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6月4日,美國佛羅里達州的坦帕灣正沐浴在溫暖的陽光中,這時一條帆船從一座全長4英里的橋下經過,船上的遊客正在欣賞著如畫的美景,可是當船在水中滑行時,幾名乘客發現在水中竟然有一個東西在上下搖晃,當他們靠近時,發現相隔幾米之外的物體竟然是一具屍體。
乘客們驚恐萬分,立刻報警,海岸警衛隊隨即趕到,對這具屍體進行打撈,可在打撈過程中,救援人員卻發現在死者的脖子上竟然捆綁了一個重達30磅(13.62公斤)的混凝土土塊,屍體根本拉不動,只能將這條繩子割斷,這樣才將屍體拖到了救援船上,放進了一個屍體袋。
正當救援隊準備返程時,他們又接到了另一起電話,在此地相距2公里的北部聖彼得堡碼頭髮現了第二具屍體,於是救援人員又趕去打撈了第二具屍體,這具屍體同樣綁著一個混凝土塊。
打撈完第二具屍體後,又一個電話打了進來,在這具屍體東部180米處浮出了第三具屍體與前兩具屍體。與前兩具屍體完全一樣,死者腳踝被綁在一起,雙手用繩子捆綁在身後,嘴上用膠帶封住,腰部以下赤身裸體。
經過法醫鑑定,三名受害者均為女性,而且比較年輕,她們在水中待了3~5天,鑑於水中溫度較高,屍體的分解速度比溫度較低的水域要快一些,在分解過程中產生了一些氣體,導致她們拖著沉重的石塊漂浮到了水面上,這恐怕是兇手做夢都沒有預料到的情況。
科研人員透過分析這段時間的海流情況,推演出了三名死者的落水位置。奇怪的是三人並不是從橋上或者海岸線上被推到水裡,而是在海灣中部直接落水。
在三人的肺部還發現了海水,由此可知,她們是在活著的時候被綁上石塊,直接被推入水中,被海水活活嗆死。
由於屍體身上沒有證件和其他物品,所以死者的身份暫時無法確定。
沒過多久,經過媒體的報道,6月8日,在屍體被發現的第4天,坦帕市60天酒店的一位女經理向警方報案:我們酒店251號房間有三名女士,她們從6月1號入住房間後離開,已經好幾天沒有回酒店了。
警方接到報警後立即來到酒店,打開了房間門,發現三人的物品都留在房間上,連拉鎖都沒拉開。經查,三人分別是居住在俄亥俄州威爾希爾的瓊·羅傑斯和她的兩個女兒米歇爾和克里斯特。
為了確認失蹤的三人是否就是死者,警方立即聯絡了瓊的丈夫哈爾·羅傑斯,要求其提供妻子和女兒的牙科記錄,哈爾立刻提供了三人的牙科記錄,經過比對,最終證實三人正是哈爾的妻子和兩名女兒。
當時由於三者腰部以下都是裸體,警方推測三人曾遭受過性侵,可是由於在海水中浸泡時間過久,屍體上諸如指紋、纖維、毛髮等所有證據全部被洗掉。
按照慣例,謀殺案件中首先需要調查的就是與受害者關係最為親密的人,在這種情況下,哈爾的嫌疑最大。當調查人員詢問哈爾時,發現哈爾在母女失蹤三天之後才報告了她們失蹤的訊息,而且與警方交談時,哈爾面無表情,並沒有警方想象中傷心欲絕的神情。
可是經過警方的調查,哈爾的嫌疑很快就被排除了,因為他每天早晚都有去當地餐館吃飯的習慣,在那裡有很多人都見到了他在吃東西,在三人被殺的夜晚,他都在佛羅里達州待著,並沒有時間來回往返。
警方隨後找到了羅傑斯夫婦的淺藍色86年轎車,這輛車當時在考特尼坎貝爾公園路沿線的一個公共船塢,當時距離旅館只有一英里,而且似乎從6月1日之後,這輛汽車就沒有再被髮動過。
在車內警方發現了兩份筆記,在酒店的文具上有一個筆記內容是“turn rt (w on 60) – 2 1/2 mi – on rt side alt before bridge blue w/wht”(向右轉,在60號公路向西1/2公里在橋的右側,藍色或白色),經鑑定為瓊的筆跡。
在另一個清水海灘的本子上出現了另一個筆跡“CourTney Cambell Causeway RT 60 Days Inn”(坎貝爾堤道RT60天旅館),經鑑定並不是瓊的筆跡,而是另一個人的。
