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伯納說:“讓想結婚的人結婚吧,讓想單身的人單身吧,反正他們都會後悔。”
應該結婚還是單身?這是個艱難的選擇,不少年輕人在這個問題上舉棋不定。他們既渴望婚姻的幸福和家庭的美好,又擔心婚後遭遇各種不幸導致人生失敗,那種忐忑不安的心情很不好受。
一些夫妻因為各種原因吵架、冷戰甚至離婚,他們沒有感受到家庭的溫暖也沒有享受到夫妻恩愛的甜蜜,取而代之的是無盡的痛苦和折磨,這對年輕人會造成一定的心理陰影。
年輕人奉行“低質量的婚姻不如高質量的單身”這一原則,在沒有找到稱心如意的伴侶之前他們寧缺毋濫不想將就,年輕人初婚的年齡逐漸提高,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不能不讓人擔憂。
邱先生30歲,結婚多年,有兩個孩子,邱先生和妻子都是農村人,家裡的生活條件很差,但是一家人和和美美相安無事。
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妻子拋夫棄子離家出走,邱先生心急如焚,他傾家蕩產跨越8省苦苦尋找,找到妻子時她已經嫁為人妻,妻子拒絕邱先生回家的請求。妻子為什麼不辭而別?他們有怎樣的感情糾葛呢?
邱先生是貴州某地的農民,當地經濟落後,家家戶戶都很貧窮,邱先生家同樣如此。邱先生靠種地為生,日子過得挺艱難的。20多歲時邱先生經人介紹認識吉女士,他們條件相當,情投意合,交往沒多久領證結婚。
作為男人邱先生擔負著賺錢養家的重擔,種地的收入有限,邱先生跟隨老鄉到城裡打工,這樣一來他和吉女士聚少離多,過著分居的生活。
兩個孩子先後出生,邱先生身上的擔子更重了,為了讓老婆孩子生活得好一點邱先生拼命工作努力賺錢。邱先生不能時刻陪在孩子身邊,也不能享受一家人團聚的快樂,他為家庭的付出不可謂不大,吉女士的表現讓他很惱火。
吉女士不願意做家務也不願意帶孩子,大部分時間她和一些農村婦女玩在一起,邱先生覺得吉女士好吃懶做不是賢惠女人,他經常和吉女士吵架。
平時邱先生很想念孩子,他希望多和孩子影片,吉女士找各種理由搪塞,有時乾脆不接電話。邱先生辛辛苦苦在外面賺錢,吉女士不心疼邱先生反而做出傷害邱先生的事情,邱先生相當惱火,他和吉女士發生激烈的衝突,還多次動手打吉女士。
那天邱先生再次和吉女士吵架,吉女士帶著行李離家出走,她不管邱先生也不顧年幼的孩子,此後的3年間吉女士從來沒有主動聯絡過邱先生,更沒有回家看望,吉女士的絕情絕義徹底惹惱邱先生。
對於男人來說家庭的安定團結至關重要,這是他專心工作的前提條件也是生活和諧穩定的基本保障。
吉女士出走後邱先生沒有辦法繼續打工,他回到家裡一邊照顧孩子一邊打聽吉女士的下落,那段時間邱先生飽受煎熬。考慮再三邱先生下定決心尋找吉女士並把她帶回家,安頓好孩子後邱先生踏上尋人的征程。
邱先生的足跡踏遍8個省份,他在各地的火車站、汽車站四處打聽,同時透過親戚朋友查詢吉女士的下落,邱先生不知道吉女士的行蹤,在茫茫人海中找人好比大海撈針談何容易啊?
邱先生的經濟條件本來就不好,東奔西跑開銷挺大,他的積蓄也越來越少。邱先生沒辦法住店也不捨得吃好的,他風餐露宿,飢一頓飽一頓,尋人的過程相當艱難。沒錢的時候邱先生靠打零工賺錢,他在工地搬磚,在飯店打雜,在工廠打工,什麼苦活累活都幹過。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好心人的幫助下邱先生終於找到吉女士的下落,對方告訴他吉女士一年前搬到村裡,吉女士和龔先生同吃同住,儼然是兩口子。
邱先生輕而易舉地找到吉女士,他們3年沒見,本該好好敘舊吐露相思之苦,可現實並非如此。邱先生把所有的委屈發洩出來,他指責吉女士不辭而別,指責吉女士和別人同居,邱先生拳腳相加,揪住吉女士不放,兩個人扭打到一起,絲毫不顧及夫妻情面。
吉女士為什麼拋夫棄子離家出走?對於這個問題吉女士這樣解釋,吉女士對以前的生活很不滿意,她忍受不了生活的貧困,忍受不了邱先生的打罵,她覺得那樣的生活沒有盼頭,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吉女士偷偷跑出去,她到處打工,賺到的錢勉強能養活自己。吉女士過慣了養尊處優的日子,她吃不了苦受不了累想找個男人做依靠。吉女士打工時認識龔先生,龔先生忠厚老實,為人可靠,吉女士主動示好,他們順其自然地走到一起。
吉女士以為她能和龔先生安安穩穩過一輩子,她沒想到邱先生能找上門來。吉女士不想跟隨邱先生回家,在邱先生和龔先生之間她選擇了後者,這對邱先生來說無疑是沉重的打擊。
情感導師周曉鵬說過一句話:“緣分來了請好好珍惜,緣分盡了就主動放手,感情勉強不來,從容面對是最好的態度。”
一對情侶從相識、相知、相愛到最終走進婚姻,這是天大的緣分,我們應該珍惜彼此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感情,在生活中要相親相愛,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欣賞,多做有助於增進夫妻感情的事,共同為家庭的未來做貢獻。
當一段感情走到盡頭,吵架拌嘴毫無意義,相互指責無濟於事,珍藏兩個人在一起的美好回憶,平心靜氣地結束這段感情,這樣一來雙方既能坦然接受現實又能避免那些不必要的麻煩,有些夫妻非要撕破臉皮把關係鬧僵,很多家庭悲劇由此產生。
邱先生家境貧寒,沒辦法為吉女士提供優越的生活,他努力賺錢拼命打拼但是吉女士對生活現狀仍然不滿意。吉女士覺得邱先生不能給她錢,也不能給她愛,邱先生還經常家暴,是個不值得託付終身的男人,因此吉女士選擇逃離。
吉女士不想和邱先生繼續過日子,她的想法可以理解,她完全可以主動離婚,從而開始新的生活,可是她做了什麼呢?吉女士在沒有告知邱先生的情況下離家出走,這對邱先生傷害很大,更重要的是吉女士在婚姻持續期間和別人同居,她的行為違背公序良俗還觸及法律,吉女士應該深刻反思並及時悔改。
你覺得邱先生應該離婚還是原諒吉女士?你如何看待吉女士拋夫棄子離家出走?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