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其實是一個假說,而且是一個絕妙的假說,但進化論也是一門被廣泛誤解的理論,如果不澄清這些誤解,那麼就會造成很多不相信神創論的人們,也會認為進化論是一門錯到離譜的假說。我們對進化論瞭解得越多,就越會發現它把曾經神秘的神創論打破得有多麼徹底。
它就像牛頓力學那樣,用極為簡單的理論解釋了複雜的世界,不需要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干涉。
歷史上,有兩次撼動人類最根本價值觀的環球航行。大家都能想到,其中一次是麥哲倫的航行,它證明了地球是圓的。但很少有人知道另一次航行。
它發生在 1831 年底,此時的東方,道光皇帝正開開心心地統治著他的大帝國,根本意識不到,還有九年,鴉片戰爭的第一枚炮彈就要落在中國的土地上了。在地球的另一邊,一艘名為「小獵犬」號的英國軍艦開始了它的第二次航行。這次航行意義之大,以至於在一百多年後,英國人把自己的火星登陸器命名為「小獵犬 2」號。
在「小獵犬」號上,有一個叫作達爾文的年輕人,他是個博物學家。
「博物學」是那個時代特有的學科。那個年代,人們對科學熱情高漲,對自然科學也有巨大的興趣。再加上地理大發現帶來了大量新奇的事物,因此「博物學」非常熱門。這個達爾文就像普通的博物學家那樣,每次船到了一個新地方,他就下來收集各種動物,製作標本,挖掘化石,把自己的所見詳細記錄下來。
包括達爾文在內,此時沒有人會想到,這些看似並不驚人的舉動最終卻改變了全世界。
一方面是需要時間醞釀思想;一方面是被自己的理論嚇到了。直到航行了二十多年後,達爾文才發表了進化論。
恐怕人類歷史上再沒有第二個理論會像進化論那樣,從一發表到今天,都一直不斷地遭受著護教人士暴風驟雨般的抨擊。
我們今天已經習慣了「人是從猩猩變來的」這種說法,但不難想象,人類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的時候,絕對像是聽到瘋話一樣。更不用說進化論直接和《聖經》相牴觸了。
因此,進化論一發表,立刻引來了暴風驟雨般的攻擊。
一次最有名的咒罵是在進化論釋出不久,一個護教人士毫不留情地攻擊維護進化論的赫胥黎說:「你的人猿祖先是你祖父那邊的,還是你祖母那邊的?」赫胥黎反擊說:「如果讓我從人猿和你那樣的人當中選一個當祖父,我寧願選人猿。」
「小獵犬」號的船長是一位虔誠的教徒,他不認為能搭載達爾文是一項可以永載史冊的榮耀,反倒認為這是對他的令人無法忍受的褻瀆。他當眾舉著《聖經》大聲疾呼,要求人們不要相信達爾文的異端邪說。
但是再多的咒罵也扼殺不了進化論。
達爾文之牛,和歐幾里得一樣,不僅因為他設計了一個超強的理論,還因為他的理論在後世幾百年中不斷被人們攻擊、討論。結果越討論,證明它正確的證據就越多。
一開始有人質疑:按照達爾文的理論,地球生物進化需要上億年的時間。可是按照當時地質學的研究,地球的年齡遠遠到不了這個數字,因此進化論顯然是不成立的。
達爾文當時沒有能力反駁這個詰問。直到後來地質學有所發展,才發現地球的年齡其實很長,足以完成進化。
還有人問,達爾文說生物每代之間有遺傳和突變,這過程是怎麼在生物身上實現的呢?按照當時的技術條件,這個問題也不好回答。
多年以後,人類發現了基因。基因攜帶上一代生物的全部特徵,在產生下一代的時候又會產生隨機的變化。基因的特性完全吻合達爾文的理論。
當時還有人質疑:既然達爾文說生物都是進化來的,那麼就應該存在大量處於進化中的過渡型化石,而這些化石又在哪裡呢?當時達爾文只能解釋說,因為儲存下來的化石很少,所以過渡型化石也很難被發現。
