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好孩子是誇出來的”這句話風靡一時,隨之而來的“賞識教育”“快樂教育”等新的教育理念深入人心,我很贊同,而且也是這些教育理念的積極踐行者。這些理念的形成與應用較之於“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罵不成器”等中國民間傳統教育理念來說,是一種很大的進步。
但是,任何事都怕矯枉過正,在“獨生子女”時代,社會上一度出現家長和老師不敢也不會懲罰、批評孩子的現象。誇獎無度、表揚無方,造成部分孩子唯我獨尊、驕傲自大、感情脆弱、抗挫折能力差,由此而引起的極端事件也越來越多。比如“一個14歲的學生往老師身上灑鋼筆水,被老師批評了幾句,當即跳樓自殺”“一女生因嫉妒同宿舍的同學身材比自己好,在其泡麵裡下毒”“一男孩由於奶奶不讓其玩遊戲機,將奶奶砍傷”等,不一而足。部分老師一是沒有真正理解“賞識教育”的真諦,二是扛不住媒體的渲染和炒作,不再敢直面學生的缺點和錯誤,不敢對學生進行大膽批評,而只是一味無原則地誇獎和表揚,只有肯定沒有否定,只有鼓勵沒有懲戒,致使一些學生是非不分、皂白不明,影響正確價值觀的形成。
家長對孩子的思想和行為要及時正確地使用鼓勵或批評,該表揚則表揚,該批評則批評,該懲戒則懲戒,才能讓孩子明白是非、辨清黑白、擔當責任。
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體罰作為教育懲戒的一種方式,適當使用我認為是可以的,而且是有效的。一是可以刺激孩子,讓其記憶深刻,更重要的是體現出一種威懾的力量,讓他的錯誤在這種威懾下不敢再犯;二是讓孩子明白犯錯誤是有代價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
誠然,“賞識教育”“鼓勵教育”可以幫助孩子樹立自信心,激發孩子的學習熱情,但是鼓勵和賞識絕不是教育的全部。已有研究表明,“過度獎勵是削弱孩子意志力的糖衣炮彈”“不適當的表揚將吞噬孩子的自信”。所以,正像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所說“合理的懲戒不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在給予“胡蘿蔔”的同時,適當配合“大棒”,才能達到教育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