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銀行的座機電話忽然響了起來,計劃局局長拿起了聽筒。
裡面傳出一個男人的聲音:“我是總理辦公室的秘書。周總理交待的事情儘快完成,不要誤事。”聽聞此話的局長一愣。
總理辦公室打來電話催促,加上之前傳來的急件,看來國務院要求撥款應該是確有其事了。於是,放下電話的局長馬上交待在場的人按要求去準備。
然而等錢交接到對方手裡之後,銀行再給總理辦公室打去電話確認此事時,卻被告知根本就沒有這麼一樁事!
銀行的人頓時如遭遇晴天霹靂,嚇得手冒冷汗背後發涼。銀行被騙了20萬!這可是建國史上從未有過的事,更何況那年還是1960年,自然災害相當嚴重的幾年。
周恩來總理得知事情的原委後也是勃然大怒,命公安局立刻查清此事!
那麼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出騙局呢?騙子又是如何通過了層層的批款手續拿到這筆鉅款的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出離奇的“高智商犯罪”吧。
1960年3月18日的下午,一個身穿灰大衣,帶著公文包的男人走進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大門。銀行的工作人員忙上前接待。
他放下手裡的公文包,拿出一個“發文薄”對銀行的人員說:“我是國務院的工作人員,來給行長送急件。”邊說邊請工作人員簽收信件。
“你們的負責人在哪裡?這是封急件,不能耽誤。”男人神情嚴肅,辦公室的人員不疑有他,急忙按流程在本子上籤了字。又因為總行長和副行長恰好去外地開會不在,工作人員趕緊聯絡了當時在京主持銀行事務的計劃局局長。
那人從公文包裡掏出一個信封,與平時國務院送來的信封沒什麼兩樣。上面赫然寫著“速送”和“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親啟”的字樣,還批了時限。
經辦人計劃局局長從銀行員工那兒拿到信後也不敢怠慢,連忙打開了那信封。只見那裡面是一封周恩來總理親筆指示的公函。
總理: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一些款子做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據以上情況,擬撥給15至20萬元,可否,請批示。——1960年3月18日。
旁邊還有周恩來總理用鋼筆寫的"請中國人民銀行立刻撥給20萬元"的指示。在周恩來的簽字下面還注有:
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1.要市場流通的舊票;2.拾元票每捆要包裝好看一點,七時務必送民族飯店趙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
那批示的字跡,可不就是他們熟悉的,周總理的字跡嗎?可總行長不在,面對這麼大的事兒,局長心裡還是有些疑慮。雖然公函中提及西藏的人來北京的事是真實的,但修繕款這麼大額的錢款,卻要得這麼急,不符合中央平時的做事風格。而且這取錢的流程跟平時也不太一樣……
正當他猶豫著要不要給國務院打個電話確認一下時,電話鈴卻搶先響起來了。接起來一聽,居然正是國務院打來的,要他配合好工作,儘快將錢款籌備到位。這才有了開始時的一幕……
如此一來,局長也打消了疑惑。再一看信封上“5時55分收到”的字樣,連忙組織起各分行人員,在1小時內按要求準備好了20萬現金。
20萬在今天也不是一筆小錢,更別提在當時了。那幾年由於自然災害等種種原因,國家經濟困難,資金儲備上本來就沒有往年充裕,一時間籌到這些錢本身就是一件有難度的事情。而且當時市面上流通的最大金額也就是10元了,公函裡還要求是20萬舊幣,這無疑大大增加了籌資的難度。