這點聽上去很像是狡辯。後來,越來越多能為進化論作證的新化石被發現,其中也包括很多過渡型化石,最著名的就是「始祖鳥」。
現在,我們來具體討論一下這個聽上去很熟悉的理論。
要說明的是,進化論是一個不斷髮展、完善的學說。我們所講的是以達爾文主義為核心、經過後人進行一系列修補的主流觀點。
進化論的關鍵內容有這麼幾條:
第一,生物的基因資訊可以遺傳給下一代:
第二,在遺傳的時候,基因會發生不可控制的隨機變異;
第三,整個生物種群都面臨著巨大的生存壓力,每一代新生物的數量卻大於自然資源能夠供養的數量,因此每一代新生物中的大部分都會死掉。
第四,生物後天的變化在大部分情況下不能改變基因。
生物進化的過程是這樣子的:
因為每次遺傳都會產生一系列變異,因此每一代新生物都會有一些個體的生理特徵不同於父母輩。或者說,總有些個體長得「怪」。又因為生存壓力特別大,每一代裡的大部分都會死掉,因此假如這些長得「怪」的地方正好能適應當時的環境,那麼擁有這些「怪」基因的生物就有更大的機率存活下來,這些「怪」基因也會保留下來,從而成為這個生物基因中的一部分,生物就完成了一次微小的「進化」。
進化論是一個假說,但也是一個絕妙的假說。
牛頓力學用一個極為簡單的理論完美解釋了複雜的物理世界。但牛頓力學還沒有攻克生物世界。牛頓力學能解釋生物體中的肌肉是如何運動的,卻不能解釋生物為什麼會長成這樣或那樣。
當人們觀察大自然的時候,會發現生物的每一個細節、每一個器官的特性都恰到好處,都在以最有效的方式保證個體的生存(假如你沒有這種感覺,隨便去看兩集《動物世界》就明白了)。
生物世界中處處充滿了絕妙的「設計」,這無法用常理解釋,很容易讓人想到,是不是有一個萬能的上帝設計出了這一切?
進化論把這神秘性給打破了。進化論就像牛頓力學那樣,用極為簡單的理論解釋了複雜的世界,而且邏輯嚴謹,能自圓其說,不需要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干涉,比牛頓力學更容易讓人接受。
不過,進化論也是一門被廣泛誤解的理論,我們要拿出很大的篇幅來解釋這些誤解。
誤解一:進化論就是生物「從低階到高階」的「進化」。
實際上,「進化論」這個詞不太準確。更準確的叫法應該是「演化論」。
進化論的意思僅僅是,基因中那些適合環境的部分被保留下來了,不適合的部分被淘汰了。這中間並沒有高階和低階之分。
有些人會覺得從單細胞生物進化為人類,是從「低階」生物「進化」到「高階」生物的過程,人類比單細胞生物更「高階」。然而,人類的機體構造雖然比單細胞生物更復雜、人類的智慧比單細胞生物更高,但這並不一定就是進化的方向。
假如「高階」生物指的是更復雜的生物體,並且進化論是「從低階進化到高階」的話,那麼經過幾千萬年的「進化」,為什麼今天還會有細菌、有昆蟲呢?為什麼比細菌構造更復雜的恐龍反倒滅亡了呢?其實,為了生存,有很多生物的構造從複雜演化為簡單。
達爾文在《物種起源》書裡畫了一張插圖,畫的是一棵巨大的樹,樹根是原始生物,越往上樹的分叉越多,生物越複雜。這張圖暗示了生物是從低階到高階「進化」的,生物越進化,構造越複雜。
這是《物種起源》裡唯一一張插圖,我們的課本上過去也有這張圖,然而這張圖是錯的。目前生物學界更喜歡的畫法是把所有的生物畫成一個圓形,越靠圓心的生物在地球上生存的時間越早,人類和今天所有的動植物平均分佈於圓形的邊緣,看不出誰比誰更高階來。
這幅圓形圖的意思是說,不管生物的構造是否複雜,大家都是演化的倖存者。
正因為有些人誤以為生物在演化的過程中有一種從低階到高階的趨勢,因此產生了一系列誤解進化論的結論。
比如在基督徒那裡,從低階到高階的趨勢就成了上帝意志的體現;在叔本華那裡,這就成了所有生命都有某種生命意志的證明。澄清了這個誤解,這些觀點也就不成立了。
