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展格局是“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相互促進”的雙向迴圈,是我國為應對後疫情時代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大變局的主動作為和必然選擇,也給能源電力企業未來的生產經營活動指引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思路。特別是“3060”目標提出後,各路兵馬紛紛殺入能源電力行業,希望能在此輪能源電力轉型的盛宴中分得“一杯羹”,導致能源電力市場泡沫已現。對此,作為國民發展主要骨幹和重要支柱的能源電力企業如何更好地在新形勢下適應新常態、把握新機遇、實現新增長,筆者認為應避免十大“陷阱”和恪守十大“金律”,以確保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態勢。
一、能源電力企業常掉進的十大“陷阱”
陷阱之一、喜歡“攤大餅”,掉進“規模陷阱”。大舉擴充地盤、喜歡“跑馬圈地”、“運動式”發展曾是一些能源電力企業“通病”。曾幾何時,部分能源電力企業對追求規模擴張達到了近乎痴迷程度,把能否進入世界500強、成為行業“老大”作為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標和宏大的企業願景,導致資產規模不斷膨脹,債務水平居高不下,管理層級日益增多,管理鏈條越來越長,員工人數無限上升,“攤子越鋪越大、餅越做越厚”,而經營效益這個“餡”卻越來越變“薄”。很顯然,做大並不等於做強做優,如何在經營規模不斷擴大之後實現核心競爭力提高、確保整體效益穩步提升,是擺在不少能源電力企業面前的新挑戰。
陷阱之二、愛搞跨界經營,掉進“多元化陷阱”。一些能源電力企業總抱有“這山望著那山高”的心態,打著產業轉型升級和產品創新的幌子,盡情揮舞著資本“大棒”,紛紛殺入陌生的領域,轉行涉足所謂高新技術行業或與自己主業完全背離的業務,盲目追求產業多元化,導致資源錯配,最後“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丟掉了自己賴以生存發展的“家當”、本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類似的案例舉不勝舉。跨界經營不是任性就可以“鬧著玩的”,必然會分散企業的注意力,消耗寶貴的資金資源,對企業管理層能力也會提出終極挑戰,往往“一招不慎,滿盤皆輸”。
陷阱之三、痴迷資本運作,掉進“併購陷阱”。不可否認,合理的併購重組是企業實現“大強優”、提升市場競爭力的重要一環。但有些能源電力企業戰略目標不清、併購動機不純,為了做大“蛋糕”和追求“高大全”,不計代價、不顧後果地盲目“抄底”收購,還美其名曰“資本經營是坐電梯、產品經營是走樓梯”,結果導致“貪多嚼不爛”,帶來嚴重的“腸梗阻”和“消化不良”,並誘發大量糾紛甚至訴訟,讓企業深陷併購“泥潭”不能自拔。其實,任何一種併購都是法律、營運、財務、管理、整合等多種風險疊加,若稍做不慎,產生的風險將呈現幾何數量級放大。
陷阱之四、貪圖快錢效應,掉進“投機陷阱”。少數能源電力企業喜歡“走捷徑、掙快錢”,以小搏大,不顧三番五次的“禁令”,過度參與到本來只允許進行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產品業務以及其他商品期貨、高風險的基金等金融品種,或者屢次陷入被國際投行設定的“對賭陷阱”,簽署不對稱的掉期協議,完全不顧慮其高槓杆性、價格的巨烈波動性等特點,恣意投機,最終釀成大禍,帶來鉅額虧損。實際上,國家允許少數能源電力企業開展期貨業務,核心在於套期保值,但一定要有底線思維和線紅線意識,觸雷的事情一律不要碰,沒有底線的錢一概不要掙。