但好在幾家分行齊心協力,最終還是將這筆錢趕在時限前湊齊了,裝了整整兩個麻袋。
等到銀行的人帶著錢來到到民族飯店時,趙全一已經在那裡等侯多時了。
“這位同志您就是趙全一嗎?”銀行來的幾人看著眼前的男人,相互確認著身份。
來者遞上一封印有“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章”的介紹信,信中寫道:
“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領取撥款20萬元整,此致中國人民銀行。”
收到錢後,準備離開的趙全一卻被銀行的工作人員叫住了。
“同志,介紹信我們拿回去了。還需要再開一張收條,我們才好回去交差啊。”
趙全一笑笑:“我還當是什麼呢。”邊說邊從隨行帶的筆記本上撕了張紙,寫了一張收款條,遞交了過去。
銀行的工作人員完成了任務,終於鬆了口氣。卻沒想到,這竟是一場驚天騙局……
沒過幾天,人民銀行總行長結束會議回京,聽聞此事之後卻皺起了眉。
“這麼一大筆錢,以這樣的方式取出?之前從未有過先例。”邊說邊拿起了電話撥號,“得打個電話問問總理,這個款項如何下賬。”
電話撥通之後,行長神色劇變:“什麼?總理沒有批過這麼一筆款項?”周圍的人一聽這話,驚恐地瞪大了眼睛。
直到原件被送往總理辦公室,大家這才發現,原來這竟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一向溫文爾雅的周總理更是震怒了,命令公安部門立刻徹查此事,儘快偵破此案。
公安部接到指示後,立即展開了工作。他們首先從和騙子接觸過的人入手,按照幾人的描述,對嫌疑人進行了畫像。
結果發現,去收錢的“趙錢一”和來送急件的人,就是同一個人!由此是不是可以斷定,這是一次個人作案,沒有團伙呢?
畫像發出之後,公安部也沒有坐下來空等。他們盯著手邊留下的幾份證據,想要從這裡面找出些有用的線索。
4份證據,分別是第一份送信的信封,以及裡面的一封批示過的信;還有第二次收到的證明身份的介紹信,以及當時寫下的收條。
也難怪銀行方面的人會上當。警方經調查發現,這牛皮紙信封確確實實是國務院日常收發信件用的。但信封上的字樣塗改過,不仔細看並不能看出來。而這四份證據上的字跡,經分析應該是出自同一個人。
其中總理簽名的字跡雖然相似,但細看這下還是能看出不同。總理平時簽字比較肆意瀟灑,但信上的字跡明顯更拘謹規整,看得出是刻意模仿過的。
信件上的各種印章,也都是透過蠟紙偽造的。種種跡象表明,嫌疑人是個擁有較高文化水平的人。
“你們看這裡!”一個偵查員像發現了什麼似的,指著信上的一處,“這個寫的是‘人民幣’嗎?這字怎麼寫成這樣了。”
大家圍過去一看,可不是嗎,“人民幣”三個字被這個人寫成了“人”和“幣”的連體,如果不連著句子讀,幾乎不知道這寫的是什麼。
“可是這前面的字寫得挺工整啊?怎麼單獨這幾個字寫這麼潦草。”
“這還不簡單嘛,平時經常寫,寫多了自然懶得認真寫了唄。”
“要這麼說,這人是不是個幹財會的啊?不然普通人哪會沒事兒寫這麼多‘人民幣’的字樣。”大家一聽,恍然大悟似的點點頭,目標範圍又縮小了一點點。
更有細心的人發現,嫌疑人所用的紙張,是大機關的15行橫格紙。建國初期曾在市面上大量出現,但在1956年之後已經沒有在市場上流通了,只有各單位還在自行印刷使用。
偵查範圍又縮小了一些。由此,警方投入了大量精力去查詢信紙的來源。終於在經過不眠不休的工作之後,發現證據中的紙張特徵,與外貿部的紙張完全相符。
調查重點鎖定在外貿部的財務人員後,調查進展一下子打開了。雖然在外貿部的名單裡沒有發現趙全一的名字,但外貿部的人反映,部門裡有個叫王倬的人這幾天行為舉止特別奇怪。
“前幾天不是釋出了嫌疑人的畫像嗎?就有人說那畫上有點像他,結果他一下子就發火了,平時這幾句玩笑他可不會這麼大反應。”
“部門裡讓寫幾個字交上去配合查案,他一直磨磨蹭蹭沒寫。我都瞟見了,他寫的那幾個字都不像他平時的字跡。”
公安部門的人聽著大家七嘴八舌的討論,冷不丁問了一句:“那他在3月18號的時候有沒有請假呢?”