還有一個常見的問題:「今天的猿類為什麼不會再變成人了?」這個問題的錯誤之處就在於把進化的過程想象成是一棵大樹,根部的生物都要想辦法向頂部生長,所以誤以為任何時代任何情況下猿類都有變成人類的可能。
如果換成圓形圖,就不會有這個誤解了。人類並不比猴子更高階,因此猴子即便再進化,也不一定就會朝著人類的方向進化。到底進化成什麼樣子,取決於它們受到了什麼樣的生存壓力。
誤解二:生物的後天努力可以改變基因。
這種觀點叫作「拉馬克主義」。我們都知道「用進廢退」的說法,如果我們總用左手工作,那麼左手就會比右手更粗壯、更靈敏。拉馬克主義認為,這種「用進廢退」的現象會影響到下一代。也就是說,以前的長頸鹿因為夠不到高處的樹葉,就使勁地伸脖子,把脖子伸長了,它生出的下一代的脖子也就變得更長。
達爾文的進化論則認為,長頸鹿並不是自己把脖子伸長的,而是每一代新出生的長頸鹿因為基因的變異,脖子有長有短,脖子較短的長頸鹿很難生存下來,都死了,只有長脖子的基因才能留下來。久而久之,長頸鹿的脖子也就越來越長了。
拉馬克主義同樣給進化論加入了一種「生命意志」的味道,給進化論增加了方向感。因為生命拼命地想活下去,拼命地要努力,所以某個地方就「進化」了,進化就是生物生命意志的體現。
這個假說很容易檢驗,有人把每一代小老鼠的尾巴都剪短,堅持了好幾十代,最終生下來的老鼠卻仍舊長出尾巴。
還有一個更簡潔的反駁:假如拉馬克主義是正確的,那為什麼人類會有處女膜?
雖然理論不成立,但是拉馬克主義在感情上更容易被接受,因為它賦予生物在進化道路上的主觀努力,讓人覺得,生物在進化中是「奮勇向上」的。相反,在達爾文這裡,生物的進化完全是被動的、無知的。基因並沒有「想」變成什麼樣,完全是隨機變成各種樣子,再由殘酷地淘汰——生物個體的死亡——來把不適合生存的基因淘汰掉。
雖然達爾文的理論很冷酷,但是他的理論很簡潔,進化完全是客觀發生的,不存在主觀因素的參與。
最後要說明的是,關於拉馬克主義,目前還有一些新的理論,認為部分性狀的後天改變是可以遺傳給下一代的。這是一個還在發展中的理論,即便成立,對我們後面的結論的影響也不會很大。
誤解三是上一條衍生出的結論。
從個體看,基因進化完全是無序的、隨機的,生物根本不知道自己該進化到什麼方向。
但是從宏觀看,從成千上萬代生命這個總體性來看,基因又好像是有意識的,似乎是基因在努力延續自己,不斷把自己變得更有競爭力,更有適應能力。
後者完全是一種錯覺,但是我們在宏觀上討論進化的時候,是可以這麼理解的,並不會導致錯誤的結論。當然我們時刻不要忘記,這意志其實並不存在。
誤解四:為什麼動物不能進化出機關槍?眼睛這麼複雜的器官,只靠基因突變就有可能進化出來嗎?
這是一個問題的兩面。
對於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單一的機關槍零件並不會對生物的延續有什麼益處,所以即便生活隨機突變出單個的機關槍零件來,也顯不出生存優勢,反而會因為累贅而被自然界淘汰掉。
另一方面,基因突變的能力並不是無限的,基因可以使下一代的某個骨頭更長一點或者更短一點,但是沒法一下子進化出機關槍這麼複雜的新東西來。
所以雖然不同生物之間的特徵千差萬別,我們卻能找到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脊椎動物的骨骼結構都差不多。陸生動物向鳥類進化的時候,只能讓身上的羽毛越來越厚,讓前臂逐漸變成翅膀,而不能一下子長出全新的翅膀來。
那麼,由此就會產生第二個問題:眼睛這種非常複雜、少了任何一個微小部分就沒法看東西的器官,是怎麼進化出來的呢?解釋是,如果我們詳細分析眼睛就會發現,每一個微小的區域性在進化過程中都有一定的作用,不會存在沒有任何作用的進化。
誤解五:那麼雄孔雀的尾巴呢?這玩意兒純粹是累贅!
