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釋出最新通告
5月1日起,進入海洋伏季休漁
福建進入休漁期!
4月6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網站釋出關於實施2022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確定今年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漁從5月1日開始。根據通告,休漁作業的物件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型別,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具體內容如下
《通告》根據農業農村部相關規定要求,明確了休漁作業型別、時間和區域(基本與2021年保持不變),並提出具體伏休要求,主要內容如下:
(一)休漁作業型別、時間和區域
⒈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型別,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⒉根據《農業農村部關於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知》(農業農村部通告〔2021〕1號),我省以北緯26度30分線為分界,分為兩個區域實施海洋伏季休漁。
一是北緯26度30分以北:休漁開始時間為5月1日12時;休漁結束時間有3個,分別為:①8月1日12時(桁杆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作業);②8月16日12時(小型張網作業);③9月16日12時(剩餘作業)。
二是北緯26度30分以南:休漁時間統一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⒊兩種以上作業型別的漁船執行最長型別的休漁時間;捕撈輔助船執行所在海域的最長休漁時間規定,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二)伏休要求
一是進一步明確禁止異地休漁。《通告》今年明確要求所有休漁漁船應嚴格執行船籍港所在海域休漁時間,並回漁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漁,不得擅自離港或改變停泊地點。嚴禁跨省休漁。《通告》還對省內跨區域修船、防禦颱風異地避風的漁船等特殊情形提出具體要求。
二是嚴格釣具漁船管理。《通告》今年明確要求實行自願休漁的釣具漁船,應提前主動向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嚴格在5月1日至8月16日執行休漁規定的,可申領海洋伏季休漁補貼。未參與自願休漁的釣具漁船,應當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嚴格規範管理。
三是加強活魚運輸船管理。《通告》明確要求活魚運輸船應當嚴格執行進出港報告制度,嚴禁運載捕撈漁獲物。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加強監管。
四是嚴禁冰鮮雜魚交易。結合我省工作實際,《通告》明確要求在5月1日至8月1日,禁止收購、銷售、運輸非法捕撈的冰鮮雜魚,切實保護幼魚資源。
五是嚴格捕撈許可申請。《通告》明確規定伏休期間不得擅自變更作業型別、作業方式。確需租用休漁漁船進行教學、科研等特殊活動的,應按有關規定報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審批。
六是明確漁船過戶期間監管責任。《通告》針對漁船發生過戶情形,明確轉出方、轉入方船籍港責任。
《通告》明確對違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漁船,還將按有關規定相應扣減漁業資源養護補貼。
據悉,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是有效降低海洋捕撈強度、減緩海洋漁業資源衰退趨勢、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和水域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海洋漁業可持續發展、滿足沿海捕撈漁民生計需要和實現漁區社會穩定的重要制度保證。
守護海洋
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
FM1007福建交通廣播綜合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網站、東南網
來源: fm1007福建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