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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在我國#農村#,村民委員會是屬於群眾自治性組織,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組織,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除了上級部門撥付一些對應的資金外基本沒有其他經濟收入,有時村幹部們的工資都沒有著落。
不過,隨著近年來國家加大對農村基層組織的建設力度,農村發展迅速,村委會的經濟收入也有了一些額外的補充。
特別是隨著國家#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各項涉農政策逐步傾斜到農村,產業發展、人才引進、環境治理等工作深入開展,農村將會越來越美麗,農民也會越來越富裕。
國家加大對農村發展的重視程度,同時也對在村委會任職的村幹部們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務,各種繁重的工作使村幹部們常常忙得不可開交,有時飯都顧不上吃,特別是很多村幹部每天忙完工作還要回家去吃飯,更是耽誤工作,無形的增加了工作時間。
於是,很多地方農村的村委會都設定了食堂,村幹部們集中在村委會吃飯。不過大多數都只是中餐在村裡吃,早晚還是回家吃的。
那麼村裡設定食堂合規嗎?
實際上,村委會設立食堂本身沒有問題,關鍵是食堂運作的資金來源是否合規合法,村幹部們在村食堂吃飯,只要不是用公款吃喝,不是用集體的錢大吃大喝,是允許的。
像現在很多機關企事業單位也都開設有食堂,村幹部們也是要忙公務的,村委會為了村幹部方便,同時也便於工作的開展,是可以設定食堂的,國家規定的是不準公款大吃大喝,並沒有說不得設立食堂,所以村委會設定食堂是符合規定的。
但設定了食堂必須按照要求來運作,不能中飽私囊,更不能貪汙腐敗,造成集體經濟損失,進而觸犯國家法律,像部分地區村委會設定食堂,村幹部自行承擔費用是符合規定的。
村幹部們在村部食堂吃飯需要交錢嗎?交多少合理?
既然設立了食堂,那村幹部們是不是可以免費在村食堂吃飯呢?肯定是不行的。村委會設立食堂的目的是為了方便村幹部們解決吃飯的問題,並不是為了給村幹部發福利。
如果吃飯不交錢那各項用餐支出誰來承擔呢?開設了食堂那肯定要請做飯的廚師,廚師的工資還有每天的飯菜錢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這筆費用是絕對不能用村集體的經費來支出的,只能是自行承擔,按照用餐次數繳納對應的費用。
像我們村委會,村幹部早晨在家裡吃了飯後來上班,晚上下了班回家吃,只有中午在村食堂吃工作餐,而且是按餐交費,每餐交納20元,由做飯的人負責專門記賬,而用餐的支出和廚師的工資也是從這上面出的。
我給大家算一筆賬,一般村都設定有4個村幹部,中餐4人吃飯,每人20元,一起交納80元,一個月就是2400元,除去廚師工資1200元,剩餘1200元用於購買米麵、油和蔬菜應該是足夠的。
可能有人會說,一個月2400元的費用完全足夠,還有多餘的,除去廚師的工資,一個月1200元的飯菜錢那村幹部們吃得可好了!
可實際上,並不是大家想的那樣,因為村裡平時會有一些其他人員來訪,如果剛好到了中午吃飯的時間,肯定也是要在村裡吃飯的,還有如果村裡開展了一些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或者舉行一些活動等,那些工作人員不方便的時候也會在村裡吃飯,這時候就會產生額外的用餐費用,所有均攤下來,生活費常常是入不敷出的。
村委會設定食堂有必要嗎?對工作開展有什麼幫助?
非常有必要!現在村委會也都是實行的坐班制,村幹部們每天除了開展戶外工作外,其餘的工作時間必須待在村委會,中午就面臨吃飯的問題,如果中午讓他們回自己家裡去吃飯,不僅來回耽誤時間,而且時間上也無法統一。
其次是非常耽誤工作,現在村幹部們很多工作任務都要求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完成,很多村幹部吃完飯就會接著完成任務,如果中午回到家裡吃,難免會有一些家務事需要處理,那就耽誤了村裡的工作。
前面說到村委會設定食堂不僅是為了方便村幹部們節約時間開展工作,在實際村務工作開展過程中也難免會有其他人員需要在村裡吃飯,這時候如果說沒有食堂,就非常不方便。
比如那些來村開展工作或者建設工程的人員,如果不提供中餐讓他們自理,這樣不僅不符合中國的禮儀,也耽誤了他們的時間,反而影響了村務工作的開展。
如果請他們出去餐館吃,費用又較大,同樣的也會耽誤時間,也不符合黨中央關於基層管理的相關規定,所以村內設定食堂還是利大於弊的。
但是,很多地區的村委會雖然設定有食堂,但苦於經費緊張,無法購置廚房用具,更沒有資金來支撐後續的生活費用,所以大多是閒置的,村幹部們想中午吃一餐熱飯都有點困難,回家吃又不方便,有時還會用泡麵來充飢,對工作的開展很不利。
可見,村委會設定食堂是可以從根本上解決村兩委幹部們生活上的後顧之憂的,讓其一心一意做好村務工作,節約大量的時間來謀劃全村產業發展,帶領老百姓更好的致富奔小康。
大家對於村委會設定食堂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說說您的意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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