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保監會池州銀保監分局對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出罰單(池銀保監罰決字〔2022〕5號、6號、7號、8號)。
罰單顯示,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內控及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處以罰款45萬元。黃兵時任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董事長、張愛華時任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行長,對青陽農村商業銀行存在的上述違規行為承擔直接責任,均被給予警告行政處罰。方遠見時任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對青陽農村商業銀行存在的上述違規行為承擔直接責任,給予警告行政處罰,並處以罰款6萬元。王為時任安徽青陽農村商業銀行電子銀行部經理,對青陽農村商業銀行存在的上述違規行為承擔直接責任,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