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工作完成的早,因為熱,就先洗了澡,然後來到書房開了空調,從書架上隨意抽出一本書來讀。《魯迅全集》第一卷第二篇文章《孔乙己》,文章並不長,幾分鐘讀完,但卻良久沒能從中走出來。
記得上次讀《孔乙己》,還是上中學的時候,那時候只覺得孔乙己是個窮酸文人,滿口之乎者也,是被嘲笑的物件。一篇課文學完,只記得咸亨酒店裡的人都喜歡拿他取笑。就是我們同學之間,此後也常用孔乙己的那句“多乎哉?不多也!”的名言互相打趣。
再後來很久,我大學畢業後去了上海上班,公司在陝西北路長壽路附近,每次從地鐵口出來去公司的路上,都能看到有一家一直在裝修的咸亨酒店,每每此時我就總想起孔乙己來。也一直期待著,什麼時候這家酒店能開業。當然,其實我也知道,即便是營業了,以我當時的薪水,大約也是消費不起的。
我總覺得,咸亨酒店少了孔乙己,便沒了靈魂。可魯迅先生的筆下並不是這樣的,“孔乙己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多麼現實又殘酷的一句話呀。是啊,就像我們常說的,地球離了誰都照轉不誤。
唯一記得孔乙己的,大約只有店老闆,因為他直到最後,也未能還曾欠下的十九個銅錢。孔乙己每次來酒店,都是照例的溫兩碗酒一碟茴香豆,共九文錢。這十九文錢是如何欠下的呢?大約還有兩回,一回要了一碗酒一碟茴香豆,一回只要了一碗酒吧?
這好像也是魯迅先生給讀者的留白和伏筆,意在說明,孔乙己的生活早已一日不如一日吃了上頓沒下頓了。
有一年我去魯迅先生的老家紹興旅行,在其故居周邊轉了好幾圈,去尋找百草園,尋找三味書屋,尋找那被刻在桌子上的“早”字。當然,附近小販叫賣最多的,便是孔乙己用來下酒的茴香豆,是鹽水煮的控幹水分的蠶豆,十元一袋,十五元兩袋。
再讀《孔乙己》,果真有些鼻酸,大約懂得了生活的艱辛,更見不得人間疾苦。孔乙己有偷東西的毛病,但他算壞人嗎?我除了同情和悲憫,似乎並不憎恨這個自己都快吃不上了,還把茴香豆一人一顆分給孩子們的穿著長衫的孔乙己。
孔乙己喜歡孩子,有一顆童心,更對讀書識字充滿信念,文中的“我”也是個十來歲的孩子,孔乙己也曾興致很高地教“我”“茴”字的寫法,得知“我”好不熱心後,孔乙己嘆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
原來讀過書卻到了都沒能進學的孔乙己,雖然沒能做成秀才,但他的骨子裡依然是向學的,是以讀書人自居的,即便是偷書,他也敢辯白: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那多年不洗的長衫,便是孔乙己讀書人身份的唯一象徵。
孔乙己出場時,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但他卻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這個骨子裡有些文人風骨和執念卻又總是被眾人取笑的孔乙己,退場時,早已不能站立,因為雙腿已被打折,只能是“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
這哪裡還是孔乙己呀,這不是我們街頭常見的要飯花子嗎?偷東西被逮住的那一晚,身著長衫的孔乙己,到底經歷了什麼?先寫服辯,然後被打了大半夜,最後才打折了腿。打人者是丁舉人。這些話不是作者說的,是他筆下的咸亨酒店裡的客人言語間說出來的。
一個人的結局,就這麼被三言兩語當做一件新聞交代了,多麼悲涼啊。他在眾人眼中,似乎不算一個人,只是阿貓阿狗,死了活了,都只是別人茶餘飯後的笑談罷了。
曾經穿著許久不洗的長衫站著喝酒的孔乙己,最後一次離開時,是坐著用手慢慢走去的。之後的兩年再也沒出現過。魯迅先生的最後一句話,令人潸然淚下。他說: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因為許久沒見過,所以懷疑他死了,否則品行比別人都好,從不拖欠的孔乙己,一定會來還酒錢,所以用肯定語氣的“的確”,這也是對他品行的肯定。但又因沒有確切訊息,所以又只能說“大約”。
作者的“大約”裡充滿了對底層人物的悲憫之心,而他的“的確”裡又有著令人不得不接受的殘酷現實。
於我而言,我也如魯迅先生想的一樣,被打折了腿的孔乙己,我寧可他死了,或凍斃於風雪之中,或餓死於荒郊野外,或因病而逝於某個清晨的街頭,都好過他用雙手一路爬到咸亨酒店,再一次被眾人取笑……
謹以此文,紀念魯迅先生誕辰140週年。
注:本文圖片來源於網路,如有侵權,深表抱歉,請聯絡刪除。
作者:夕四少,本文為少讀紅樓原創作品。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少讀紅樓,為你講述不一樣的名著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