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了解,公積金的用途其實很廣泛,不僅僅是大家常說到的買房、租房,這裡詳細地介紹一下公積金用途。
用法一:購房
①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
②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用於首付;
③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償還本息;
④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償還本息。
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職工只要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一般為6個月或12個月以上),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用法三:租房
①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②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購房
①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②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③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用法五:銷戶提取全部餘額
如果繳存職工滿足一定的條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餘額,並登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例如:
1、離職、退休的;
2、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
3、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5、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
6、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滿兩年的;
7、到本市行政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用法六:家庭生活困難可提取
職工家庭遭遇重大突發事件(如車禍、火災、地震、意外人身傷害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或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均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餘額。
用法七:治療重大疾病
因職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進行重大手術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用於支付社會保險醫療費報銷後的自費部分。重大疾病的認定標準則以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為準。
同時,公積金賬戶餘額相當於是一個低息定期存款,雖然每年的利率比較低,但綜合公積金的作用來看,還是比你單純放到餘額寶裡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