部門管理人想了想,一拍腦袋:“有的!他當時說家裡人生病了要去看病,提前請了假。”
事情到這裡已經比較明朗了,但還有一件事沒有完成。雖然現在已經有了可靠的線索,但還要找到那被騙的鉅款,才能真正將王倬的嫌疑人身份坐實。
根據傳上來的資訊看,那些舊鈔並沒有在市面上流通。也就是說,現在那些鈔票一定還被他藏在某個地方!
考慮再三,警方將搜查目標鎖定在了王倬的家裡。
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對王倬家進行了搜捕。這個不大的住宅裡並沒有多少可以藏東西的地方,幾乎都搜遍了,也沒有找到一張案件中的鈔票。
這時,眼尖的搜查隊員卻發現王倬家用來堆蜂窩煤的地面好像有新翻動的痕跡。當地面重新挖開之後,看著那運出的一疊疊鈔票,剛剛還與警方激烈對峙的王倬低下了頭,再也沒有什麼好狡辯的了。
“趙全一案”告破,罪犯王倬的作案過程也終於得以呈現在公眾面前。
生於1924年的王倬原本有一個富裕的家族,年輕時加入過國民黨。解放戰爭勝利前夕,看清了革命局勢的他,投機加入到了華北人民革命大學學習,並在解放後混進了革命隊伍。
由於有過學習和革命的經歷,他在後來得到了一份外貿部的工作。
可是從小過慣了好日子的他,哪裡受得了這些苦?外貿部工資並不高,他又時常貪圖享樂,於是便動起了歪心思。
參軍期間,他曾幫人偽造筆跡寫假條,並且成功過關沒有被拆穿。後來工作的時候,王倬見國務院的一封信就能指揮得動各部門,心裡很是不平衡。
於是在某天看到禮堂懸掛的周總理題詞後,他便生出了偽造總理簽名,騙取鉅款的念頭。他在家練了好久,字跡終於學得有七八分像了。可是光有字還不行,怎麼才能讓騙局變得更可信呢?
外貿部有時會接觸到國務院發來的信件,王倬悄悄找了個合適的舊信封,偷回家塗改掉了上面的字。又根據自己之前見過的相關部門的印章,用蠟紙印了個假的蓋上去。
王倬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他沒有想到的細節,那些他用筆的習慣,全部成了判定他有罪的證據。
鐵證如山,王倬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負責調查案件的警方只用了十多天就破了案,實在是讓人佩服。
案件破獲之後,可能有人會覺得不可思議:這麼簡單的作案手法,怎麼就能得逞呢?
其實以當時的情況來看,這裡面除了犯罪分子的狡猾與歪心思在,也是因為當時的社會風氣比較淳樸,工作人員大多秉承著按章辦事,雷厲風行的作事風格。可誰知道這樣優秀的工作態度,卻會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產生了這樣的一出離奇案件。
除了犯罪分子王倬本人,其他工作失誤的人員也都被給予了相應的懲罰。警方搜查王倬的家時,除了被燒燬的幾千元錢,剩下的所有錢都還好好地埋在地下,一分錢也沒花出去。
王倬千方百計設下的騙局,騙到了錢卻只顧著擔驚受怕了。由於害怕被發現,他除了挖坑埋鈔票,還燒燬了一部分坑裡埋不下的贓款。因為怕被人發現,這些事只能趁著沒人提時候幹。他還專門到市場上買了除味劑,生怕別人發現他家有燒過東西的異樣。
最終忙活了半天,還是落得個鋃鐺入獄的下場。由於他的犯罪情節過於嚴重,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最終決定判處王倬死刑。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不法途徑獲得不屬於自己的財富,最終等待著這些不法分子的,只有法律嚴厲的制裁和那頭上的鍘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