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家商場看見了一幕不和諧的場面,原因是該商場提供了一個免費的兒童樂園和看護員工,供到店的兒童可以自己玩耍,從而讓父母擺脫了孩子的束縛安心購物。本來是一件便民服務,但是卻成了糾紛和吵鬧的事發地。
一對年輕父母帶著一個一米的孩子和一米三孩子要進園玩耍,但是因為小點的孩子沒有達到店方規定的年齡(3.5歲)未能如願入園。從而發脾氣吵鬧。可能是店方是因為擔心孩子之間有衝突從而要求孩子的年齡線和身高雙達標(4到6歲/ 1米-1.3米)。 但是家長想的不是孩子的安全和娛樂。一味地吵鬧,要求店方的經理通融和理解,放小孩子入園。店方的做法值得稱讚,並沒有因為刁蠻的顧客吵鬧而放棄要求。但是作為孩子的母親看到自己孩子的願望沒有得到滿足,心裡的對兒子的愛迸發出的是對別人的恨。威脅,謾罵店方和其他家長。導致其他的小朋友被驚嚇,最後發生到其他的家長報警。警察到店後母親的情緒稍有平和,但是依舊威脅店方告知今天要在店內搞事情,讓你們不得安寧。本來是一次美好的購物娛樂之旅,卻變成了一場鬧劇。
我在一旁一直觀察兩個孩子的表現。小孩子一直是依附在媽媽的腿上,哭著要求要進去玩,包括警察處理問題期間,母親將孩子抱起,孩子依舊是掙扎著要求母親滿足他的要求。大一點的孩子沒有哭鬧,在一旁和爸爸一起安靜地看著一場鬧劇,沒有任何的聲響,就像是路人一樣。但是在警察處理後一家人離開兒童樂園後,大一點的孩子稍後自己跑到樂園中玩耍,並沒有考慮自己媽媽和弟弟,小點的孩子再次大哭大鬧。孩子母親的恨再次爆發,感覺是自己孩子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受到了委屈,不僅自己流淚而且釋放出對社會的恨。恨店方沒有滿足她,恨其他家長沒有站在她的一方。
這就是家長對孩子的溺愛吧,母親身體力行地給孩子做了表率,她自己可能並不是社會的仇視者,但是在孩子面前給孩子表現出的就是推翻社會秩序,滿足自我的需求。不分三觀正確與否,一味地滿足孩子的需求。不知道會培養出怎樣的孩子?不能想象這樣嬌慣溺愛的孩子會承擔什麼樣的社會責任,會如何判斷正非曲直,是不是能有一個幸福的人生。以前看到更多是隔輩人對孫輩的溺愛,少見有父母對子女的嬌生慣養,但是隨著二胎和三胎政策的放開,估計此類的情況會更加突出。在這個家庭中母親是孩子的脊樑柱,是靠山,父親比較本分或者說是窩囊。
這個母親將會親手塑造出來一個她的作品,是她的一點一滴塑造出的人生加強版。可能是個坑媽的作品,也可能是啃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