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敘事藝術的特性就是要建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兩個陌生人如何邂逅?邂逅後如何發展關係?是必須要做出安排和交代的。一般來說,邂逅的地點總是那些人群湧動的公共空間,比如電影院、咖啡館等。有很多故事,作家把他們最初的相見安排在公共汽車上。
為什麼作家喜歡讓故事裡的人物在公車上相見?公車空間逼仄,人與人的距離變得觸手可及,某種程度上有一種類似“曖昧”的氣息存在。這種場景本身具有浪漫的可能性。
在波蘭斯基的《苦月亮》中,作家和少女最初的相見就是在公車上。巴黎的秋天,公車上的少女美麗而憂鬱,彷彿天使。檢票員來查票了,但少女沒有車票,這時,坐在一旁的作家把自己的票偷偷塞進少女手中,替少女解了圍……作家在公車上見到少女,猶若窺見上帝的傑作,此後便無法忘懷。直到多年後,他們又在巴黎街頭邂逅,一個驚心動魄的故事就此開始。
這類關於公車上的經典場景,在電影和小說中可謂數不勝數。
我最近出版的新書《演唱會》裡有一個短篇《小偷》,其中一個片斷就是一個小偷和一個少女在公車上相遇。我寫這個故事時,深切感受到現實與藝術世界的區別。在現實的公車上,小偷永遠是可惡的。但小說有自己的邏輯,它關注的往往是一種可能性。我的這篇小說裡,公車上的場景變得比較浪漫了:“小珊喜歡坐這路公車,這裡有一種她喜歡的落寞的氣息……”然後,小偷出現了。小偷英氣逼人,她不覺對他有了好感。但令她失望的是,他卻向一個乘客伸出了手,當他的手退回來時,多出一個錢包。少女安靜地看著他。小偷回頭時看到了她的眼神,最初很慌張,但她沒喊,只是靜靜地看著。“這時,小珊看到那個小偷從西服裡拿出錢包,把錢包塞進了那女士的包裡。他這麼做的時候,還回頭看了小珊一眼。那眼神裡有一絲羞愧——也許不是羞愧。小珊非常吃驚……”
這個故事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少女把小偷感化,一種是小偷把少女拉下水。後來如何?我在這裡賣個關子。總之,小說裡小珊家有四位成員在一天的不同時段都和這個“小偷”相遇。這是一個有趣的結構。不但鄺奕寫的劇本暗示了女兒小珊正在發生的故事,他從視窗望到的場景似乎也和小偷有關。這是虛構的魅力,在這個尺度內,我們可以構築多重關係。
我個人喜歡這個故事,“小偷”在這裡變成了隱喻,因為與小偷相對應的是,這個表面和諧的家庭實際上早已千瘡百孔。我想追問的是,究竟誰偷走了我們的生活?
收在《演唱會》這本書裡的短篇小說都是我的近作,包含了對無解生活的觀察和思考。我一直覺得短篇小說是有力量的,我曾說過:“短篇小說不是現實生活本身,而是越出現實常規的產物,是這個正常世界的一次意外事故。當‘事故’發生時,我們才會那麼愣一下子,才會對我們習焉不察的生活重新打量一番。順著這‘特殊’的目光,我們麻木的神經有可能被小小刺激一下。”我希望小說集《演唱會》部分實現了我對短篇小說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