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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言歸正傳
接下來我們就說一下房地產稅來臨,剛需要不要上車呢?
最近,房地產稅的話題在持續發酵,源頭是10月23號國家官宣將開始在部分地區實行房地產稅改革試點。
明確的資訊只有兩點:
- 房地產稅徵稅物件是:居住用地和非居住用房產,不包括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稅的納稅人。
- 試點期限5年。
試點城市,試點內容,包括計稅標準和稅率,一切懸而未決,就連房地產稅到底是什麼,很多人都很模糊。
一、房地產稅和房產稅有什麼區別?
這次國家官宣的是房地產稅試點,很多人被口口相傳直接簡化成“房產稅”。其實這兩個概念還是有區別的。
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稅的納稅人。
而房產稅以房屋為徵收物件,房屋產權人為納稅人。
說人話就是,房地產稅是大類,涉及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房地產開發、轉讓、持有、出租等其他諸多環節。房產稅僅針對房屋本身,真正和購房者直接相關。
所以,房地產稅的直接徵收物件也不完全只針對購房者,也可能是開發商、租房房東等。有人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各個環節的房地產稅最終還是會一層層轉移到購房者身上。但在實際樓市交易中,我們也見多了,開發商為了資金迴流、使出渾身解數自降身價去攬客。
二、房地產稅,對剛需購房者有沒有影響?
在國家官宣房地產稅試點之前,針對業主的房產稅,上海和重慶就已經徵收過了,但因為徵稅物件範圍特別窄,只針對頭部的高檔住房炒房客,所以沒引起多大波瀾。
不過對這次房地產稅試點,上海、重慶這套政策也有一定的參考性,大致的方向應該不會改變。房產稅徵收的物件主要是名下多套存量、大戶型的業主,而對名下唯一、小戶型住房的剛需業主不會有過多要求。
如果想要等到靴子真正落地,最壞的結果也是剛需新購、剛需業主一起被徵稅。
歸根結底,剛需任何時候買房都合適,早買早有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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