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也稱增塑劑,是一種用於增加塑膠、橡膠等材質的柔韌性和柔軟性的新增劑。我國的國家標準中有一個關於食品接觸材料的名單,名單中不僅規定了哪些東西可以用作食品接觸材料的增塑劑,還規定了允許使用的範圍和用量。凡是不在這個名單中的東西都不允許使用,誰敢亂用就要收到法律的嚴懲。尤其需要強調的是,增塑劑不是食品新增劑,禁止直接新增到食品中。但是由於增塑劑的廣泛使用,目前已經成為普遍存在的環境汙染物,所以,我們生活的環境包括空氣、水等都含有一定量的增塑劑。因此,生產白酒的原料中,也存在一定量的增塑劑。
而白酒新增塑化劑則有可能是為了讓年份不夠的酒液看起來好看,增加各種增粘劑可固化偽造糧食酒內的糖分,產生粘杯掛杯的效果。但同時也有可能是白酒產品中的塑化劑屬於特定遷移,主要源於塑膠接酒桶、塑膠輸酒管、酒泵進出乳膠管、封酒缸塑膠布、成品酒塑膠內蓋、成品酒塑膠袋包裝、成品酒塑膠瓶包裝、成品酒塑膠桶包裝等。
白酒中塑化劑的來源
根據調查分析,白酒中塑化劑的來源包括:蒸酒時使用塑膠管導酒或塑膠桶裝酒;運輸或勾調中使用塑膠管道或者塑膠容器;貯存原酒的陶壇口密封用塑膠布;酒瓶蓋中的塑膠內層(墊)等。此外,其他釀造過程中涉及到塑膠製品均會引起塑化劑的遷移,甚至有研究表明糠殼樣品含有0.05mg/kg的DBP,這可能源自環境背景值的汙染。液態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生產中使用的食用酒精和香精香料中塑化劑的汙染也是白酒中塑化劑的一個來源。所有這些因素,都造成塑化劑遷移進入白酒,諸多因素疊加增加了白酒中塑化劑含量。
不過,一系列針對釀酒用材料容器具導致塑化劑遷移的溯源分析發現,白酒中含有的DBP的主要原因在於蒸餾或者轉運白酒過程中使用塑膠軟管和塑膠容器。這是因為塑化劑在在白酒中有較好的溶解性,而蒸餾或者轉運白酒所用的塑膠軟管和塑膠容器與白酒的接觸時間較長且接觸面積較大,更容易帶來遷移。
有關塑化劑的五大關鍵要點
要客觀認識白酒中塑化劑的存在,必須要掌握這幾個關鍵的要點。
第一.塑化劑不是外加,而是遷移。白酒中塑化劑與三聚氰胺事件有本質的區別,白酒中的塑化劑主要來自於接觸到的塑膠製品在高酒精濃度白酒溶劑下的遷移,非人本意,但三聚氰胺卻是人為新增以增加測定到的蛋白質含量,人的本意。這一點是界定白酒中塑化劑的基本原則。
第二,塑化劑是科技進步帶來的負面影響。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越來越多新材料或新器具在白酒的釀造生產過程中被使用,塑膠製品亦是如此。蒸餾白酒存在的數百年來都使用傳統的工具進行生產,直到塑膠製品的使用才產生了塑化劑遷移。這也說明白酒行業對新材料或新器具使用前的風險評估不夠。
第三,不能離開量比關係談白酒中的塑化劑危害。世界是一個彼此交換和融入的整體,在所有的食物中都含有各種各樣的潛在風險物質,日前報道人體內已經檢測到塑膠顆粒,這足見我們其實是被包裹在多種風險物質之中。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能單獨撇開這些風險物質量的多少,就談其可能給人體帶來的傷害,這是極其不妥當的。因為,塑化劑等風險物質存在的量才是決定危害大小的根本,若不注意量,喝水過多都能身亡。
第四,白酒行業目前沒有塑化劑殘留限量標準。不論是酒鬼酒塑化劑事件還是這次西鳳年份酒塑化劑問題,依據的是原衛生部發布的551號檔案中對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殘留量0.3mg/kg(西鳳年份酒塑化劑的報道還參考了方法中DBP定量限0.3mg/kg),而後續原衛計委公佈的塑化劑風險評估結果,認為白酒中DBP含量在1mg/kg以下認為對飲酒者健康風險處於可接受水平,這是從保護健康角度得出,不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塑化劑殘留限量標準有無的說明,不是為“超標”開脫,而是在於讓消費者清楚真實情況,也促使行業探討殘留限量標準的問題。
第五,相對塑化劑,我們更應關注酒精本身的危害。白酒中由於外源遷移和發酵產生的風險物質微乎其微到可以忽略,酒精(和水)才是白酒的主體構成,而酒精攝入尤其是大量攝入就會給身體帶來損傷。因此,我們更應該關注酒精攝入與健康的關係,更多倡導科學、文明、健康飲酒,這才是關愛飲酒者健康的關鍵。
上面認識塑化劑的五點關鍵,不僅適用於塑化劑,也適用於白酒中其他潛在的風險物質的認識,理解這五點極其關鍵。
如今,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高度關注,透過企業排查、監督檢查、指導整改多種措施,讓白酒中塑化劑含量得到有效控制,給出了白酒中塑化劑的風險評估值,恢復了消費者信心,白酒中塑化劑風險的控制取得階段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