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南河內的一個程式設計師主動向地方稅務局申報和上繳了234億越南盾(約66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所得稅,因為她去年的收入為3300億越南盾(約9300萬元人民幣)。越南國家稅務局表示,這是位28歲的女性程式設計師,她主要的收入來源是為谷歌商店和蘋果商店上的應用程式設計。
另有一位30歲的男性程式設計師,收入2600億盾(約7360萬元人民幣),也主動向越南河內市紙橋區稅務分局上交了180億盾(51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所得稅。
據越南媒體採訪瞭解到,這些程式設計師的收入主要來自編寫嵌入式廣告應用程式。他們編寫的程式在被髮布到蘋果和谷歌的應用商店後,使用者只要下載或是使用該軟體,他們就會從嵌入軟體的廣告商那裡獲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越南國家稅務總局的負責人表示,這些稅收都是基於個人主動申報,越南稅務部門還沒有開始對此進行專門的審查。但即便如此,2020年河內稅務局在對從事電子商務經營活動的個人徵稅金額也比2019年增長了5倍。
在過去兩年中,越南已向從事網際網路程式設計人群徵收了近1萬億越盾(約2.8億元人民幣)的個人所得稅,這些稅主要來自於臉書和谷歌的廣告收入,是根據臉書和谷歌直接向個人或是透過廣告公司再向個人支付的佣金來確定的,因此比較透明,有據可查。
在筆者看來,程式設計師所編的應用程式其實也是專利技術的一種形式,應該享受一定的銷售提成。對照來看,我們的程式設計師卻更像是體力勞動者而不是腦力勞動者,難怪到了40歲就無人問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