少運輸兵的人力運量?而且美軍車輛中還有大量特種車,其在清障護路和構築工事方面,也省掉了大量人力,這一方面的功效也不容忽視。
現在不少人談到抗美援朝戰爭時,還是很喜歡用我們投入了幾個軍,美軍投入了幾個師這樣光看部隊建制和人數的對比,這樣是無法體會和認識當時戰爭的。
比如說長津湖戰役中的下碣隅裡之戰,美軍一開始有約4000人,但其中純戰鬥部隊不多,主要是各類勤雜兵。
有些人就說了,打這樣的勤雜部隊為什麼還吃不下呢?
我們看看美軍的實際編制就會明白了,美軍即便是勤雜兵它也是有配槍的,更別說海軍陸戰隊這種訓練度比陸軍要高的部隊了,而且下碣隅裡本身就是前進基地,有大量彈藥可用。
我們最開始打的只有一個58師,按照我軍當時的編制,有武器戰鬥兵的比例沒有那麼高,而且因為凍餓減員,實際投入戰鬥的兵力會更少。至於火力那就更不用說了,根本不具備對美軍形成優勢。
要是瞭解這些之後,其實很好理解為什麼下碣隅裡難以攻下了。之後幾個月的砥平裡戰鬥同樣也好理解,光是拉出來美軍守備部隊的火力密度,比談什麼大道理都直白得多。
而且大家不要忘記,美軍始終是掌握戰場制空權的,在1950年代的戰場上,在狹小戰區內掌握絕對制空權的意義不用多強調吧?
所以說美軍這種型別的部隊,得先要從其人員及武器的構成去分析,然後才能更好地體會我們與美軍作戰的艱難程度。
現在不少人總是用之前解放戰爭的觀點去看待抗美援朝戰爭,以為怎麼打就會如何如何,其實那都沒用。
對不同的對手要用不同的戰法,抗美援朝戰場上我們遇到的是世界頂級現代化的軍隊,面對這樣的對手,我們必須要用更新的戰法與之抗衡。這個大前提了解後,我們再看志願軍的戰術應用和後來的改進,就會有更好的認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