警方認為瓊在文具上寫下的是去船塢的方向,其中還有船顏色(藍色、白色)的描述,而另一個記錄則像是瓊向人問路時記載的酒店方向。
警方確定只要找到那個將他們帶上船的人,就可以將他鎖定為犯罪嫌疑人,而這個人究竟和指引他們去汽車旅館的人究竟是否為同一人,警方無法作出判斷。
1989年10月,警方首席偵探吉姆在翻閱之前的檔案室發現了一個奇怪的案件,在本案發生前的本個月,也就是當年5月曾發生了一起與本案極為相似的事件,當時一名24歲的加拿大旅客朱迪·布萊爾和他的朋友芭芭拉·穆圖姆在弗拉里達州度假時,曾有一名男子邀請她們去坦帕灣乘船觀看日落,當時朱迪同意了男子的邀約,可是芭芭拉卻予以拒絕。
5月15日,男子帶著朱迪去看日落,當時海上景色十分優美,朱迪拍下了很多照片,當太陽落山時,他們已經距離海灣很遠,此時男子突然變了一副嘴臉,對朱迪咄咄逼人,開始不斷的撫摸她,此舉遭到了朱迪的拒絕,可是不管朱迪如何的驚叫和哭泣,男子還是不依不饒,用膠帶封住了她的嘴,對她進行了侵犯。
之後,男子給了朱迪一瓶暖水,讓她沖洗身體,然後讓她穿上自己的衣服,並將朱迪相機中的膠捲扔到了海里,彷彿一切都沒有發生,開著船返航。當船距離海岸還有幾十米遠時,男子命令朱迪跳下水自己游回岸邊,還沒等朱迪反應過來,她就被一腳踹下了船,朱迪掙扎著遊向岸邊,由於朱迪用暖水進行過清洗,又在海中進行了游泳,所以身上並沒有留下男子的任何證據。
朱迪雖然遭遇了不幸,但她又是幸運的,後來警方推測,朱迪之所以沒有像瓊母女那樣被害,因為她的同伴芭芭拉沒有一起上船,男子害怕如果殺死朱迪會遭到芭芭拉的指認,所以放過了朱迪。
不過朱迪見過男子,由此提供了男子的原始素描畫像,這個男子戴著一個帽子,留著金色的頭髮,年齡大約40歲左右,白人,身高5英尺10英寸(1米78),180磅(82公斤),他還和朱迪說過,自己有一家鋁業公司,在布拉登頓。
隨後,警方一方面根據布拉登頓鋁業公司的資訊開始了排查,另一方面則將嫌疑人的畫像公佈於眾,讓民眾提供相關的線索。
警方在布拉登頓沒有找到任何一家鋁業公司負責人的資訊與朱迪描述的情況相符,而嫌疑人的畫像也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雖然有人提供資訊,但都不是警察要找的嫌疑犯。
警方在幾個月時間內沒有找到兇手十分頭疼,於是想起了清水海灘上的字跡,上面的CourTney中T應該是小寫,可兇手出於習慣卻將其大寫,當時兇手顯然不知道這將成為破案的關鍵證據,於是警方只能寄希望於這個字跡。
在坦帕市高速公路上豎起了5塊廣告牌,將這則筆跡充分放大,讓司機們能夠看得清楚,上面寫了一句話,“誰寫的這些指示?你可能知道是誰殺了羅傑斯一家,懸賞25,000美元”。
這些廣告牌十分地顯眼,讓警方都沒有想到的是不久之後,他們接到了坦帕灣一名婦女的電話,她告訴警方“我認識這幾個筆跡,他是我以前僱用的一個鋁製承包商的筆跡,他叫奧巴·錢德勒,我還保留著他為我做工作時寫下的收據”。
警方很快拿到了這張收據,經過鑑定,字跡和紙條上的字跡完全相同。而奧巴的住所離瓊汽車船塢僅1公里之遠,他名下還有一艘藍白相間的遊船,這艘遊船上安裝了一部電話,從電信運營商那裡得知,在瓊母女遇害當天,船上的電話被使用過,也就是說這兩起案件發生時,這艘船都在使用過程中。
面對警方的指控,奧巴全部予以否認,他說“我和謀殺案沒有任何的關係。我之所以會打電話到岸上,是因為當時我的遊船發生了故障,我不得不請求海外警衛隊進行支援,可是他們由於事情太忙,拒絕了我的請求,最後我不得不自己修好了引擎,然後重新返回了岸邊”。
1992年9月24日,奧巴被警方正式逮捕,隨後警方將朱迪從加拿大請了過來,給她看了6張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照片,朱迪從嫌疑人中一眼認出了當時侵犯他的奧巴。
