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110平米的房子,到交房的時候卻發現套內面積僅有60多平,公攤面積佔近46%。這是發生在某東部城市的真實的一幕。這種事情給了你你能夠接受嗎?在好多人看來,公攤面積就是越小越好。但公攤面積小,意味著社群公共設施規模縮減,比如樓梯、過道、門廊等設定陰暗,居住體驗差。
什麼是公攤面積?通常來說公攤面積包含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裝置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那麼,公攤面積究竟是如何計算的呢?其實很多人並不清楚。比如,山東青島一樓盤被爆出公攤面積高達46%的“奇葩”案例,也就是購房者差不多一半的購房款都花在了公攤面積上。以至於在交房的最後一天業主堅持拒收,原因就是當初開發商在宣傳的時候,對外公佈公攤面積只有31%。
據《人民日報》報道,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銷售中附加公攤面積是全國普遍現象。但具體公攤那些面積,公攤多少面積都是一團迷霧。在洪洋看來,公攤面積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費,比如物業費、取暖費等,只能是開發商說了算。因此,洪洋建議取消公攤面積。
其實,公攤面積一直都是人們熱議的話題,對於公攤面積的爭議,主要由預售制度引發。我們知道,公攤面積越少居住面積就越多,公共區域空間肯定會小一些。如果樓房公攤面積越大,小區整體配套肯定比較有檔次。一般來說,7層以下住宅的公攤率是7%-12%;7層-11層的住宅的公攤率是10%——16%;12-33層的住宅公攤率為14%-24%。通常情況下,越是高檔小區,公攤面積往往越多,開發商利潤都比較高。
值得一提的是,公攤面積出自香港,業內普遍觀點是李嘉誠發明出來的,目的就是解決公共區域的分攤費用。公攤面積與預售制一樣,都是一種化整為零的一種銷售手段,而香港早在2013年就已經廢除了公攤面積。對於取消公攤面積,官媒在《“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文章裡早有表態。明確指出,公攤面積長期存在,並不一定意味著這種做法是合理的。面對公攤面積,有人認為,取消公攤面積後,開發商勢必提高套內面積價格,房屋總價沒有什麼變化,調整不調整一樣。對於這種說法,好多人並不認可,對於購房者來說,自己的購房款花在哪裡,應該清清楚楚才合理。
公攤面積是一筆糊塗賬,以及其伴生的一系列亂象,無疑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個就是公攤面積“看不見摸不著”,購房者因此會承擔高額購房款;二是公攤面積還會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的收費,比如物業費、取暖費等;三開發商將公攤面積費用分攤給消費者,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廣告、車位、會所等收益據為己有。
早在2011年,人大代表就提出過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2021年政協委員周世虹又提出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周世虹認為:公攤面積缺少必要的限制性標準,完全由房地產開發商自行測量和填報,很可能導致暗箱操作最終使公攤面積額度不斷上漲。不久前,在兩會期間,政協委員洪洋又一次提出取消公攤面積的建議。在洪洋看來,公攤面積看不見、摸不著,而老百姓卻為此承擔了高額的費用。最重要的是,雖然公攤面積在全國是普遍現象,最可怕的是缺乏法律依據和相應的制度約束。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是否以套內面積計價對於購房者實際購房成本基本無影響。對於購房者來說,以套內面積計價影響最大的是期房銷售。
那麼,2022公攤面積會取消嗎?
從官媒表態來看,試圖一蹴而就取消公攤面積並不現實。原因就是房地產交易全流程是一個龐大的體系,需要一個轉換過程,涉及面太廣。所以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有序推進,逐步推開。現在我們應該做的是明確公攤面積範圍,清楚公攤標準,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