陷阱之五、迷戀產融結合,掉進“金融陷阱”。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能源電力央企或省屬企業加速佈局金融領域,搭建金融平臺,擴張金融“版圖”,搶佔金融“山頭”。但其中有些能源電力企業由於沒有把握好產融結合的真諦,自認為找到心意的“白富美”,實際上讓企業偏離了“主航道”,擠壓了實體經濟發展空間和資源,帶來“反客為主”、“脫實向虛”的危害。從本質上來說,實體企業與金融機構經營理念大相庭徑,如果不超前設定有效的“防火牆”,或者想利用所設立金融機構的方式獲取不正當利益,極容易引發產融風險的“共震”,其危害切不可掉以輕心。
陷阱之六、過度槓桿經營,掉進“債務”陷阱。這些年受投資驅動和規模做大的影響,部分能源電力企業肆無忌憚地舉債經營,導致企業債務規模不斷擴大,現金流高度緊張,整體槓桿率快速上升,還本付息的壓力日益沉重,大大超過企業正常經營的資產負債率預警線,甚至還有些企業早已經是資不抵債。高槓杆不僅侵蝕企業再發展所需資金,而且暗藏著巨大的債務風險,極有可能成為壓垮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說到底,槓桿本來就是一頭非常危險的“猛獸”,雖能讓一個“屌絲”迅速逆襲,但更大的可能是讓一個“高手”從雲端徹底跌落到無底的深淵。
陷阱之七、大搞家長式管理,掉進“治理陷阱”。近些年來,能源電力企業的公司治理水平較以往有明顯改觀,但重形式、輕治理的“表面文章”、“花樣文章”仍在一些企業普遍存在,權責不清、分工不明、約束不夠、缺乏制衡等治理問題仍較突出,治理主體缺位、越位、各自為政的情況仍難以從根本上好轉,“一言堂”、“一霸手”、“一邊倒”的家長式管理還較為盛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並沒有真正建立,成為能源電力企業治理難以突破的“桎梏”和導致管理決策失誤的最大“禍首”。如果不從治理源頭上下“真功夫”,科學合理設定“三會一層”職責與權利,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國企三年改革行為方案的實施難免成為一句“空話”。
陷阱之八、偏愛跟風玩“新花樣”,掉進“數字陷阱”。隨著新冠疫情爆發和新基建戰略的提出,數字化、資訊化正成為當下最火熱的“話題”,越來越多的能源電力企業把“數字企業”奉為圭臬,花巨資進行數字化轉型和資訊化升級,結果因變得太猛、方向不對、動機不純,不但取不到預想的效果,反而把傳統的“根據地”和“傳家寶”搞丟了,陷入“數字轉型找死,不數字轉型等死”的困境。其實,傳統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正確方式應該是為了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和業務的創新力,而不是單純地為了追求“時髦”而數字化,這好比是企業的“二次創業”,其艱難程度可想而知,不能過於“跟風”,也不能受制於短期績效要求,一定要結合自身實際和需要算好賬,既要算細賬、算短期帳,還要算大賬、算長期賬。
陷阱之九、圖慕虛榮虛名,掉進“造名陷阱”。不可否認,“酒好不怕巷子深”是賣方市場年代的老思想,在市場經濟時代並不完全可取,因為隨著買方市場和“眼球”經濟時代的到來,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如果缺乏必要的宣傳手段和公認的良好口碑,產品質量再過硬,也很難被消費者普遍認知和接受。對能源電力企業來說,適當的廣告和合理的宣傳是吸引顧客的必要手段,但絕不能為“求名”所累,不切實際、不顧財力大搞“造名”運動,爭奪“標王”,想透過“造名”而暴富,最終盛名之下、其實難副,“牛皮吹破天”,都無一例外地在加冕之後便迅速地走上了覆滅的不歸之路。