可如果想給奧巴定罪,警察需要更多的證據。在那本小冊子上,他們檢測出了奧巴的手掌指紋,經證實他當時與瓊母女進行過接觸,可當警察想要找到奧巴船時,卻發現奧巴已經將它賣掉了。
此時,警方接到了一名女子的報案,聲稱可以提供奧巴犯罪的證據。這名女子不是別人,而是奧巴的親生女兒,原來當奧巴看到警方公佈的嫌疑犯照片後,他直接跑路了,連他的妻子都不知道他去了哪裡,而他去的正是俄亥俄州女兒的家中。
女兒克里斯托和丈夫呂克梅斯見到奧巴後十分的驚訝,問他“你為什麼突然會來?”,奧巴說“我在坦帕侵犯了一個女子,還謀殺另外三人,現在我的照片張貼在了坦帕市的大街小巷裡,所以我不敢回去”。
可是讓奧巴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女兒、女婿竟然背叛了自己,他們成了檢方最為重要的證人,他們把奧巴當時說的每一句話都講給了法庭的陪審團聽,法庭於1994年9月29日裁定奧巴謀殺瓊、米歇爾和克里斯蒂的罪名成立,並全票判決奧巴死刑。
奧巴出生於1946年10月11日,他是瑪格麗特·約翰遜和老奧巴·錢德勒生下的第4個孩子,小時候奧巴學習很差,而在奧巴10歲時,老奧巴在地下室上吊自殺,奧巴對父親的死感到十分地震驚,他始終不相信父親是自殺的,而將矛頭指向了自己的母親瑪格麗特,聲稱是瑪格麗特殺害了自己的父親。
當父親下葬時,瑪格麗特因為家人的原因沒有出席老奧巴的葬禮,10歲的奧巴在埋葬父親的過程中,甚至跳進了挖好的墳墓裡,反覆踩踏父親的棺材。
在父親去世的陰影下,奧巴的心理狀態變得異常瘋狂。在奧巴18歲之前,他曾因搶劫、偷車、偷盜、持有假幣等罪行被捕了20次。
在一次搶劫中,他和同伴在一對兒夫婦家裡搶劫,奧巴將一名女子單獨帶進了臥室,強迫她脫去內衣,將她捆綁起來,用左輪手槍的槍管在她的腹部反覆摩擦,顯然這是奧巴墮落的第一步,他從搶劫過程中獲得了難以想象的快感,此後便一發不可收拾。
奧巴從16歲開始就不斷地腳踏兩隻船,與不同的女孩進行交往,並使其懷孕。經過證實,奧巴至少與7個女人生下了8個孩子,在他41歲時,奧巴與一名叫芭芭拉的女人訂婚。與此同時,他又交往了一名叫做戴布拉·惠特曼的女孩,奧巴對戴布拉十分滿意,因為戴布拉從來不會問他的過去或者他現在在幹些什麼。
1988年5月14日,奧巴與戴布拉結婚,婚後不久,戴布拉生下了他們的女兒惠特尼,奧巴當時剛開始自己的鋁製品生意,他在道爾頓大道買了一套房子和一艘21英寸的遊艇,隨後就拋下自己的妻子和女兒,每天去海灣處遊玩了。
在此期間,奧巴總是用相同的手段來引誘那些美女遊客,當時奧巴遇到了開車迷路的瓊母女,奧巴不僅為她們推薦了汽車旅館,更邀請她們進行日落巡遊。
那天晚上,瓊母女與奧巴進行了見面,當船駛出海灣足夠遠時,奧巴用黃色的繩子將她們的手腕捆在背後,然後用膠帶封住她們的嘴。當三人遭受完巨大的痛苦之後,都被扔到了水裡。
瓊其實剛剛遭遇過一場不幸,沒想到屋路偏逢連夜雨。瓊和丈夫哈爾性格截然不同,瓊活潑開朗,喜歡結交不同的人,而哈爾性格內向,不善言辭,瓊的兩個女兒米歇爾和克里斯特繼承了父母的性格,米歇爾害羞內向,克里斯特活潑開朗。
哈爾一家雖然擁有自己的農場,但只能算是溫飽家庭,他們全部的時間都用於農場的經營,而瓊每天晚上還要到經營健康與美容產品的佩頓北方公司上班開叉車。
由於日夜操勞,瓊的生活十分辛苦,她總是失眠,每天早上還有要幫哈爾擠牛奶,送女兒上學,瓊和哈爾最幸福的時刻就是早上會到鎮上吃早餐,兩人也很喜歡在外面吃晚餐,這是他們休息的唯一機會。
一天晚上,當瓊回家時,她遭到了一個戴著面具人的襲擊,這個人給瓊戴上了手銬,蒙上了眼睛,對她實施了侵犯。不過,瓊從聲音中聽出了這個人的身份,他是哈爾的親哥哥約翰·羅傑斯。
