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都可能遭遇風險。但是,賣方應該更謹慎一些。這是因為一旦遭遇風險,買方頂多損失個首付款,賣方損失的可是一套房!
後果孰輕孰重,一目瞭然。
作為房東,最大的風險就來源於過戶後卻收不回尾款。因此,各地政府搭建的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平臺,是保障房東尾款安全最好的辦法。
不誇張的說,如果在賣房的時候沒有選擇資金監管,無疑是“裸奔”賣房的狀態。
遺憾的是,在二手房市場中,房東的尾款風險案例仍然屢見報端。
案例1
2022年1月,溫州市區多位業主向媒體反映,他們透過某房產中介店出售二手房,但在過戶手續辦結後,他們卻遲遲拿不到剩餘款項。初步統計,受害人數達20人,涉及尾款1000多萬元。
我們來看看受害人王先生的經歷。
經中介店長鬍某坤的介紹,王先生以135萬元的金額與買方楊某堅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買方以銀行貸款的方式結清尾款。當日,楊某堅向王先生支付5萬元定金。不久,王先生又收到一筆來自第三方陳某光的35萬元匯款,兩筆錢加起來剛好夠30%的首付款,王先生沒多想,按照合同配合過戶。
很快,到了辦理過戶的時間,對方以避稅為由將買方由楊某堅變更為代持人陳某琴。王先生質疑代持人陳某琴年齡過大辦不了按揭,中介胡某坤謊稱已經透過銀行的貸款稽核,打消了王先生的疑慮。
後續,對方一直以正在走貸款流程為由拖延時間,經調查後才發現房子已經抵押給小額貸款公司了。
小夥伴們是不是覺得上述案例很眼熟?沒錯,類似的套路擔保君曾經報道過。
點選檢視《多個二手房賣家中招!房子過戶了,貸款卻被撤銷,賣方錢房兩失》
說白了就是利用低首付先騙取房東過戶,再拿房子去融資機構做抵押貸,並將抵押款揮霍一空,拒付房東尾款。
在這個套路中,真正的買主往往會花點小錢,尋找一位經濟水平較低、文化水平一般的房產“代持人”,這麼做是為什麼呢?答案很簡單,因為這類人防範意識較差,比較好騙。
售房尾款和抵押款等多筆債務都是在房屋“代持人”名下,可是房子被多次抵押後,即使拿去拍賣,也是資不抵債的狀態,早就沒有了價值,因此,賣方打贏了官司也很難追回尾款。
是不是很可怕?所以作為房東,交易的時候真的是要三思而後行啊。
案例2
家住吉林長春的王女士,委託當地的一家房產中介公司賣房,並簽了代銷合同,中介還承諾會以95萬元的價格在一年之內把房子賣出去。轉眼一年的時間到了,就在王女士覺得沒希望的時候,卻迎來了買房的客戶。但是購房條件卻有些苛刻,要先把房子過戶給買方,幾天後才能把房款給她。
看到這裡,各位小夥伴們一定會想,怎麼可能有人會答應這種條件?
是的,最開始王女士也是一口拒絕的,近100萬的鉅款可不是小數目。
然而,在中介的一再遊說下,王女士動搖了。中介聲稱自己是有門面的正規公司,不可能騙人的,在其反覆的遊說下,王女士也覺得房子都掛了一年才有這麼個意向買家,潛意識裡她也不想失去這個成交的機會,最終,王女士配合對方辦理了過戶手續,並等待收款。
只是沒想到,這一等就是幾個月,房款依然無蹤影。多方打聽之下,才發現買方早就辦完了貸款,並且錢已經給了中介。對此,中介解釋說,因為買方批下來的貸款額度較低,不夠總房款,需要重新申請。
在墨菲定律中,有這樣一條:如果你擔心某種情況發生,那麼它就更有可能發生。
這個效應是為了告誡人們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擔保君覺得,在涉及了鉅額資金的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都更應該謹記這個道理。
提高風險意識刻不容緩
上述兩個尾款風險案例,一個套路複雜一個簡單粗暴,但其實,這兩個案例的風險點都是一樣的:收到房款之前,就將房子先過戶出去了。
想要規避尾款風險,一定要選擇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透過對定金、首付款、貸款、尾款的監管,從源頭上去遏制潛在的交易風險,來保障二手房交易的安全和自身的權益。
有些人就問了:“現在都是貸款買房,房子不先過戶給買方,人家怎麼去申請貸款啊?”
不用擔心,資金監管創新的“先放貸 再過戶”模式,確保貸款資金在過戶之前就先行下放至監管賬戶。從而確保房子過戶一成功,監管房款就能劃轉給賣方。
最後依然是呼籲所有人:買賣二手房,一定要選擇資金監管。
選擇當地政府牽頭搭建的國有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平臺更可靠。
若有買房賣房等問題歡迎來諮詢擔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