陷阱之十、盲目“走出去”,掉進“國際化陷阱”。這些年來,隨著“走出去”戰略和“一帶一路”倡議穩步推進,能源電力企業國際化經營迎來了“高光”時刻,但少數能源電力企業未做好充分準備就冒然而動,不研究文化差異,不熟悉國際規則,將國內那些不規範的做法簡單粗暴地移植複製到境外去,盲目“走出去”,“一窩蜂”重複抄“作業”,毫無顧慮地自相殘殺,造成境外同質化競爭的惡性迴圈,結果無異於往火炕裡跳,最終被殘酷的現實無情“打臉”,半途而廢,一敗途地,遭遇“滑鐵盧”,帶來鉅額損失,摔了過“大跟頭”,付出了高昂的“學費”。
二、能源電力企業應恪守的十大“金律”
第一大金律:不熟悉的不盲目進入。不熟悉的業務不做,不熟悉的領域不進,以免“竹籃打水—一場空”,這是一種高明的經營策略和投資之道。道理看似很簡單,但有誰能做得到?有些能源電力企業常常賴不住寂寞,總覺得“別人的碗裡都是美味佳餚”、“別人的姐妹都是百媚千嬌”,如果不主動出擊就會失去賺大錢的好時機。其實,對不熟悉領域不進並非無動於衷,而是在進入前要做足功課,全面調查研究,摸清套路和虛實,“先熟再做”,實現從陌生到熟悉的華麗轉身,這樣“做”起來就會得心應手、水到渠成、一投中的,以便有效規避經營和投資失誤。
第二大金律:“不打無準備之仗”。曾國藩有言,“古之成大事者,規模遠大與綜理密微,二者缺一不可。”能源電力是受區域發展、市場因素、政策效應等波動影響比較大的行業,其業務經營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系統工程,既需要運籌帷幄、洞悉千里之外,也需要制訂科學嚴密的目標、規劃、計劃、對策,還需要充分聽取各方面專家意見,全面精準掌握各種不同的情況,做到“心中有丘壑,眼裡存山河”,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決策有的放矢、實施穩紮穩打,及時避開“麻煩”、少走彎路。俗話說,“前慮不定,後有大患”,能源電力企業只有打“有準備、有把握之仗”,方能夠立於不敗之地。
第三大金律:不要聞“風”色變。“居安思危,思則有備”,做企業、搞經營,既要敬畏風險,又不要過於懼怕風險。本來,風險與收益就有如一對“孿生兄妹”,相輔相承,緊密相依,是“一枚硬幣兩面”,“危”中藏機遇,“富貴”險中求。如果只求確保絕對的安全,總希望高回報,而不願意承擔任何風險,這種“天下掉下餡餅”的好事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是難以找到的。有句話說得好,“求生,就是在風險和收益之間平衡取捨”。能源電力企業唯有充分認識和正確把握風險,敢於承擔適度的風險,練就“點石成金”的高超技能,才是苦苦要追尋的企業經營之道。
第四大金律: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能源電力企業開展經營與投資活動,切忌孤注一擲,儘量多留下幾條“後路”,學會“狡兔三窟”,透過適度的分散投資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避免招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惡果。因為“分裝在不同籃子的雞蛋”是對財產最好的保護,否則一旦出現“黑天鵝”或“灰犀牛”事件,市場發生突變,就可能讓企業元氣大損甚至滿盤皆輸、“全軍覆沒”。同時,也不要把“雞蛋放在太多的籃子裡”,不同的發展階段和經營時期,需要有差別化的投資組合和資產配置策略,儘量相對集中集聚叢集,保持均衡有序協調發展。