約翰沒有工作,生活入不敷出,弟弟哈爾好心讓約翰住在哈爾家,幫著農場幹活,可沒想到約翰卻幹出如此卑鄙的事情。當哈爾得知約翰侵犯了瓊後,他惡狠狠地說“如果我知道他是這樣的人,我一開始就會殺了他。”
瓊和哈爾報了警,瓊告訴警察“約翰對整個過程進行了錄影,錄影帶應該就在他經常待的拖車裡”,警察隨後申請了搜查令對約翰的拖車進行了搜查,果不其然,警察找到了那盤錄影,可錄影中除了瓊之外,還有十幾歲的女孩錄影,當時她依然被矇住眼睛,發出了慘叫,這個女孩不是別人,正是哈爾的女兒米歇爾,米歇爾從14歲開始就遭到了約翰的猥褻,可是因為一直被威脅,米歇爾一直沒有向父母講過這個事情。
雖然事發後約翰始終否認這起事件,聲稱他是陷害的,但由於證據確鑿,最終約翰因為性侵罪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
此事件之後,米歇爾變得更加抑鬱,瓊害怕女兒想不開,想要帶米歇爾和克里斯特出去散散心,讓他們徹底忘掉在農場經歷過的痛苦生活。
瓊計劃了幾個星期之後,於5月26日出發,驅車1000英里前往了佛羅里達州開始了觀光遊玩,而哈爾則留在農場,繼續照料農場的牲口們。
瓊和女兒們去了傑克遜維爾動物園,迪士尼米高梅影城和海洋世界,他們一行十分開心,沒想到坦帕卻成為她們人生的最後一站。
當法官判處奧巴死刑時,奧巴表現得相當不屑,他甚至還說“親吻我玫瑰紅的屁股吧。”
雖然奧巴口很硬,但他並沒有放棄求生的機會,在坐牢期間,奧巴依然不斷地提出上訴,雖然這些上訴沒有任何的結果,但卻拖延了奧巴執行死刑的日期。
2011年11月15日下午4:08,奧巴在雷福德佛羅里達州立監獄被處以死刑,他的最後一頓午餐是兩個薩拉比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在行刑時,他留下了一張紙條,寫道“你們今天正在殺害一個無辜的人”。
給奧巴定罪時,警方其實懷疑奧巴曾經殺害過更多的婦女,只是由於當時的DNA檢驗技術還不成熟,因此無法從更多的受害人身上找到可以定罪的證據。
直到2014年2月,一起案件被證實為奧巴馬所為。
1990年11月27日,有一名20歲的女性伊維里斯·貝格里斯與丈夫剛剛結婚,當時伊維里斯在一家體育用品商店工作,下班後,伊維里斯去開車,可當她來到車邊,發現轎車車胎被劃破了,於是她只能請求別人的幫助,此時奧巴伸出了“援手”。
三個小時後,警方在凌晨1點發現了赤身裸體、已經沒有生命體徵的伊維里斯,伊維里斯的手腕和腳腕都被捆綁,頭髮上沾有膠布,當時雖然提取過了現場留下的DNA,但是由於技術不發達,沒有辦法鎖定犯罪嫌疑人。
到了2014年,警方重新將奧巴的DNA與當時現場遺留的DNA進行了比對,最終確定兇手正是奧巴·錢德勒,只可惜當時奧巴已經死去,無法再對他犯下的罪行進行懲罰。
在瓊死後,哈爾·羅傑斯繼續著農場的生活,他不再養牛,而是換成了養豬,由於妻女都已經離世,哈爾的生活變得十分的苦悶,他將時間精力都用在了農場經營上,可是內心依然感覺到壓抑無比。
直到1998年,哈爾遇到了喬納琳,喬納琳是威爾斯郡本地人,也是來自另一個農業家庭,喬納琳的丈夫當時也已經去世,因此她很能理解哈爾親人離世的痛苦心情,知道被現實摧毀的家庭是什麼樣子。
因為喬納林的陪伴,哈爾逐漸開朗起來,兩人一同吃早餐,討論農場以外的事情,重新燃起對未來的憧憬,最終,哈爾和喬納林結了婚,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奧巴摧毀了一個又一個的家庭,他的死罪有應得,他的兇殘源於童年不幸的經歷和毫無管束的成長,對於這樣的兇手,早一天將其繩之於法,也就少一位不幸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