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燙死懷孕母貓致一屍五命的令人髮指的虐貓事件還留在大眾的記憶中,又有新的情緒失控當場摔死小貓的惡劣行徑曝光。
8月17日晚,江西萍鄉安源區一家寵物店內,女子之前購買了一隻特價藍白寵物貓,然後該女子以自己家裡的貓不喜歡這隻貓,並聲稱買貓後出了車禍,變得倒黴,到店家要求退還小貓。因購買前已經講明不退不換,於是店家拒絕了女子的要求。在一番溝通無果後,該女子竟然衝動之下當場發飆將小貓摔死。
影片曝光之後,儘管是自己的小貓,這樣摔貓的行為也讓人非常地氣憤。很多網友譴責這種不人道的行為,同時也呼籲應該對這樣的虐殺小動物行徑進行法律制裁。
然而,我們的法律並不是事無鉅細都可兼顧。儘管法律與時俱進,法律仍然是存在諸多空白的。反對虐待動物是全社會共識,但目前也僅停留在道德層面。
我們知道,如果要懲罰虐待野生動物的行為,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如果要懲罰傳播虐待動物影片的行為,有網路安全法;如果要懲罰無端打別人家狗的行為,有物權法;如果要懲罰偷狗、毒殺別人飼養的寵物行為,有刑法。
但如果要想透過立法來保護傷害流浪貓流浪狗,想要讓虐待這些無主動物受懲罰,或者懲罰類似這位當場摔死自家小貓的女子,踐行我們對每一個生命的敬畏,仍然面對不小的困難。
虐待本身是一種不符合社會所提倡“人與動物和諧共處”原則的行為。反對虐待動物是社會進步的表現,應予支援。世界上已經有100多個國家出臺了有關反虐待動物的法案。
提到保護動物的立法,不得不提到英國,它是世界上第一個透過反虐待動物法案的國家。早在1809年,英國國會就提出並通過了禁止虐待動物的提案。
英國有關動物保護的法律有諸如鳥類保護法,野生動植物及鄉村法,寵物法,鬥雞法,動物麻醉保護法,動物遺棄法案,動物寄宿法案,獸醫法……法律對動物生存、福利的保護不僅面面俱到,而且進行了不斷的修訂。
動物立法是世界潮流。我國目前雖然沒有《反虐待動物法》,並不意味著我們對此類的虐待動物的行為放任不管。從民意參與討論的熱情,到政府兩會期間不斷的代表提議,與動物和諧相處,尊重每一個小動物的生命,從道德提倡,倫理教育,到立法建議、嘗試、思考,我們都在進行有益的探索中。
借鑑國外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譬如,設立動物保護檢查員,確定明確的政府部門或機構來進行管理,不同的執法部門應受到統一的培訓等等。只有由動物保護檢查員、人民警察、獸醫等不同部門人員共同介入,這些都是做好動物保護不可缺少的。