這個疑問乍一看的確是對進化論非常有力的攻擊,所以達爾文說:「每當我凝視雄孔雀的尾羽,總感到一陣噁心!」
解釋是,進化中除了生存選擇外,還有生殖選擇。
說白了,決定某一種基因能不能流傳下來的原因,首先是前面說過的生存壓力,帶有不實用基因的個體都會死掉。此外還有第二個因素,就是看帶有這一基因的個體和異性交配的機會是多還是少。
對於有性生殖的動物,交配是這麼一回事:雄性交配的成本很低,幾分鐘後就沒自己的事了。雌性不同,成功受孕直到生出下一代,在這段時間裡都不能再重新受孕。所以在生殖這件事上,雄性和雌性相比,雌性是稀缺資源。也可以這麼說:雄性個體要把自己的基因傳遞下去,最優的策略是尋找儘可能多的未孕雌性交配。雌性個體的最優策略,則是千挑萬選,尋找基因最優秀的雄性交配。
那麼雄性想要讓自己的基因遺傳下去,就必須和其他雄性競爭。最常見的競爭方式是武力搏鬥,也包括用華麗的外表、漂亮的巢穴等等東西去吸引雌性。所以在有性繁殖的動物裡,我們會發現,最漂亮的動物常常是雄性的,和我們今天的社會正相反 ⋯⋯
你可能還會問,那雌性為什麼會對有華麗外表的雄性感興趣呢?比如,為什麼雌孔雀會對有大尾巴的雄孔雀感興趣?這樣的雄孔雀不是生存能力更差嗎,這還符合進化論嗎?
這個進化過程可能是這樣的:最開始雄孔雀的尾巴還沒那麼長,雌孔雀選擇尾巴漂亮一點的雄孔雀,是因為漂亮的尾巴代表了雄孔雀身體裡沒有寄生蟲,身體健康。所以雌孔雀的基因促使她們對尾巴漂亮的雄孔雀感興趣(那些對漂亮尾巴不感興趣的雌孔雀基因,因為有更大的機率去和不健康的雄孔雀交配,所以被淘汰掉了)。我們說了,在交配中雌性是稀缺資源,那麼同樣都是尾巴漂亮的雄孔雀,就只有最漂亮、最顯眼的那一隻被雌孔雀挑中。長此以往,雄孔雀的尾巴就像長頸鹿的脖子一樣,越來越大、越來越漂亮了。
當然不要忘了,決定基因遺傳有兩個因素,生存壓力是第一位的。之所以雄孔雀的尾巴能進化到嚴重影響生存的地步,這是因為孔雀的生存壓力很小。假如生存壓力大的話,當雄孔雀的尾巴進化到讓自己不容易逃跑的時候,大尾巴的雄孔雀就都被吃掉了。孔雀的尾巴只能變大到剛好不會成為逃跑累贅的大小,就停止變大了。就比如公雞的雞冠、公獅子的毛髮,都起到吸引異性的作用,但大小不可能更誇張,不會影響逃生和它的捕食。
和孔雀例子類似的是,為什麼人類進化以後,毛髮會越來越少?我們知道,毛髮能耐磨、能禦寒,好處很多。之所以人類的毛髮越來越少,這大概是因為只有毛髮少的人類才能向異性更好地展現自己的身體:體型勻稱、體色正常、沒有面板病,等等。
當然,這肯定還和氣溫變暖、人類學會用火和衣服御寒有關,否則人類中的大部分都被寒冷奪去生命,那麼毛少的人類也就不會生存下來了。
誤解六:進化論還只是一種未經驗證的假說。
反對進化論的宗教人士特別喜歡這麼說。但有兩個解釋可以反駁、否定進化論的傾向。
第一,所有的科學理論都是一種假說。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前面要費這麼大力氣解釋進化論的細節,我是想讓大家明白,達爾文進化論是目前最合理、佐證最多、反證最少,也是最簡潔、最聰明的假說。
第二,有越來越多的科學發現增加了進化論的可信度。除了現實中可以觀察到活生生的進化過程外,最有力的證據,是在不同地質層裡發現的化石都符合進化論的預言。
另一個有力的證據是人工培育。我們今天接觸的大部分生物,糧食、蔬菜、瓜果、家畜、寵物,全都是人類選育出來的。今天的小麥也好,家豬、寵物狗也好,放到野外去就都不可能生存了。人工選育的過程是加速版的進化論,是進化論的應用和證據。
在生物研究中,我們還會發現很多「笨拙」、無用的設計。假如生物真的是由一位最智慧的神靈設計的話,這些地方本可以被設計得更好,這也可以反駁「神創論」。
誤解七:把進化論推廣到社會學領域。
在接受了進化論以後,有些人試圖把這一理論應用到其他領域,就像哲學家把力學應用到機械論世界觀中一樣。其中給人類造成最大惡果的就是社會達爾文主義了。
