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宗明/文 4月6日,“因疫情推遲還房貸有必要提上議事日程”的話題衝上熱搜,不少網友都表示希望能延緩房貸還款期限。工行、交行、郵儲3家銀行對此的回應是,“確因疫情影響可以延遲。”但也有銀行明確表示不行,還有銀行表示在部分地方可以。
房貸該不該延遲還款期限?在按揭買房者那裡,答案多半是“應該”。前段時間,一段題為“疫情下的貨車司機”的影片刷屏網路,當事人的一番話——“疫情能叫停工廠……但是它唯獨叫停不了銀行,叫停不了信用卡,叫停不了房貸車貸還有各種貸款”,讓很多人心有慼慼。
通常而言,家庭的正常運轉,一頭連著收入,一頭連著支出,而房貸是不少家庭的主要支出名目。正常情況下,收入齒輪與支出齒輪會同頻轉動,但疫情之下,有些地方讓民眾原地靜止,許多人業績少了、收入降了,有的人連工作都沒了,收入齒輪慢下來了,但支出齒輪照常運轉,這樣一來,民生這根“軸”很可能被扭斷。
困難的不只是處於疫情震中區的人們。疫情的影響是漫溢式的,在很多地方,“企業效益下滑-員工收入下降”的鏈式反應都在顯現。收入一下降,原來的“收入-房貸”平衡就打破了。當這類平衡被大面積打破,就有可能誘發斷供潮,其連鎖反應也會朝著系統風險層面溢位。多地“斷供”現象的急劇增加,就是個危險訊號。
只不過,借貸者有借貸者的訴求,銀行也有自己的顧慮。儘管銀行基本面是由長期的宏觀經濟驅動,短期性的延期還貸未必會對業績帶來多大沖擊,但銀行資金流也是“一邊進一邊出”,摁住了哪一端都會對流動性造成影響——可以將銀行看成有進有出的“蓄水池”,池子裡的水(資金量)取決於進口與出口的流速與流量,保持適度平衡,才能實現順暢流通。若進口水量趕不上出口水量,平衡被打破,就很容易爆發流動性危機,甚至造成擠兌風險。
這就決定了,房貸該不該因疫情延期,不是個情緒化議題。在討論房貸延期問題時,顯然有必要兼顧“兩個平衡”:普通居民的“收入-房貸”收支結構平衡要考慮,銀行的流動性平衡也要顧及。
具體來說,在房貸延期問題上,應該鼓勵銀行回應民眾訴求。得看到,延期不等於減免,房貸減免並不現實,但短暫延期卻在絕大多數銀行的承受閾值內——中國銀保監會2月披露的資料顯示,銀行業在2021年共實現利潤超2.2萬億人民幣,同比增長12.6%,六大國有銀行淨利潤超過了1.2萬億,其中工行淨利潤3483億,建行淨利潤3025億,農行淨利潤2411億……堅實的基本盤,決定了大多數銀行都有能力抵禦少數客戶延期還貸帶來的短期衝擊。
其實早在2020年疫情暴發不久後,央行、銀保監會就曾通知: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這次,也有些居民的延遲還貸申請收到了積極回應,如甘肅一男子稱其所在縣城因疫情封控十多天,平日打零工的他因此沒有收入,房貸、車貸無法償還之後,銀行方面就表示,如果他確因疫情封控沒有收入不能按時還款,可在疫情封控結束後,到銀行書面提交申請證明,辦理延遲還款手續,最長可延遲6個月時間。此類做法,值得鼓勵。
對銀行而言,允許“房貸因疫情延期”,也算是與民眾“共度時艱”。對很多受疫情影響的家庭暫停債務齒輪,某種程度上也是建立“休眠機制”,讓這些家庭在疫情期間得以喘息,給它們恢復元氣的機會,不至於因為短期扛不住就陷入違約失信危機。
但鼓勵銀行人性化操作的同時,也要給予銀行必要的自主選擇空間,尤其是延期時限與適用條件上,應允許銀行結合自身情況予以考慮。不同銀行的情況可能不一樣,有的銀行能對所有受疫情影響的客戶延期3-6個月,有的銀行本就承壓,或許只能對封控地區群眾、各地感染者或隔離者予以“關照”,對它們實行為期1到2個月的“遲還豁免”。這種差異是很正常的,應該尊重。
無論如何,對於因疫情因素造成的無法按期還款儘量實現“三不”(不算違約,不計罰息,不列入徵信記錄),是政策該鼓勵的方向。在此過程中,“一行兩會”與各銀行不妨就是否可延遲還貸問題,對使用者予以充分告知。
疫情之下,控疫情和穩經濟、保民生,都統籌兼顧,不能讓疫情輕易壓垮家庭和個人,也不能讓疫情過度衝擊金融穩定性。這就需要各地把握好疫情防控與經濟民生的平衡,對各種防疫舉措的後續影響有充分預估,儘可能用多方位保障舉措築起經濟民生的“減震墊”,避免用欠審慎的決策將經濟民生帶入困境。
(作者系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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