第五大金律:不要太過於關注短期收益。投資就是保未來,經營就是穩預期,應該堅守大樹法則,把眼光放得更長遠一些。只有堅守信念,才能修成正果;只有目標正確,結果才會結局圓滿。能源電力企業大多是國有企業,不同於個人與一般的民企,不要只看到眼前的一些“蠅頭小利”就忘乎所以,要瞄準產業的長遠發展、聚焦重大關鍵核心的技術創新、全力打造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有人云,“企業經營是一場漫長的修行”。只有堅持戰略導向、目標導向、市場導向、價值導向,保持良好心態,踏踏實實走好每一步,才是成熟穩重的企業取得最終成功的必由之路。
第六大金律:“不見到兔子絕不撒鷹”。企業經營和投融資活動是一項實操性非常強的方略,沒有看清楚真正目標、沒有把握獲得實利之前,決不能輕易採取任何實質性的行動,否則很容易陷入被動並受制於人的局面。輕信承諾,貿然行動,最終必將“雞飛蛋打”,這樣深刻的教訓屢見不鮮。因此,能源電力企業開展經營決策和產業轉型之前,一定要沉住氣、靜下心、別浮躁,就像雄鷹捕食一樣,眼光要犀利,打算要長遠,耐心尋找合適機會,敏銳觀察市場變化,確保“一擊就中”,否則一旦行動失敗、投資失誤,賠的是真金白銀,想解脫、想收手就為時晚矣。
第七大金律:不要盲目地追捧“熱點”。有些能源電力企業喜歡跟風,容易產生“羊群效應”,新能源、綜合能源服務、儲能、環保、大資料等,市場什麼是“熱點”就“蹲”什麼,“東一榔頭,西一棒子”,沒有明確經營目標,也無具體的轉型方向。人們常說,盲目跟風,一切成空。能源電力企業無論經營還是投資切忌隨大流,浮躁冒進,應當根據自身需要“量身定做”,學會堅守,不忘初心使命,控制好發展的節奏與規模,才是真正的經營正道。“熱浪過後必有寒流”,千萬別過度追“星”,隨波逐浪、與世浮沉,很容易出現“把美好留在當下,把麻煩拋給未來”情況,試錯的成本非常高昂,想回頭就沒有那麼容易了。
第八大金律:不要過分追求“碼頭效應”。從好的方面上來講,碼頭效應有利於吸引聚合不同的資源,促進不同業務的協同發展,但如果太過於關注強調“碼頭效應”,將大量的資金花在沒必要的配套和非核心產業上,反而有可能造成“主次不分”、“喧賓奪主”,其結果必然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是非常得不償失的。所以說,能源電力企業在做任何決策之前,一定要量力而行,儘量把寶貴有限資源重點放在自己的核心和主導業務上,圍繞主營業務開展一些力所能及的輔助業務,築牢產業鏈和價值鏈,而那些關聯性差、不賺錢的業務則要儘量剝離止損。
第九大金律:不要被表面現象所矇蔽。企業經營管理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要被表面所迷惑,表面現象通常只是假象,想當然做出判斷往往吃虧的是自己。能源電力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要善於透過現象看本質,煉就一雙“火眼金睛”,“把世界看的清清楚楚”;還要深入挖掘所涉足業務的內在價值,找準暗藏風險的背後密碼並加以防範與化解,否則極可能釀成大錯。其實,企業經營的核心要義在於發現機會、創造價值,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把“蛋糕”做大的同時還不失去“美味”,這才是價值經營、價值投資、價值創造的真諦所在。
第十大金律:不要跟趨勢為敵。股市上有一句話叫做“趨勢為王”,這主要是講經濟成長、股市投資有其內在規律。能源電力企業開展經營與投資活動也要善於捕捉這個內在規律,有些產業或行業早已不被市場認可,或有違國家方針政策,再怎麼下功夫去“做”,都註定不會有“好果子摘”。在市場形勢不太好的時候,儲存實力當是首要任務,賺錢則退而求其次。幹企業、搞經營,應當學會研究國家產業政策,擅於把握經濟發展大勢,堅持穩中求進,突出問題導向,因勢利導、順勢而為、借勢而進、乘勢而上,絕不能只認死理、執迷不悟、逆勢而行甚至同趨勢對著幹,否則就會被趨勢打得鼻青臉腫、遍體鱗傷直至精神崩潰。
來源:能源雜誌 作者:徐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