簡單地說,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意思是,我們的社會也應該像優勝劣汰的大自然那樣,有很高的淘汰率,把不適合生存的人都淘汰掉,以便達到最高效的進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納粹的種族主義。
納粹認為只有「優等」種族才有權利在資源有限的地球上生存下去,其他的「劣等」種族必須淘汰掉,以免和優等種族搶奪資源,以免他們以通婚方式「汙染」優等種族的基因。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給納粹迫害猶太人找到了理論藉口。
在這種理論的支援下,納粹還會殺害老人、殘疾人、精神病人等弱勢群體,因為他們不再有競爭力,對國家的索取大於貢獻,拖國家的後腿。
毫無疑問,這種觀念和我們今天奉行的人道主義嚴重相悖。我們可以暫時放下道德譴責,看看這種理論是不是還有其他可以反駁的地方呢?
這裡面還有一個有趣的問題。
我們可以用一句簡單的話概括,它就是:要求為了集體(優等基因)的利益,無條件犧牲個體的利益。為了延續「優等」種族,犧牲更多的人民。
這是一個集體主義的價值觀。然而,根據進化論,我們還可以得到另一個完全相反的結論:
進化論不是說基因的遺傳——即個體的生存、生殖——是最重要的嗎?換句話說,人類基因的本性就是自私的,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不自私的基因都沒得到遺傳。
那麼,自私不就是人類的天性嗎?這樣看來,每個人都為自己的利益行事也是天經地義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便形成了和社會達爾文主義相反的、極端的個人主義的價值觀了。
怎麼看待這兩種觀點呢?
英國作家理查德・道金斯寫了一本《自私的基因》,解釋了生物種群中的利他行為。
比如有的螞蟻為了其他螞蟻的生存,會犧牲掉自己。這是因為,在有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把某一個生物群體看成一個基因單位。
當生物是以種群為單位生活的時候,基因中可以帶有一些犧牲自己幫助他者的「利他基因」,這樣更有助於整個種群基因的延續。
當個體犧牲自己利於他者的時候,就等於透過他者延續了自己的基因,並不違背進化論的模式。
所以,「人類天生自私」的這種觀點就可以被否定掉了。人類就是典型的社會型生物,人類的基因中,並不一定就不存在「利他基因」。
然而,《自私的基因》不正好符合社會達爾文主義嗎?不正好說明,為了集體犧牲個體是符合進化論的嗎?
關鍵在這裡。
無論是天性自私論,還是社會達爾文主義,全都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把「我們為何成為這樣」和「我們應該怎樣」等同在一起。
這些觀點的邏輯是,既然人類的基因是經過生存鬥爭而來的,那麼人類就應該把這種鬥爭精神延續下去,繼續透過競爭來篩選基因。
但是,為什麼呢?
進化論僅僅闡述了一套基因變化的規律,這中間並沒有任何道德含義。而且正是進化論把神創說從生物界趕走了,才把生物學中的道德元素降到最低的程度。
在整個進化論學說中,有任何的觀點能說明,進化論是道德的嗎?是高尚的嗎?是人類不可干涉的嗎?
實際上,就像人類利用力學改造自然一樣,人類早已在插手生物的進化過程。這才有了不適合野外生存的家畜,才有了農作物。
所以,把進化論的觀點和道德連線在一起,是思維混亂的表現。
進化論對哲學有什麼影響呢?
第一個影響,是嚴重打擊了基督教的權威。可以說,在所有的科學發現裡,基督教最討厭的就是進化論。
《聖經》裡用了很大篇幅寫上帝怎麼創造萬物,寫洪水來時諾亞方舟是怎麼回事,更關鍵的是上帝造亞當夏娃的故事,並由此引出了人類靈魂較之於其他動物的高貴性,以及人類的原罪。
可假如承認人類和各種生物都是一點點進化來的,《聖經》的說法不就都不成立了嗎?
在今天基督教勢力很強的美國,一些州的教科書裡不能出現進化論,或者必須把進化論同神創論放在同等地位上來講。美國辛辛那提州還有一座由基督教信徒開設的神創論博物館,用大量模型和文字來「論證」進化論是錯誤的。
比如,做了一個原始人和恐龍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的模型,以此證明恐龍和人類是一個時代的 ⋯⋯
在基督教和進化論的對抗中,有一些有趣的言論,比如有神創論者認為,之所以在不同的地質層中會出現進化程度不同的化石,是因為每一個地質年代都有一次類似諾亞方舟時代的大洪水讓所有的生物滅絕,隨後都伴隨著一次類似《聖經》描述的上帝造物的過程。
還有人解釋說,化石是上帝最初創造生物時的實驗模型,或者乾脆說,進化論是上帝為了考驗信徒而創造的。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反對進化論。首先,基督教的教派很多,基督徒不一定就是神創論者。而且《聖經》中和進化論矛盾的地方也可以進行適當地調整性的解釋。
比如說上帝創造了最初的生命,然後讓生物自己進化,或者說上帝是透過進化論來創造萬物的,或者說《聖經》的很多文字僅僅是比喻,不能從字面上解釋。
一個比較常見的基督教解釋是,生物的確是按照進化論的模式進化的,但是在人猿進化到比較成熟的一刻,是上帝將人類的靈魂注入到人猿的軀體中,由此產生了人類。
進化論的第二個影響,是進一步消除了人類的神聖性。
在古代,人類以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日心說打破了這個美夢,告訴我們人類不過是生活在廣大銀河系一隅中、微不足道的星系裡、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星球上的一種生物,沒有任何特殊的地位。
人類原本還以為自己是萬物之首,和其他動物相比有著截然不同的高貴地位,所以在基督教裡,只有人類才有靈魂。
然而進化論把這種自滿也給消滅了。人類只不過是為了生存、在進化論規律下隨機突變出的一種生物而已。在進化的過程中,人類也沒有什麼高貴性、神聖性。
去神聖化還導致了第三個影響,解釋了一些過去被認為神聖、神秘的人類天性。 所以當康德和叔本華說審美不帶有慾望的時候,這話是否還可以商量一下? 還有一些小的推論。
推論一,叔本華說生物有生命意志,其中生殖是最重要的。
生物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生殖。這個觀點正好符合進化論。進化論也認為,為了能將基因保留下來,一切都應該以生殖為目的。所以自然界的很多生物,一旦過了生育的年齡馬上就會衰老死亡。人類女性在更年期後,雌激素一旦停止分泌,身體馬上加速衰老,疾病增多,就是這個道理。
推論二,尼采說權力意志,說每個人都想成為強者,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進化論。
因為生物在進化中必須變得越來越強,才能不斷增強種族延續的可能。雄性動物都佔有慾超高,要經過激烈的鬥爭,選出最強的,才有資格和雌性交配。
推論三,有的老師說,勞動是人的天性和本能,這是對的嗎?
答案很簡單,不對。因為勞動會帶來肉體痛苦(勞累、枯燥等)。愉悅和痛苦是人類進化出來的一套獎懲系統,為的是指導人如何提高自己的生存機率。在遠古時代,會導致愉悅的行為都是利於生存的,是人的天性,會導致痛苦的行為是不利於生存的,是違反天性的。
在遠古時代,能量是生命最稀缺的資源。勞動會讓人消耗能量,因此基因讓人體在勞動的時候獲得疲勞的痛苦,用來警告人體,能不動儘量不動,可以最大程度地節約能量,提高生存的可能。
所以從進化論的角度說,勞動是違反天性的。
認為勞動違反天性是在否認勞動的價值嗎?恰恰相反,正因為承認了勞動違反人的天性,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勞動者才值得我們尊敬和歌頌。
他們是在忍受天性帶給他們的痛苦,為人類創造價值,因此是偉大的。
假如說勞動是人的天性,那勞動者有什麼好歌頌的呢?我們會說,喲,你勞動了?這不是你的天性嗎?不就是你正想要的嗎?我自己歇會兒,我把勞動的機會讓給你,你是不是還得因此感恩戴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